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晴仔居然!(第3/5页)
“这是我同事刚整理好的稿子,新鲜出炉。”叶雪琳说,“他们团里大提琴家的采访。”
“还没有刊登过的吗?”
“当然,独家的,你是第一个读者。”
叶雪琳已经转到社会新闻版,这次过来,特地问娱乐组同事要了这篇稿子。
她将稿子递给祝晴:“其实采访这些艺术家,很受气的。这个拉大提琴的,他自己要提乐团里的矛盾,我同事真问了,他又不高兴。”
祝晴接过报道。
案发当日中午,祝晴为方雅韵做了详细笔录。
笔录中,她提供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周三清晨五点到六点,方雅韵在交响乐团参加排练。乐团在准备国际演出前,确实需要进行倒时差的适应性训练,这本来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现在,这篇尚未刊登的报道里,大提琴家暗戳戳地表达了对乐团里另外一位演出人员的不满。他说当天早上,乐团里有人迟到整整一个小时,害得所有人都得等她。
排练时间是五点开始,如果有人迟到一个小时……
也就是六点才到。
与方颂声的死亡时间高度重合。
祝晴立即问道:“这篇报道的具体采访日期是哪一天?”
“应该是周三。”叶雪琳说,“因为最近娱乐版在做他们乐团的系列专访。每周三都会固定采访一名成员,按照流程,等到主编审过稿子,通常在下周一刊登,一般都是这样。”
……
放放以为他们是出来吃西餐的。
但没想到,他外甥女只是来x西餐厅借电话!
小孩站在晴仔身边,肉乎乎小手转着电话线玩,听她向上级汇报工作。
“在周三上午五点到六点,方雅韵的时间证明根本就经不起推敲。”
“她迟到了一个小时,六点才到交响乐团。因为后续的排练,方雅韵没有离场过,所以乐团成员也不会再特意提起这件事。”
“刚才《港华晨报》的记者叶雪琳帮我们问了娱乐版的同事,乐团里的大提琴家和方雅韵之前就有矛盾,对方认为被她抢了风头,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在采访时表达不满。”
方雅韵有一定的杀人动机,同时是她给方颂声打电话约他一早去琴行,再加上不在场证明有一定的漏洞。
“莫sir。”祝晴说,“向那个大提琴家以及乐团其他成员核实完证词,是不是就可以带方雅韵来警署问话了?”
这个点,在外奔波的不仅仅只有祝晴一个人。
其他警员同样没有下班,一帮人去了北角,确认是否有其他位置的监控录像拍到嫌疑人正脸。
莫振邦就是在北角那间老式公用电话亭给祝晴回的电话。
他沉吟片刻之后说道:“方雅韵的线索,我会安排其他人跟进。还记得上午会议上提到的安眠药成分吗?”
祝晴昨晚跑了一趟法医科,就是为了这个检测结果。
“记得,是境外流通的处方安眠药。”
莫振邦:“重点查查李子瑶。”
李子瑶的养父母曾经做外贸生意,国内外来回跑。
虽然仅凭这一点就建立关联,略显牵强,但李子瑶给出的不在场证明实在是太完美,一环接一环,就像经过反复推敲,天衣无缝。
莫振邦始终耿耿于怀。
“我翻过笔录,李子瑶十几岁时就认识现在的室友。你就从这条线入手,查她的童年经历。”
那天,欣欣姐姐来家里找祝晴。
她没有提及十四岁被领养之后遇到了什么,祝晴也没有追问。
答案似乎已经很明朗。
那时的祝晴,以朋友的身份选择沉默。
而如今,莫sir下了命令,她是警察,李子瑶是嫌疑人。
“我现在过去。”祝晴说。
像这样非正式的问话,按照规定是不强制要求两名警员在场的。但因为祝晴和李子瑶的私人关系,两名警员在场问询可以证明问话的中立性。
“铜锣湾是吧?我让豪仔去你那边。”莫sir说,“免得到时候进了司法程序,对方说我们‘诱导证词’,也不是没碰到这种麻烦事。”
挂断电话,祝晴才注意到小舅舅正眼巴巴地盯着自己。
“你先回家好不好?”
“不要!”
“我让萍姨来陪你吃西餐?”
“不要!”
小舅舅只想跟着外甥女,从电视上学会发誓的手势,两只手指头并得很拢。
他保证自己绝对不哭不闹不吵,做一个安静的学徒。
“跟着我有什么好玩的……”
放放摆摆小手,老成道:“这你就别管了。”
……
晚上七点,照理说,李子瑶的室友是不在家的。
豪仔和祝晴差点就要直接去兰桂坊,好在豪仔提前查到那间酒吧的预定号码,给公关打了个电话,原来她今天因身体不适请假。
他俩这才不至于白跑一趟。
放放小朋友去过死者家里“做客”,这回是第一次去嫌疑人家里“做客”,又刷新了体验。
小朋友看见什么都觉得新奇,为了不让他太无聊,祝晴从自己的笔记簿里撕下一页纸。
小舅舅秒懂:“这就是我的笔录纸!”
除了笔录纸,放放还有一支笔录笔,是豪仔给的。
一切准备就绪,他坐在嫌疑人家客厅的沙发上,连小短腿都不晃了,一本正经的样子。
“哎哟。”李子瑶的室友嘴角勾着一抹调侃的笑意,“还来了个小阿sir。”
“两位又跑空一趟,李子瑶出去了。”
这位室友叫罗薇薇,和上次一样,提及李子瑶,语气里都是嘲讽。
“有钱了,到处shopping喽。”她朝着李子瑶的房间抬了抬下巴,“看桌上都是名牌包装袋,昨天买化妆品送了赠品,还问我要不要……我自己不会买啊?谁稀罕。”
豪仔:“我们是来找你的。”
“找我?”罗薇薇坐下,翘起二郎腿,随手从茶几上拿烟,余光瞄到小朋友,长叹一口气。
她将烟盒丢回去:“真麻烦。”
上次提到李子瑶,罗薇薇话里话外没一句好听的。
这次也不例外。
“她的养父母?我当然知道了。”
“照我说,她就是没脑子。当年都已经十四岁,还不如就在福利院待几年,马上就成年了,出来打工不就好了?非要跟着养父母走,去了领养家庭,那才叫从一个地狱,来到另一个地狱。”
“我们俩在兰桂坊认识的时候,都是十几岁,她什么都跟我说。”
“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和电视里演的一样。夫妻俩不孕不育,妻子非要去福利院领养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你猜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