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天才算法》沈竞先(第2/4页)
“求问楼上看的哪个大师,能分享吗?”
余寻光没去注意网上的内容,因为《天才算法》开拍在即,他正在进行最后的准备工作。
李恕坤大概是为了锻炼人,开机之前,把剧组一干事务全部丢给潘泽永处理。他悠哉地坐在家里喝茶,尽职地扮演“挂名导演”。
老师甩手掌柜式的行为对潘泽永造不成任何影响。他的精力旺盛异于常人,每天只需睡三个小时,就能保证一天的精力。他腾出大把的时间处理繁琐的工作,并且速度还很快。他甚至能抽出时间陪余寻光去逛街,购入服装。
《天才算法》讲述的是老师沈竞先带着学生们参加奥数比赛的故事。
樊可(管诗语饰)是一位全职妈妈,她家中有一位高一在读生吴义龙(傅文光饰)。义龙当初是以数学特长生的身份特招进的学校火箭班,火箭班作为尖子班,理所当然会对学生的分数有额外要求。由此,进入新学期后,义龙一成不变的数学成绩成了樊可的心头刺。为了儿子能保住火箭班的名额,能有一个更好的未来,樊可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连家务都不想操持。
吴义龙不理解妈妈,甚至对妈妈的督促很不耐烦,“你不要学别人鸡娃好不好?你以前还说你是最开明的妈妈,你看看现在的自己,成什么样了?我的学年在增加,成绩却没有退步,这不正说明我在进步嘛,不知道你一天到晚到底在焦虑什么。”
樊可是另外一种想法,“你的成绩没退,可是你校排名退了!这代表什么?代表别人都在偷偷努力。”
吴义龙说:“人家补课了,找了更优秀的老师开了小灶,成绩能够进步有什么稀奇的?”
这个道理樊可当然也懂,她早就想给儿子换一个补习班上课了。孩子读书的事是头等大事,钱,家里自然是不缺的,唯独没有好的老师。樊可心里急得不行,生怕耽误再久一些,儿子的成绩就被人远远的甩到背后了。她为了能够打听出那群尖子找的老师,使出了不少法子,结果没料到找上门后,老师沈竞先(余寻光饰)以人员已满、不够安全、你家孩子天分不够等一堆理由拒绝了樊可的报班请求。
别的话,樊可都能当成推脱借口,唯独说自己孩子天分不够不行。樊可气得火冒三丈,打定主意要给儿子找到一个更好的老师,让沈竞先看看自家儿子到底有没有天分。
然而这之后的第二天,樊可才从别的家长嘴里知道,沈竞先已经是全省最专业的奥数老师。
“他是专门搞奥数的,以往带的特长生有不少被华清特招。他今年压名额呀,是因为他今年要带学生出国打比赛,这可是为国争光的机会,所以,可不得用心挑人嘛。”
这位家长的语气卖弄又炫耀,樊可为了得知更多的消息,不得不好一番吹捧,才又得知知了更多的消息。
原来沈竞先读书时也是有名的天才儿童,只不过他家里条件困难,险些中途辍学。后来是在政府和一位老师的扶持下,他才过上了有床睡,有饭吃,有衣穿、有书读的日子。
十年前,正是沈竞先读高二那年,也有一场国际奥数比赛,那时沈竞先因为叛逆,没去参加。当年那场比赛由于各种原因,中国队的比赛成绩并不好,后来带大沈竞先的老师因病去世,那场没有拿到名次的比赛便成了老师的终生遗憾。
“我啊,估计沈老师是为了完成他那位老师的遗愿,才卯足了劲儿想带着学生在这次的比赛里闯出名堂。”
知道沈竞先有这等经历和能耐,樊可瞬间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她甚至安慰自己:有能力的人都是有脾气的。话里被刺两句算什么?说不定沈老师就是这种风格呢。
为了让儿子吴义龙进沈竞先的奥数班,樊可开始送礼,堵门,使出了浑身解数。沈竞先被她烦得无可奈何,又不能报警,只能松口,答应给吴义龙一个机会。
那是一张卷子。
吴义龙当着他的面做完之后,沈竞先什么也没说,总归是在樊可的注视下,将孩子收下了。
《天才算法》的故事脉络简单,概括来说,就是一部以数学竞赛为主题的奋斗剧。整部戏的关键词可以提炼为:少年、热血、竞技、梦想。
背负先辈心愿的沈竞先带着学生们从市比赛走向省比赛,从省比赛走向全国比赛,最后再出国拿到冠军。他们途中遇到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在克服重重困难的同时,师与生之间的情感也在此间发酵。最后,学生们实现自己的价值,老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结局。
根据编剧的设定,沈竞先的形象是一个典型的理工男。具体该如何打扮,读过二十来年书的潘泽永不要太熟悉。
“看我把你打造成一个表里如一的书呆子。”
改造第一步:先把余寻光的细框眼镜换成黑框粗边的,遮住他过于漂亮的眼睛。
余寻光如今正处于为角色注入灵魂的阶段,潘泽永就让他摆出这副样子去试衣服。
改造第二步:挑选大一号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
潘泽永带余寻光去了一家普通又平价的商场。
从货架上取下一块红黑格子的衬衫,余寻光说:“我前段时间去了一趟华清大学。”
潘泽永笑,“长见识去了?”
“对。”
余寻光还去听了几堂数学系的课。
“能听懂吗?”
“大一的课程,差不多。”
这回系统为《天才算法》剧本定下的评分是[S-]。沈竞先是一个数学天才,虽然性格孤僻,执拗,但是送给余寻光的三个技能都很好。除了高等数学(进阶)和逻辑思维(强化)两个专业技能外,还爆了一个金色技能:对真理的追求。
为了找感觉,余寻光后来去埋头刷过一些奥数竞赛题。将知识点全部吸收后,听懂老师讲课还是不成问题的。
既然说到这上面了,余寻光还曲起手指,做了一个拿东西的姿势,“你看。”
潘泽永秒懂,“粉笔?”
“对,我以前的老师就是这样捏粉笔的。”说完,余寻光又换了一个握笔的姿势,“在大学里,我还去采访了一位学神,学了他的拿笔姿势和画符号的习惯。”
“还有吗?”
改造第三步:拥有各式帆布鞋。
余寻光换上一双经典款的帆布鞋,手里像拿着什么东西往前走了一个来回。
潘泽永坐在换鞋凳上,微微仰头看着余寻光,他的眼睛里是完全掩饰不了的欣赏和笑意。
刚才问题的答案这不就来了?
“你还学了人家的走路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