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别不爱我 他百分之百相信(第2/4页)
他从来都是从容而体面地靠近她,像优雅的豹子,他很聪明,很有手腕,也很懂谋略,很有耐心。
他会敏锐地观察她,会极富耐心地等她,会一掷千金地讨她欢心,也会强势地占有她,带给她身体上极致的愉悦。
他想在这场婚姻中保持体面。
这样高高在上的男人,权势财富唾手可得,世界万物都不该成为他的烦恼,此时俯首于她身前,乞求她的爱。
“别不爱我,陈薇奇。”庄少洲眼角莫名地泛出热意,很短暂的一瞬,被他迅速掩盖。
陈薇奇的身体被他擦了一遍,此时又热了起来。
她一直都知道庄少洲的占有欲,从前只能感受到这种占有欲很强烈,很霸道,很不讲道理,但现在,她才知道这种占有欲是他没有安全感的一种表象,因为不知道她爱不爱他,所以才会更疯狂地占有。
“知道了,你先松手。”陈薇奇很轻地拍了拍他宽厚的背脊。
庄少洲这才缓缓地放开,一丝不苟的头发凌乱地搭下来两缕,身上的西装早就皱了,领带也被陈薇奇抓得乱七八糟,即使是这样,依旧英俊得过分。
陈薇奇其实很难对着他这张脸生气。
“我困了,明天起床再说。”她打哈欠,还是决定对他好些。
庄少洲把搭下来的那缕头发重新抓上去,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明天起床后,你会百分之百爱我吗?”
“…………”
陈薇奇冷淡地乜他一眼,“不要得寸进尺,你不准睡床,要睡就睡沙发,哦,刚才Linda睡过。你嫌弃的话就睡地毯。”
庄少洲语气中流出一丝淡淡的自矜,“都脏。我想睡在你边上。”他指了指陈薇奇的身边。
陈薇奇忽然忍无可忍,爆发出委屈的怒吼:“你今晚居然还想和我睡一起,你做梦。庄少洲,你知不知道我昨晚哭得眼睛都肿了,你不相信我!你这个混蛋就知道气我!陈北檀和易思龄都没这样气过我!”
陈薇奇拿起抱枕砸在他身上,把他踹下床。
庄少洲连连安抚,最后为了不让她激动,只能假装出去,实则在门边站了许久,就这样透过门缝看着陈薇奇躺下,直到她睡着了,这才轻手轻脚地进来,走到沙发边躺下,合衣而睡。
他紧绷的精神在闭眼的那一瞬间彻底松懈。
天已经微微亮了。
……
陈薇奇再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大亮,轻薄的纱帘挡不住明媚的太阳,整个房间都笼着一层明亮的日光。
她打了个哈欠,生理性的眼泪划到腮边,被揩走。她坐起来,正准备撑个懒腰,发现床尾的沙发上,庄少洲安静地躺着,枕着一个看上去就不舒服的亮片刺绣抱枕,没有盖被子,只有一件西装搭在身上。
沙发小,睡他这种高大的体型非常勉强,那双长腿无处安放,颇为别扭地屈起来。
陈薇奇咬了下唇,昨晚凌晨发生的一切她都记忆犹新——她直接到堪称大胆的告白,她冲他发脾气,他乞求她来爱他,她都记得。
陈薇奇用手背冰了下发热的脸颊,左顾右盼,想找个什么东西给他盖着。
庄少洲在睡
梦中也很警觉,听到动静后睁开眼,朦胧的目光看向陈薇奇。
“宝宝。”他面容带着倦色,沙哑地喊了一声,随后坐起来,很不舒服地揉着发酸的肩颈。
这一觉睡得他太难受了,简直就是煎熬。
陈薇奇抿了下唇,受不了他用这种性感的声音喊她宝宝,“你怎么不去睡次卧。”
她好奇地盯着他的下颌,那里冒出来一些青色的胡茬,有些颓废,但无损他的俊美,原来他有胡子是这样的。
荷尔蒙旺盛的男人,有时候清晨刮掉胡子,晚上就会冒出来,若是要保持洁净,则需要主人每日耐心打理。
“你喝了酒,我不放心。”庄少洲活动着筋骨,身上的衬衫已经皱得可以直接扔掉了,他嫌弃此时的自己,说不定陈薇奇也会嫌弃。
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又乱又邋遢的男人。
想到这里,他忽然抬手摸了一下自己的面颊,摸到一手粗糙。他蹙眉,飞快地偏过脸,错开和陈薇奇的对视,站起来,“我去冲个凉。”
庄少洲日日都比陈薇奇起的早,就是不想让她看见他胡子拉碴的一面。
一个男人最诚恳的爱的表现,不过是想在心爱的女人面前永远保持整洁优雅。
陈薇奇疑惑地眨了下眼,男人就这样火速走了,她没搞懂情况,当然也不想去搞懂,她自己都稀里糊涂地,昨晚流了好多汗,又流过泪,现下每一寸皮肤都不干爽。
陈薇奇也去洗了个澡,做美容,化妆,挑选衣服、首饰和高跟鞋,今日也许要和易思龄见面,说不准,所以她不能随便敷衍。
卧室门再打开时是两个小时以后了,女人光鲜亮丽地走出来。
客厅已经被收拾得整整齐齐,餐桌上摆满了精致可口的食物,一半是港式早茶,一半是京城本地小吃。
本地小吃都是谢浔之身边的管家梅叔热情推荐给辉叔的,老京城人爱吃,店面不好找,藏在犄角旮旯里,害得司机把劳斯莱斯开进了死胡同,掉头的时候,汗都逼出来了。
“夫人,早晨!”辉叔这句早安喊得非常洪亮。
陈薇奇拎着限量手袋,款款从楼梯下来,“中午了,辉叔。辛苦你,昨晚凌晨还跑过来。”
辉叔:“哪里哪里,一点也不辛苦。少爷他担心您一个人在外面睡不好,一定要赶过来陪您。”
陈薇奇笑了笑,很优雅地落座,顺带问:“他人呢?”
辉叔摇头,说他不知道,半小时之前出去了。陈薇奇于是不再问,开始专心地吃这顿丰盛的早午饭,没过几分钟,套房门打开,有人来了。
陈薇奇知道是庄少洲,很是漫不经心地抬起头,男人很快走出玄关,绕过屏风,来到餐厅,皮鞋踩在大理石地砖上,发出大提琴般优雅的低音。
京城的五月,天气宜人,阳光铺满了整间套房。庄少洲没有穿外套,条纹衬衫,浅驼色马甲,显得人分外儒雅,领带稍微花俏些,是陈薇奇喜欢的那条暗棕红,有小方块的暗纹。
冒出来的胡茬被清理得干干净净,须后水的味道很清冽,他走过来的时候,陈薇奇敏锐地嗅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