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第2/3页)

而且,男二要是个侍卫的话,以后和女主白绾绾互动太多太频繁,就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王府的规矩那么严,多少双眼睛都在周围盯着呢,要是和女主互动的太频繁了,男二可是容易失业的。

而阳光年下的弟弟型的男二,虽然也很是清新可爱,阳光帅气。但是,本身在气场方面,又弱于霸总男主,恐怕要和男主争夺女主的话,还没有几个回合,就会被男主给斩于马下,可读性不怎么强。

所以,杨蔓娘最终经过再三的考虑,觉得话本儿里男二的人选,还是稳一波儿。

选一款经久不衰,也经受住众多读者考验的男二类型比较靠谱儿。

所以之后,当女主白绾绾跟着秋伯,一路沿着庄园的石子路走到庄园主宅的时候。

就看到,主宅前一株灼灼盛开的垂丝海棠花树下。

男子覆手而立。

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男子的周身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却偏偏让人移不开眼。

如同古诗诗里描述的那般,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就那么安静的立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一双浅褐色的眸子,犹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无尽的温和与善意。

“这位姑娘,是来寒舍避雨的吗?”

男子望着跟随秋伯进来,一身狼狈的女主白绾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

这一抹笑意,如同一剂良药,瞬间便治愈了白绾绾身上的淋雨后的冰冷。

“额......我”

对上男子的笑容,白绾绾整个人,一瞬间就呆住了。

晕晕乎乎的,甚至忘记了该怎么回答对方的话。

这一瞬,白绾绾的心脏不由的怦怦直跳。

那读书不多的脑袋瓜子里,恍惚间,无声无息的开出了一朵小小的粉色海棠花苞儿。

他,真的好出众啊!

这么想着,白绾绾便忍不住紧张的脸红了。

可突然,又瞧见自己身上和脚上沾的泥水,白绾绾慌忙将弄脏的鞋子藏在了罗裙下面,有些自惭形秽的垂下了头。

是的,最后杨蔓娘选择了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她考虑再三,还是绝定舍弃原本计划的健气忠犬型男二和阳光年下男二,选择了最为传统最为经典的温润如玉型男二,来搭配书里的霸总豫王。

因为,这一款男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从霸总文刚一出现开始,温润如玉的男二便与其如影随形了。在最古早的霸总文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二,在背后默默的守护着女主,为女主付出。

也不要觉得这类型的男二外表过于文雅单薄,武力值不够。在情感的战斗里可不看武力值,其实,在所有类型的男二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型霸总男主势均力敌,打的有来有回的,反而是这种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成就和高光,还盖过了霸总男主的风头。

君不见,现代的很多电视剧里面,原本只是负责助攻和守护女主的温润如玉男二,最后都守的花开见月明,上位正宫了么。

由此可见其杀伤力之大了。

杨蔓娘在话本儿的最新的一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写了这位新出场的男二的风姿仪态,把其塑造成一个类似花满楼的完美君子人物,但是,偏偏却到章节最后,她也没有点明男二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杨蔓娘这么写,自己倒是写的爽快了。

可是,这就让隔天收到存稿的东家小姐朱秋雨看到非常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头号铁杆粉丝。

又有东家大小姐的便利。

朱秋云看书,可谓是非常的方便了。

每次杨蔓娘这边写好了话本儿,新章节送到朱雀门报房这边儿的时候,朱秋雨都是第一个先睹为快的。

原本,朱秋雨在《霸道王爷心悦我》上一章节结束的时候,还在担心豫王和白绾绾之间的后续,担心白绾绾就这么跑了,以后要怎么办,担心他俩以后能不能有机会再见面,担心豫王会不会对白绾绾负责。

所以,一拿到新的小说稿子,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起来。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这稿子读着读着,朱秋雨的心思,就开始变了。

哦,下雨了啊,哦,白绾绾摔跤了啊,哦,白绾绾去了一个庄园避雨了啊?哦,白绾绾要去见庄园的主人了啊?

唔,白衣男子。

嗯,嗯,白衣男子?

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男子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哇哦!

这......这写的也太!

朱秋云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一刻自己的感觉。

反正就觉得,这位白衣男子出现之后,自己的心跳,仿佛骤然慢了一拍似的。

之后。

等她把这新的一章全部读完。

朱秋雨的心里,虽然还记着冷酷霸道的豫王,但是,也有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出现的这位温文尔雅衣冠胜雪的公子身上。

盖因为,杨蔓娘在书中,把这位新出场的白衣公子,描写的太过出色太过完美了。

这个新的角色光风霁月,温润如玉,是女人心目中的另外一种理想型。

刚一出现,魅力便直追豫王。

如果说,豫王的形象,是霸总系男主的巅峰,那么,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温润系男配中的翘楚。

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聂风和步惊云,萧十一郎和连城璧。

虽然风格不同,二者却都是一样的出众。就算是再怎么挑剔刻薄的人,你可以更偏好其中一类,但也绝对不会讨厌另外一类。

朱秋云这样本身性子外向跳脱的小娘子,当然也很喜欢豫王,但要是非在两者之间选择的话,那自然不免更偏爱这位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一些。

所以,一向性子大大咧咧的她在读到最后,也忍不住和女主白绾绾一样,开始耳朵微红,喜爱的同时又有些莫名的自惭形秽。

只是,这位白衣公子究竟是谁?

他为何住在那种满鲜花的庄园里?他会收留无处可去的白绾绾吗?接下来,他会和白绾绾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到最后。

朱秋雨不但没有解决前一章节留下的疑惑,反而脑子里积攒了更多的不解和疑问。

例行骂了一句墨瑾公子可恶,吊人胃口,总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停笔。

朱秋雨又忍不住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儿。

望着下面人来人往的街市。

托着腮,一脸梦幻的想入非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