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我哥让我罚站
第二天他们一直玩到傍晚,猫咪号才启程返航。
这一趟出去收获颇丰。
几乎每个同学手里都提着个装满各种鱼虾的桶,包括陈乐酩。
只不过别人的桶里装的是战利品,他桶里装的是臭皮鞋和塑料瓶。
就这样还挺着个胸脯挺骄傲呢,觉得自己为海洋做了好大的贡献。
余醉实在看不过去,不知道从哪捞来一堆贝壳。
冲洗干净后摊在掌心,每个都只有手指肚大小,形状像普通的蛤蜊,颜色却特别,樱花一样的粉色,在阳光下能看到七彩的虹光,像人鱼公主的贝壳吊坠。
陈乐酩喜欢得不行,睁着亮晶晶的一双眼,把每只贝壳都戳一遍。
又颠颠颠地跑到厨房抱来一只透明的玻璃瓶,让余醉给他舀一点海水,再把贝壳放进去。
迷路海的水是苹果绿色的,里面有一种特殊的藻类,单独看就已经很美了,再加上一把粉布灵的小贝壳,陈乐酩称之为艺术品。
他忍不住想嘚瑟一下,拿出手机对着贝壳瓶咔咔一通拍,挑出最好看的照片转发到微信。
与此同时,余醉的手机响了。
有“哥哥”微信的手机。
他把声音按掉,转身走到角落,不用看就知道陈乐酩给他发的是什么。
两张贝壳瓶的照片,和一张他抱着瓶子的自拍照。
-哥哥看!
余醉:看到了。
-好不好看?
余醉:很好看。
-那送给哥哥吧!
余醉:?
费劲巴力捞上来是让你做中间商给我打包的?
余醉放下手机,对陈乐酩招手。
陈乐酩正美滋滋地等哥哥的回复呢,瞧见他叫自己,脑袋一歪:“怎么啦?”
三个字被海风吹出来四个调。
“过来。”余醉脸色臭得像是要打他一顿。
陈乐酩莫名犯怵,心道我也没干坏事啊,放下瓶子抱着两块西瓜灰溜溜过去。
“你臭显摆什么呢?”余醉问。
“没显摆,和我哥说话呢。”
“说什么呢?”
“说我的贝壳,我想送给他。”
“我捞给你的,送他干什么?”
陈乐酩窘迫地抓抓头发:“我本来想送他两条我钓的鱼,可我忙活一晚上一条都没钓上来,只能借花献佛了,我会留一个的,我挑过了,你看!”
他往前一撅肚子,卫衣口袋鼓起个小包。
余醉挑开一看,最好看的那只贝壳被他小心翼翼地藏在里面,还宝贝似的绑了条丝带。
“你第一次送我礼物,我肯定很珍惜啊!”
傍晚日头将落,天边铺着火烧云。
陈乐酩笑意盈盈地看向他,黄昏勾勒着圆滚滚的眼睛,那么可爱又可怜。
余醉从鼻腔里挤出一声“嗯”,抬手在弟弟脸上掐了一把。
羊毛全出在羊身上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听到有关哥哥的话题就没好气,陈乐酩靠过去用头蹭蹭他手臂:“好了别气啦,我给你拿了西瓜。”
“我有什么好气的?”
余醉接过瓜咬一口。
陈乐酩凑过去邀功:“我从家里带来的,水分是不是特别足?”
“是,再吃两口船都得淹了。”
“……”
靠岸时还没到饭点,同学们都意犹未尽,尹潼说要带他们去沙滩上赶海。
陈乐酩一听又来劲了。
钓不到还捡不到吗?
立刻租上一套装备加入赶海小分队。
余醉嫌他们太吵,没跟去,在码头等。
不到半个小时,陈乐酩拎着满满一大桶兴高采烈地朝他跑过来。
“发财啦发财啦!!!”
他跑得太快,临到近前时一个急刹车差点摔倒,余醉伸手接住他:“稳当点。”
“嘿嘿,我捡了好多!”
他把塑料桶哗啦一下倒出来,青蟹、蛏子、猫眼螺、一堆漂亮的小贝壳,底下全都是火山藤壶。
余醉帮他把有毒的挑出来,能吃的都留下。
“咱们晚饭就吃这个吧。”陈乐酩馋了,“尹潼姐说附近有饭店可以加工,就是不知道这么晚了人家还营不营业。”
余醉告诉他不用麻烦:“带你去见个朋友,要不要去?”
陈乐酩当然说要。
打入追求对象的社交网络可是迈向成功的一大步!
但就这样两手空空的过去又不太好。
“先找个礼品店买点东西吧?”
“不用,这就够了。”余醉把桶里的火山藤壶捡出来数一数,有小二十个,够煲一锅汤。
他掏出手机,打开通讯录,置顶联系人之一的备注是个单字:靳。
一通电话拨过去。
对面很快接通。
“有事?”
同样低沉散淡的男人声线,比余醉的嗓音要稍微薄一点。
“在家?”
“在。”
“捡了点火山口,你弟不是爱吃?”
“嗯,给我送过来,再给我拿两条东星斑。”
陈乐酩听得一愣又一愣,心道这位朋友有够不客气,下一秒就发现余醉比人家还不客气。
“行,正好今晚在你家吃,给我们做点饭,听说你最近刚得一瓶酒,开了我尝尝。”
“火山口我不要了。”
“晚了,我们十分钟就到。”
余醉说完这句就挂了电话,和汪阳打个招呼,拉上陈乐酩走向停在岸边的车。
陈乐酩全程被他拉着走,像个电量耗尽的小机器人,转来转去的眼睛却始终追在他背后。
直到系安全带的时候还在看他,眉头时而皱起个疙瘩,时而舒展放平。
余醉瞥他一眼,笑了。
“有请小陈记者发言。”
小陈记者顿时脸蛋通红,仿佛一只冒气的番茄。
“我没有要发言。”
“那就别那样看着我。”
“哪样?”
“信仰崩塌那样。”
“我哪有?!”陈乐酩矢口否认,又心虚,“好吧……确实有一点,但不是崩塌,是重塑。”
这整场出游,就是对他心中的余醉一次完全颠覆的重塑。
初见第一眼,余醉像一场冷烟火。
盛大璀璨,却远在天边。
后来陈乐酩从季小年口中探听到他一点过往,才得知这烟火燃烧在比天边还远的地方。
年近三十岁的男人,事业有成,长相又过分出挑。
去过许多地方,闯过很多难关,无数次刀口舔血才挣下这份家业。
他垂眸时的眼角、平和的笑,还有掌心的茧,都写着曾经经历过的风霜雨雪。
他的过往随随便便拿出一段都轰轰烈烈,他见过普通人一生都无从得见的风景。
平日里总是面无表情地坐在角落,来来往往的客人有意无意地往他身上撩拨,他抬起眼皮不带一丝温度地瞟过,就让人知道不能再试探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