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穿越中世纪227(第2/2页)
看起来不只是路易莎一个人这样觉得,从这道菜上桌后,凡是品尝了这道菜的,往往会再要一次——纪尧姆都是这样,这可难得!要知道路易莎几乎没见他会在这类晚宴上将一道菜要两遍,主要是他这个人物欲很淡。体现在吃上就是‘好养活’,基本什么都吃,但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这道杂烩肉之后,酸樱桃酱烤全羊也不错,羊肉本身就非常鲜嫩,品质很高,烤的也好。不知道是如何提前腌制的,十分入味儿。更重要的是,酸樱桃酱配这样烤羊肉真的太适合了,那种清新的酸甜,完全中和了烤羊肉的油腻。
与之相比,之后第八道的烤飞禽拼盘(包括多种烤小鸟,如鸽子、山鹑、鹌鹑、野鸡、欧洲莺),和第九道的玫瑰露烩鸡就显得平平无奇了。尤其是后者,甚至有些难吃,是这一次宴会里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尝了一口后,甚至自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都没法吃了,让人连着剩菜撤下了自己的盘子,换了一个新盘子。
路易莎是这样的,自己的盘子里有残菜的话,就会让撤盘子,这也是上辈子吃正经西餐形成的习惯。她上辈子时,正经西餐都是每道菜都有自己的盘子,而这辈子的西餐还没有发展出后世那么多讲究。大家从头到尾都用一个盘子,只不过盛菜的还有大盘子,每次一盘一盘端上来是新的而已。
第十道菜全烤乳猪倒是还不错,毕竟烤乳猪是非常传统的大菜了,就算没有路易莎的一些想法,此时的顶级厨师也能做的有滋有味,路易莎也愿意吃。只不过,这道菜本身就不在路易莎的偏好区,这就没办法了。
第十一道菜也是传统大菜,但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传统’——辅以各种小菜的烤孔雀……这确实很传统了,是贵族宴席上经常出现的,不见得多好吃,只能说吃的就是一个稀奇。毕竟相较于其他禽类,孔雀还是比较稀罕的。
而且端上贵族宴席的烤孔雀还有一个讲究,那就是得保留生前的样子。一般拔毛、去内脏的孔雀,会在烤熟之后,再用糖之类的玩意儿粘上之前拔下的羽毛,这样想办法支撑着、直立在餐盘上,就仿佛是活着的一只孔雀了。
之前说,玫瑰露烩鸡是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但其实这道烤孔雀路易莎根本不会吃——当然了,吃都不吃,也就没有‘吃不惯’的可能了。
想想吧,那些拔下来的羽毛,按照此时的卫生安全认知,肯定是没经过什么消毒处理的。或者说,就算经过了一些处理,看到这种像是生前或者样子的禽类,也很难有胃口吧?反正路易莎是下不了嘴的。
而等到烤孔雀这道‘看菜’上过,其实今天的晚宴菜肴也进入尾声了。之后四道菜,说起来不少,可都是甜品而已了——鼠尾草蛋奶糊、糖煮榅桲(要加入肉桂、松仁、洋蓟等同煮)、各色蜜饯,最后再以九色奶油蛋糕收尾。
所谓九色奶油蛋糕,就是正方形的奶油蛋糕实际并不是一整块,而是由9块小正方形蛋糕拼成。每块小蛋糕味道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但奶油裱花,甚至立体的奶油小人、小动物什么的会不同。也就是说,纯粹是造型的艺术。
嗯,造型艺术在此时的饮食中得到强调,实属正常。后世虽然也很重视事物的视觉表现,但此时会更加重视,因为此时受限于条件,味觉上的追求很容易碰到天花板(食材受限于地域,调味料也远没有后世精妙、复杂,烹饪手段也不成熟),退而求其次,就很容易从视觉上找新的突破点。
当然,这也和此时的贵族就爱追求视觉奇观,波及到了餐桌有关……路易莎入乡随俗,也难免搞这一套。
因为到了晚宴的最后,挑了一块小蛋糕后,路易莎是有些倦怠地用勺子舀着吃——吃蛋糕没有叉子,叉子此时还不是餐具,哪怕是贵族的餐桌上,餐具也就是一把刀子和一把汤勺。
这里刀子起到的作用其实和叉子差不多,可以将块状的食物戳起来吃。反而是其本来的分割作用,在大贵族手上不常见,因为大贵族都是有侍从先将大块食物分割成小块的。路易莎就可以用餐刀刀尖去叉蛋糕吃,不过那样太奇怪了,她宁愿用勺子舀。
也就是现在,虽然有所谓的餐桌礼仪,但其实也很简陋。具体到路易莎吃蛋糕,到底是用刀子叉着吃得体,还是用勺子舀着吃‘优雅’,也没有一个说法,也就随她了。
纪尧姆看了路易莎一眼,也让侍从为自己分了一块奶油蛋糕。小块奶油蛋糕也不大,纪尧姆三两口就完全吃进了肚子。然后他才又看向今天举行晚宴的礼堂中央,刚刚表演的节目——用馅饼等食物搭建了一座城堡,以演示他这次获得胜利的战争。
路易莎不太习惯这种利用食物表演的节目,但奈何此时这种节目多且流行,盛大晚宴上总少不了……不是超级大馅饼里藏活物,就是用蜜饯打仗什么的。相比之下,用食物构筑立体图景,依次展示多幅图景,从而说明一个故事(类似连环画),都还算好的了。至少这些食物没有损毁,用完了之后也是要施舍的,也就不算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