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雨中热吻(第2/3页)

“你不是还有五天才走嘛,晓花让我叫你去吃喜酒。”

提到分别的日子,程方秋和周应淮眸中都沉了沉,但是又默契地没有将重点放在这上面。

“好。”想起当初在县城拼命给他和秋秋创造机会的那个小姑娘,周应淮点了头。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第二天周应淮就因为急事离开了萍乐村。

程方秋收到消息赶到知青点的时候连小轿车的尾气都没看到,人已经走了,她心里有些莫名的难受,有急事走她能理解,怎么都不跟她亲口说一声?

但有时间说一声,也就不叫有急事了。

可明明知道是这个道理,但她还是忍不住对周应淮产生了一丝小脾气。

她撑着伞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地上的碎石子,借着雨幕,没人能看清她的表情,她深吸一口气,用力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没一会儿一双漂亮的狐狸眼就红了一片。

“程同志。”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呼喊,扭头一瞧,就见到了撑伞而来的赵志高,他动作很快,转眼就到了眼前,程方秋想避开都没办法。

赵志高原本还咧着个大牙笑着,待看见程方秋红着眼睛有些不知所措的模样,便尴尬地僵住了笑意,焦急道:“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沙子进眼睛了。”程方秋懊恼自己无缘无故的矫情,在赵志高面前丢了脸,干笑两声,勉强在唇边勾起一抹弧度。

但赵志高一根筋,完全没看出程方秋想逃避这个话题的念头,还缓缓叹了口气,安慰她:“程同志你别难过,这次是厂里有紧急事情联系淮哥,他连行李都没来得及收拾就走了。”

程方秋扯了扯嘴角,有种藏在心底的秘密被戳破的难堪,但是不得不承认,经过赵志高这一解释,她心中对周应淮的怨怼顿时少了许多。

“对了,淮哥还让我跟你说他解决好就回来接你。”话音落下,赵志高轻咳一声,脸上突然浮现出一丝红晕,“还,还有……”

“还有什么?”程方秋没想到周应淮还给她留了话,眸光亮了亮,见赵志高支支吾吾的,没忍住好奇地催促道:“你倒是说啊。”

赵志高抿了抿唇,一咬牙,一闭眼,视死如归般开口:“他说他会想你的。”

清风拂过,湿润的水雾裹挟着这句话吹在脸上,却没有带来丝毫凉爽,反而让她的颊边迅速蹿红,美眸中潋滟起春水,透出极致艳色。

程方秋压下砰砰快速跳动的心脏,暗骂周应淮不知羞,这种话怎么能让旁人转告呢!

“我,我知道了。”她磕磕巴巴地应下,随后再不敢对上赵志高的视线,“我家里还有事,先走了。”

“哦哦,好,程同志你忙。”赵志高巴不得程方秋快走,说完他只觉得浑身臊得慌,鬼知道当时他从淮哥嘴里听到这句话时是什么感受。

或许天塌了,也不过如此吧。

那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冷冰冰的淮哥吗?都说有了女人后,男人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这话果真有几分道理。

两人匆匆见面,又匆匆分别,活像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

而罪魁祸首却不知道这事,被小汽车接走后,他第一时间来到县城的邮电局,用里面的电话拨打了一个号码。

不知道转接了多少次,确定了多少次身份,总算赶在周应淮耐心耗尽前,成功接通。

“喂。”对面传来一道沉稳的嗓音。

周应淮原本闲散的神色正了两分,立马回复道:“是我。”

“文件看了?”

闻言,周应淮视线下意识地落在手中的黄皮纸袋上,封面上的封条是他亲手拆下的,里面的内容他也早已过目,所以此时只是轻轻嗯了一声。

“你怎么想?”

身处于他们这个位置,行将踏错都可能万劫不复,甚至毁掉前程,所以他得考虑清楚是不是愿意为了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女同志而承担没必要的风险。

双方都没再开口,气氛陷入寂静,直到周应淮再次缓缓开口。

“爸。”

仅仅只是一个称呼,周志宏已经明白了儿子的选择,果不其然下一秒耳边就响起了他坚定的回应。

“改天来喝我的喜酒。”

周志宏唇角缓缓勾起,眼中闪过一丝欣慰,这个儿子他没白教。

“有空就来。”真当他一天天闲得没事,只围着一亩三分地转?话毕,语气变得稍微轻柔了些,“你记得给你妈和弟弟打个电话。”

“好。”周应淮勾了勾唇,简单嘱咐了两句注意身体,便挂了电话。

两个大老爷们,没什么好聊的。

解决了心头大事,周应淮望着还阴沉沉的天空,只觉得畅快非常,迫不及待地想跟她分享这个喜悦,但是不行,他还有不少事要忙,等一切尘埃落地,再一起给她一个惊喜。

秋秋等我。

*

“新郎官进村咯。”

一群小孩儿欢呼着跟在迎亲队伍里面,争先恐后地说着讨喜话,不多时兜里就装满了新郎官分发的喜糖,一个个笑得合不拢嘴。

新娘家这边也得了消息,原本有条不紊的场面顿时变得有些混乱。

“秋秋姐,我好紧张。”程晓花坐在大红被子上面,手指交叉在一起来回拨弄着,整个人都有些焦躁不安,“我这样好看吗?”

这样的话,她都不知道问了几遍了,程方秋忍不住轻笑一声,熟练地安慰道:“放心吧,保管等会儿迷晕新郎官的眼。”

这话说得直白,程晓花羞涩一笑,然后瞪了程方秋一眼,“我又不是给他一个人看的。”

“好好好,那保管迷晕所有人的眼。”

“秋秋姐!”程晓花羞恼地咬唇,但经由这么一闹,她总算是不那么紧张了。

程方秋笑了笑,她的话可没有撒谎,今天的程晓花的确美得不可方物,跟平时那个小家碧玉的姑娘是完全不同的风格。

程晓花穿着那天在县城买的料子做的衣裳,一针一线都是由她娘常春兰做出来的,这年头的家庭妇女多多少少都会些针线活,但是手艺却天差地别,常春兰就属于顶顶好的那种。

砖红色的布料被缝制成一件中式裙装,考虑到这个年代的保守性,程方秋便建议把长裙改成了裙裤,外面是裙子,里面是长裤,样式一样,但是却没露一寸肌肤。

领口的位置用金色丝线绣了几个蝴蝶样式的盘扣,层层交错,美不胜收,袖口则增加了些许流苏,正好遮挡了程晓花胳膊上的肉。

裙子独特的掐腰设计将她的身体曲线修饰的格外好,显瘦却不过分性感,一眼过去只觉得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