第94章 庄家请客(第2/3页)

孙客人顿时就起了兴致,“抄的什么书,能卖钱不能?”

“能!一本能挣二十几文!”庄小妹将手比给孙客人看,“卖得可好了,许多客商都买,还不够卖的。抄的就是《斗破乾坤》,大伯你看过了吗?”

“就是斗破乾坤呀!”孙客人的兴致更高了,扭头问庄父,“我是听说得久了,但租书铺全没有第一册 ,我去了几次,就没找到过第一册,迄今没开始看,老弟你呢,可看过没有?”

“我也是从第二册 开始看的!”庄父应着,“在茶馆听了第一册,现在这套书紧俏得很,《蜀山剑侠传》倒好借一些,你是个有学问的人,不如先从蜀山剑侠传看起也是一样,或者叫你们家金凤跟小妹一起,随常去租书铺看看,若有了第一册赶紧的租回来,叫金凤抄一册——或者送来叫我们家长寿抄也行,待你从村里回来了,便能瞧了。”

“官印的一册卖是卖多少钱?”

“倒也不贵的,不过是卖七八十文——”

俗话说听话听音,这话一说,便可知道庄家原本对本地的书价也是有一定了解的,多多少少能算是‘书香世家’,至少是已经脱离了泥腿子的阶层:这也是他们生活在福建道的关系,福建道的印刷业非常的发达,书价在全国来讲都不算贵的。不过同样也以粗制滥造知名,一本书中错字漏字相当的常见,而且因为版雕得急快,一个版用到后头,难免字迹模糊,不得不把字雕得很大。

即便如此,十册书为一部的话,一部书卖到一两银子往往也是不足为奇的,算下来一册书就是100文左右,这《斗破乾坤》一册书要七八十文,不能说是便宜了许多,因此庄父要额外解释,“他那个字小,墨也很清楚,比别的书不同,七八十文实在是不算贵的。”

“那一部有多少册呢?”

“这就多了,一部得有100册。”

“什么?”孙客人几乎要跌下椅子去,他不可置信地高声重复,“一百册?等等——一册约合多少字?”

“一册也有五万字的,这部书一共五百多万字,合一百册,一册八十文,光这么一套活字版的就要八两银。”庄父肯定地说,“若是雕版,一套书四五十两不出奇的。”

“五百多万字!”客人这一次是真的站起来了,“这、这……什么奇文能写五百多万字,这是何等的奇人?在仙宫中难道书是不要钱的么,竟也有人追着买?”

在临城县,谢六姐必定是天仙降世,这观念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了,她随手拿出的东西实在都是惊世骇俗,细想起来,绝非此世能有之物。就譬如这书,如今流行的话本,一册也不过就是三四万字这是最常见的,往往能讲两三个故事,倘若有一个话本要两册来刊载,那便算是长篇小说了,实在难以想象有人能在一生中写出五百万字之多,而且在完结刊发以前还能维持生计——更重要的是还能找到人去刊发,又找到人去买。

四五十两银子,那就是四五万块的筹子,花五万块钱都能造一栋楼了,这样的书哪怕在京城,最多也就卖个几百部,最大的可能是一部都卖不出,因若总销量只有几百部,那么恐怕连做好雕版的钱都赚不回来,但能花钱买书的人家又绝对不会去收活字版,又或者是福建道滥竽充数的所谓雕版。

哪怕是八两银,这也是八千元,是许多人家半年多的工资,怎可能买小说呢?如今临城县众人都知道读书好,那也是狠下心来花七八十块去买教材,不会买没有什么用的小说。因此这就是买活军开设租书铺的缘故了,这租书铺里如今也只有两本小说,蜀山剑侠传三十套,斗破乾坤五十套,押金一百文,一次便只能租一本,押金两百文则可租两本,以此类推,租金一日两文,倒不算是贵。

“这生意本是大的,便只算那斗破乾坤,也要四百多两银子,”帮做生意的算赚头,这是敏朝百姓的天性,孙客人立刻就算了起来,“但倘若这些书都在外头,五千册书都在外头,一日便是十两,一年多便可回本了,且还有那么多押金在铺子里周转,倒是很可以做得。不过也要县里能有这么多人都来借书才好。”

“正是这么说了,是以我也说,这就是买活军来了以后才能做这样的生意,以前开租书铺是无用的,赚不到钱,满县城里,两三千人住着,识字的连两三百都没有,有什么用?没得客人的,你开租书铺,所租的都是人家看得不要看的书,谁来光顾?就是开个卖书的铺子,一个月也就那么十几单生意,实在是受穷的买卖。”

“便是只有现在,咱们县里人多了,一两万人口有的,又多识了字,至少也都认识拼音,因此才有得生意做。你瞧——”

庄父便抬手叫了刚进门的儿子过来,给孙客人看他刚租回来的《斗破乾坤》,“这书册上都是有拼音标注的,而且我看过了,内容很浅近,全是大白话,再没什么生僻字,连农夫都可看得。也不怕孙哥你笑话,我们家长寿平时最厌学的一个人,自从看起小说,嚯,别的不说,这语文成绩是立刻就上去了!字也写得好得多了,如今还可自己抄书赚钱了呢!”

庄长寿的样貌有些憨厚,瞧着便不像是什么太有主意的样子——确然也不是太有主意,听父亲这样夸耀自己,便挠着头憨憨的笑。孙客人对他倒是另眼相看了些:他和庄父性情投契,也是远亲,平时常来常往,很知道庄家的事情。他们家原本也是有些家业的,乡下有地,城里也有两个铺子,一个是卖香烛的,一个是卖脂粉的,日子过得还算来得。这庄长寿从小家里富裕,又得宠爱,便很是憨憨的,十几岁了也不知懂事,成日和县里那些家境相当的浮浪子弟四处游荡,若说是眠花宿柳、吃喝嫖赌,那也是没有的,便是人心仿佛少了一窍似的,总是浑浑噩噩,这里混混那里混混,热闹看看,边上傍傍,坏事不做,好事不当。

买活军入城之后,他们倒也安排了职司,又被打发去读了扫盲班,庄长寿胜在一点,便是听话,让做事就去做事,让读书就去读书,只是那成绩虽不说惨不忍睹,但也是稳定的中等偏下,扫盲班毕业之后,初级班便很难毕业,一直留级。

买活军一开始让他教书,他教不好,后来便让他在城门口登记入城人口,他字也写不好,之后便只能做些粗活,庄长寿倒也不抱怨,是他父亲看不过眼,因为他有铺子,且刚好因为伙计要轮班上课的关系,也有了空缺,便让他回自家铺子里帮忙。这样一来,自家也省了一份工钱,而庄长寿也就回来了,但依旧是那浑浑噩噩的模样,背地里庄氏夫妇谈到他,都是愁得不行,暗自垂泪。偏偏他们家小妹脑子也不太灵光,在学里成绩只是中平,要说指望女儿,大约也是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