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第2/2页)

同年,她从旧金山顺利毕业,被哈佛商学院录取。

次年,她在哈佛挖了不少精英,合力开创了“新世纪”公司,推出一款“救生甲”外骨骼,该发明的含金量震惊四座。

人们发现,救生甲十分实用,穿上它可以进行登山、长途跋涉、穿越森林、闯进火海等作业。而脱下它,它也能重组合并,组装成一个小型庇护所保护人,具备发热和照明功能,称得上是野外求生的最佳工具。

即使阿萨思明确表示:“它无法在你纵身一跃时保护你,也不能下潜到一千米的水域中捞起你,更没有飞翔的能力……”

可人们已经听不下去了。

就目前的科技而言,他们哪见过这么先进的外骨骼,而且作用还那么多。这哪里是救生甲,这分明是给人续了“半条命”啊!

买!

读博第一年,阿萨思火了,她的公司也火了。她的净资产在一夜之间翻到了360亿美元,并仍在以不可遏制的速度翻倍增长。

阿萨思长吁一口气:“好了,毕业论文的方向有了。”没有人比她更懂论文。

莱戈拉斯:……你做这么多就是为了写论文?

是,也不是。

学业重要,但体验更重要。由于阿萨思把每个世界当作旅程,而非归途,所以她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

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在“祖先联盟”呆一辈子,她转行干起了外骨骼;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在“新世纪”研发新产品,她居然再一次迈出了舒适区,干起了连锁饭店。

到底做过厨子,张师傅的菜谱没白学,阿萨思的中式饭店在一水白人饭中红得理所当然,还备受留子推崇。

“妈妈啊!我居然在国外吃到正宗粤菜了!”

“一大早起来闻到豆浆油条的香气我还以为还在梦里,没想到是‘有龙饭店’开到了我公寓对面,这老板太懂留子思乡的心了!”

“你那哪是思乡啊,是馋。”

饭店的发展如火如荼,在这期间,阿萨思有了第一座属于自己的星级大酒店。

她没有止步,不断地扩张商业版图,又准备着学术期刊的论文,有关计算机科学和机械工程方面的SCI。

读博第二年,课程学习阶段结束,阿萨思的福布斯排行还在上升。

读博第三年,博士生进入研究阶段,正是该专注学位论文的时候,阿萨思奔赴下一个领域,一头扎进了交通工具的革新,利用她对飞船的了解,准备开发可在空中飞行的“飞梭”。

这一研发就是两年,读博五年都结束了,可“飞梭”还没有结果。

所有人都觉得阿萨思卡在了瓶颈,或许会卡半生,谁知她一拿到学位就直接来了个釜底抽薪,把班子带回了华国……

阿萨思:“七年了,这个时间足够了。”

她可以去见一见前世的家人,想来她的变化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毕竟,人类能有几个七年,逢七必变,她换个性格也是正常。

“莱戈拉斯,走,我带你去见我的家人。”

“现在?”

“现在不行吗?”

“……至少让我换件衣服。”

在阿萨思面前,他习惯穿得随意,比如穿西装不穿内搭。可轮到去见“长辈”,他不能这么散漫,怎么也得把衬衫和领带整上。

阿萨思:“现在是夏天,地表温度近40,你穿这个?”

最终,莱戈拉斯还是按自己的审美穿了一套凉快的装,上身深黑背心,下边深绿工装裤,搭一双白球鞋,脖颈上挂着一个纯银的十字架。

他的金发松松地扎了起来,只剩右颊垂下一缕,随手抄起一件外套半搭在肩头,看上去充满了刚赶完稿的艺术家气质。

“怎么样?”

“还行。”

别指望龙有什么审美,她看到莱戈拉斯露出两臂的肌肉,就不会觉得他丑。

她只是带他回家而已,却不料一上街就被人行注目礼。哦,她忘了,人类一向喜欢精灵的脸,所以……

阿萨思打了个电话:“增设服装部门,现在,马上,这一整套——”拍摄、发图,“立刻上架,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