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他能接受她的离世

他很确定薇薇安不喜欢崔斯坦, 但她拼了命想保住崔斯坦的性命,那就说明崔斯坦对她有用。

现在崔斯坦所做的这些事,自然也都是她或者操控她的人想看到, 所以他不会阻止, 甚至会顺水推舟。

到了如今阿瑞斯还是没有弄清背后之人的意图,但不妨碍他在这些一团乱麻的事情里理出一条道。

既然自己没办法揪出背后的人,那就选择相信薇薇安。

相信她一定能保全她自己, 而自己要做的就是按着她的想法铺好路,当她最好用的刀,等着她醒过来。

科尔斯的动作很快,几乎是一夜之间整个庄园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先是阿瑞斯的弟弟巴特和一名老奴隶被连夜抓进了地牢, 紧接着是当夜参加庆功宴,统领所有蛮兵的奴隶蛮主都被酒里的迷药迷晕关进了地牢。

而统管着所有的奴隶的阿瑞斯更是在薇薇安殿下的寝宫里中了剧毒,到了不省人事的地步。

月亮庄园,这座热闹富庶风头无两的庄园, 仅一夜的功夫就从得胜归来的热闹氛围, 变成了人人自卫,人心惶惶的危城。

但相较于外头的骚乱, 城堡内的却是井然有序的。

·

大领主穿着一身华丽服装坐在主位上, 他的面前站着一个面容苍老,佝偻着身子半边面容被火焰灼烧到面目全非的老奴隶。

科尔斯看着眼前这个人,实在没法将他和从前卡丽妲身边那个安静又有些漂亮的奴隶串联到一起。

“难怪我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你,原来你换了个皮囊就躲在我眼皮子底下呢?”科尔斯的声音幽幽的, 在空旷的大殿里荡漾着余音,像是多年未见的好友之间的寒嘘。

佝偻着身子的老奴隶身形一僵,缓慢地弯腰匍匐在了冰冷的地面。

“将军。”奴隶没有称呼科尔斯为领主,而是和多年前一样, 匍匐在地顺从又卑微地称呼他为将军。

这个称呼实在太过久远,让高高在上的科尔斯大领主一时失了神。

他的眼前又浮现了第一次见卡丽妲时的场景,那时这个奴隶也是这样匍匐在地,忠诚又卑微地向他行礼。

那时的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看起来内敛忠诚漂亮的像个姑娘的奴隶会在关键时刻背叛卡丽妲。

“说说看,那年你都做了什么?”

科尔斯的声音听起来并不冷漠,但匍匐在地的老奴隶那双浑浊的双眸却突然泛起了红,一滴眼泪毫无征兆的滴落在地。

思绪像是回到了从前在皇城的那些年。

卡丽妲,一个美丽、高贵,纯洁,一切人世间的美好词汇都能加注到她身上的女人。

当时的皇城几乎没有不歌颂她的美丽,不绘制她倩影的艺术家。

人人都将她视为冈萨迦王朝的瑰宝,将她高高地捧到天上。

可很少人知道,她其实是个温柔到极致的女人。

她爱花草,爱晨起的风,爱凌冬的雪,爱混乱的人间。

在冈萨迦王朝这样一个奢靡混乱,腐朽又冷漠的地方显得格格不入。

初识时,他被人陷害,不小心烧了她小心侍弄了很多年的花房。

他到现在都记得那是个燥热的夏季,他跪在烧成废墟的花房前,抱住拼死救下的唯一一盆鸢尾花绝望到极致。

她听到了花房被烧的事情,连靴子都没穿就跑了过来。

那间花房是她的母亲在十岁那年送给她的生辰礼物,她极其宝贝,种满了各类珍惜的花草。

所以在看到烧成废墟的花房时,她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转过头无措地看着他问:“我不是说过火种不让带进花房吗?怎么会烧成这样?”

他嗫嚅了两下,想告诉她自己是被陷害的,但看着她通红的眼眶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那些人是为了陷害他才烧了她的花房,归根结底原因是他,他没有可以辩驳的理由,弓着背麻木地道:“是奴的错,请小姐惩罚。”

可预想中的责罚没有落下,她的嗓音轻颤里带着让人意外的怜悯:“你的背,怎么会烧成这样?”

他当时愣了好半晌,才明白她说的是他为了救那盆鸾尾花被烧伤的后背。他颤抖着双臂直起身体,将怀里捧着那盆小小的鸢尾花举到了身前:“我想救下那几盆鸢尾花,但火势太大了,只救下了这一盆。”

他举得很高,像是救命稻草一般,满心期待着这盆鸢尾花能保他死得痛快些,却听到了她的一声叹息。

“花终归是死物,哪有人命重要,你不应该这样拼命。”

怎么说呢,当时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甚至有些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作为一个奴隶,从小到大,他的生命廉价的不可思议。

一只漂亮的戒指,一匹高大的马儿,一杯琉璃红酒杯都能买下他,更别说这些价值连城,珍惜的花朵。

可她说,人命总比死物重要。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一度都不能理解这种想法。

直到她原谅了他,只罚他重新建造花房,还为他后背上的烧伤买来昂贵的药材医治,他才明白,在她眼里,人命真的很贵。

后来他也问过,当时为什么不惩罚他。

她说:“花房里最是湿润的,不蓄意纵火是没办法烧成这样子的,我知道你是被陷害的,不是失职。”

但其实他知道,就算真的是他失职,她也不会罚他太重,因为她觉得一整个花房的珍惜花草,都抵不过一个活生生的人命。

可就是这样温柔的女人,却被人用那种屈辱的方式害死,他怎么会不怨,怎么会不恨。

几乎是一瞬间,老奴隶的眼神就变得怨毒无比,他缓慢的抬起头直视科尔斯,眼神里的恨意犹如实质:“那天小姐说崔斯坦的母亲要来找我们,让我去城里接她,但我回来的时候小姐已经没有呼吸了,我当时被恨冲昏了头脑,给小姐盖了衣服就冲出去想找到凶手,但我跑的太急摔下了马。”

老奴隶似乎想到了什么痛苦的回忆,被烧过的面皮又轻微颤动起来:“等我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而小姐和殿下也被崔斯坦的母亲接走了。”

高坐在王座上的科尔斯,似乎也被这段回忆击溃,面上的再也不是纵容的模样了,只缓慢起身走到了老奴隶的身边:“这之后你就失踪了,对吗?”

“不是失踪,是为了躲避追杀。“老奴隶粗糙的手背上青筋跳动:“那段时间几乎整个皇城的人都追杀我,我根本就没有机会能等到你,所以只能冒险把自己买进金矿。”

皇城的金矿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人间炼狱,被卖进去的几乎都有去无回,没有人会猜到他会把自己卖进金矿,所以才险险逃过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