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蠢动(第2/3页)

说出这句话后就连凯瑞本自己都吃了一惊,他讶异于自己竟然会为了情感做出不理智的判断,但他查看内心,并不能从里面找寻到懊悔的情绪,也许是他曾经做出过一个理智却错误的判断——他看向佩兰特,发现他在微笑。

“你已经很久没有那么过了。”佩兰特说:“上次是什么时候,因为讨厌英格威身上的蜜酒气味而将臭鼬引入酒窖的那次?”

他紧接着温柔地说道:“你是那样的年轻,凯瑞本,孩子,距离你接过起你父亲身上的重任还有很多年——你也许会觉得你应该为他分担一些辛劳,但相信我,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即便是精灵,年少时的美好时光仍然是一去不还的,密林是你的家,是你的锚点,而不是加在你身上的桎梏与锁链——去做吧,无论是什么事情,你的思想不会将你的躯体与灵魂指引到错误的方向。”

他看向密林之外,在天地之前,有着一线无瑕的白色,那是雪盖沼泽,而凯瑞本所怀念的友人就在沼泽的彼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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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什喘息着,他从皮毛上爬起来,走出帐篷,他做了一个梦,但这个梦他不想和任何人说,包括祭司。

他梦见自己被红龙吞噬。

这是个关键,兽人们所信仰的神祗卡乌奢与格瑞纳达的红龙格瑞第是同盟关系,这点已经被证实了,但他无法相信一只红龙,谁都知道,红龙是邪恶的象征——虽然有点可笑,但在选择盟友的时候,一个邪恶的家伙毫无疑问会引来更多的麻烦,他宁愿和巨人一起喝酒,或是和地精一起跳舞,也不愿意和红龙的使者共处一地——上次,这个叫做奥斯塔尔的红袍就无耻地戏弄了兽人一次,数十个部落的年少,与年轻的男性全数折损在雷霆堡,虽然他们是死在崩塌的岩石与木头下的,但格什知道,他们就算是侥幸逃离了也无法活的比一个人类奴隶更久,他们长成的很快,衰老的也很快。格什的部落因为他的谨慎而逃过一劫,并且在之后吞并了因为缺少男性而变得力量薄弱的各个部落,他也成为了兽人的王,而不是一个部落的首领,但格什不会因为这个而感激人类,或是龙裔,他更愿意将那个奥斯塔尔放在火上慢慢烤到外脆内嫩,也许还会往上面涂抹一点蜂蜜,然后佐着辛辣的冬酒吃得干干净净。

但他不能,这家伙是格瑞第的代理人,据说还是格瑞纳达三军团之一的统领,但格什一点也不觉得这家伙是个战士,他就是个商人,令人生厌的杂种,和格什遇到的每个商人一样,或是更为恶劣。

格什抽动着鼻子,往无毛的拇指上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将拇指伸向空中,来自于极北之地的风已经强过了温暖的西风,冬天很快就要到来了。

“早安,尊敬的兽人之王。”

对啦,这是另一个让人讨厌但又不能不搭理或是吃到的家伙,他是格瑞第的代理人的代理人,据说奥斯塔尔最近正在格瑞纳达忙着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重要到他必须暂时放弃兽人这里的种种事务,他的弟子,一个名字有点娘娘腔,身形容貌也有点像的龙裔暂时取代了他的位置,但格什怀疑他每天来问候自己就是为了完成奥斯塔尔分派下来的的“每天一次我就喜欢看你不喜欢我又不能宰了我”的便秘脸。

“雷霆堡怎么样?”格什例行公事地问。

“一切如常。”瑞卡说。

格什露出讥讽的笑容,在以前,雷霆堡的领主只有在丁香花盛开的时候才会离开雷霆堡,那个时候,兽人们如果没能越过雷霆堡,那么就只有撤回呼啸平原,在春季到来,角鹿和盘羊每天都会生下小崽子的时候,兽人们不会成部落地攻击人类的防线——而这位领主已经消失了多久?冬季即将来临,而他还在王都数着自己的手指头玩儿,也许他认为自己的法阵可以让雷霆堡如同钢造铁铸一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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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离开,”狄伦焦躁地说:“冬季即将到来,兽人们随时可能发动攻击。”

“雷霆堡难道没有士兵和骑士吗?”黛安长公主不高兴地说:“更别说还有那么多的法师……”

“但我才是雷霆堡的领主。”

“让雷霆堡见鬼去吧,”黛安长公主的眼睛闪烁着亢奋的亮光:“我的儿子,你将要拥有的是整个高地诺曼。”

“约翰王还会有继承人的。”

“一个随时可能死去的婴儿!”黛安长公主说:“而他的身体在逐日衰败,他也许明天就会死掉——你应该留在王都……我已经给你想好了借口,狄伦,你应该与某个美丽尊贵的女孩缔结婚约了。”

“够了!”狄伦喊道:“我不想要妻子。”

“你以为你是谁!?”黛安长公主跟着喊道:“你以为你是一个唐克雷吗?!”

她的话就像是在狄伦的脸上狠狠打了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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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动物去哪里》同人【3】

那个陌生人穿着两件大衣,或许有人会觉得奇怪,但在二十年前这种装扮在绅士身上还极其常见,一些执着于身份与教养的绅士即便房间里着了火,也会记得在已经足够整齐的装束上先套上一件undercoat【里大衣】,再套上一件overcoat【外大衣】,overcoat有可拆卸披肩、单排扣、长度到小腿,再羸弱的男性被这两件宽大厚重的外套一托,也会显得高大且威严。

还有那顶高顶丝质礼帽,圆筒状的外形被黑色的丝缎包裹着,从手工到材质有很高的要求,相对的,要价也十分昂贵,但这只起源于十八世纪末的帽子已经逐渐在普通的人群中失去了流行,一来是太贵了,二来保养艰难,三就是帽身深度虽然可以让绅士们在骑马时无需担心自己的帽子被风吹走,但在低矮的房间、茂密的果林或是布满了管道线路的工厂里它就是一只令人惋惜的鸡肋。现在固然还有人戴着它,但几乎只有远在大海那端的旧式贵族,还有一些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工人与农民只需要一顶结实的圆顶帽或是鸭舌帽,又或是索性光着脑袋,让风吹过自己稀疏的头发。

不过人们更多的注意力还在那枚别在丝绸领巾上的别针,别针的式样非常简单,也许是因为那颗宝石过大的关系,有人悄声嘀咕那也许是块玻璃,但没有人,也许就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因为没有玻璃能够如同宝石那样绽放出这样诱人的色泽。

有些人甚至希望被他抓住的是自己,就算对方真的是个偏爱男性的魔鬼又如何,在空荡荡的胃都快要把自己消磨干净的时候,还有谁会在乎身体与信仰所要遭受的一些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