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原始基督徒的信仰与美德(第2/2页)

神职人员对奢侈的指责,不仅非常细密而且极为详尽。他们基于宗教的虔诚对许多物品感到愤怒,如假发、白色以外所有颜色的衣服、乐器、金银制作的花瓶、鸭绒枕头(雅各把头枕在石头上睡觉)、白面包、外国酒、公众场合的颂词、温水浴以及剃须。关于最后这点,根据德尔图良的说法,这是对自己的面容所进行的欺骗行为,妄图改进造物主的作品,可以被套上大不敬的罪名。等到基督教渐为富有的上流社会人士所接受,这些奇怪的规定,如同现在的情况一样,只有急着表明自己圣洁绝顶的少数人才会遵守。但要让人类中的低下阶层,自称具有鄙弃(命运却不容他们得到)豪华和享乐生活的美德,那是很容易的事,而他们也乐意这样做。原始基督徒的美德就和早期的罗马人一样,常受到贫穷和愚昧的保护。

(三)基督教禁欲的原则和制度

神职人员对任何有关两性交往的问题,依据同一原则,严格要求守贞。他们对一切可以满足情欲和降低灵性的欢乐都深恶痛绝,经常喜欢提出一种观点:要是亚当谨遵造物主的严命,便会永远生活在童贞状态之中,通过无罪的繁殖方式,会让天国住满一个无邪的永生族类。婚姻制度只是堕落的后代延续血脉的一种必要手段,对于自然而然产生的难以满足的情欲,无法形成有效约束。正统的诡辩家在这个有趣问题上所表现出的犹豫,说明人们在不得不赞同一项必须容忍的制度时所感到的窘困。[319]那些为夫妻同床所制定的极为荒唐的条款,如果在这里列举出来,将会使得年轻人捧腹大笑,也让女性听了脸红。神职人员一致认为,人只需要一次婚姻,完全可以满足自然和社会的一切需要。情欲结合被美化为有如基督与教会的神秘结合,一旦形成便既非离婚也非死亡所能予以解除。再婚被斥责为合法的通奸,任何人犯下此等罪行,如同严重侮辱基督教的纯洁,会立即被排除在教会的荣誉之外,甚至被赶出教会的怀抱。既然把情欲视为罪恶,婚姻只不过是勉强被容忍的过失,那么按照同一原则,把独身生活看成是最易接近神完美境界的途径,这也是合乎情理的观点。

古罗马的宗教制度要维持6个处女灶神祭司,[320]经常感到困难重重。原始基督教会中却住着大批发誓终生保持童贞的男女,他们中有少数人,包括博学的奥利金在内,认为这是使撒旦无可奈何的最明智的办法。[321]面对肉欲的引诱,有些人立即投降,有些人始终坚不可摧。处于阿非利加温暖气候条件下的处女,认为自己有战胜情欲的能力,绝不自甘堕落于欢爱之中。她们可以要求教士和执事跟她们同床,为在欲火中仍能保持清白的贞洁而深感荣耀,但是自觉受到屈辱的自然法则,有时不免要伸张自己的权利,像这类新的殉教者,只不过给教会增添新的丑闻而已。[322]可是,基督教的苦修者(因为修炼的过程极为痛苦而得名)之中,很多人由于没有贸然行事,能够获得较大成就,他们在肉体欢乐方面的损失,通过精神上的满足得到补偿。这种难以实行的自我牺牲,甚至令众多异教徒都不禁为至上的美德表示赞赏,神职人员在对贞洁基督徒的颂扬声中,更能显示出口若悬河的辩才。以上便是基督教禁欲生活原则和制度的早期遗迹,在以后的年代里,一直和基督教的种种世俗利益产生平衡作用。[323]

基督徒对尘世俗务的厌恶程度不亚于对享乐的鄙视。他们有忍让的精神,可以宽恕往日的仇恨,容忍一再的欺凌,却不知道如何保护人身和财产。他们生活俭朴,不容许赌咒发誓,也难以适应地方官府的排场以及公众生活的激烈斗争。他们的仁慈已到达无知的地步,某些人的罪恶行径和敌意企图,只要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和平与安全,[324]就不得不利用正义制裁和战争手段把这些同类置于死地。然而对此,他们却怎么也无法相信是完全合法的行为。基督徒普遍认为,犹太体制的权力是依据并不完善的法令,得到上天的许可,由神意启示的先知和神授权力的国王来运用。基督徒非常清楚也公开声明,这种体系对当前世界而言确有必要,心满意足地承认异教徒总督的权威。但是,他们虽然没有忘怀消极服从的箴言,却拒绝积极参与帝国的民政和军备工作。有些人在改变宗教之前,便已从事这类残暴和血腥的职业,也许可以不予深究,但是让一些基督徒没有放弃更神圣的职责之前,便去充当士兵、行政长官或国王的角色,[325]那是不可能的事。这种对公共福利视若无睹,甚至达到犯罪程度的冷漠姿态,遭受异教徒鄙视和谴责。他们经常问道,要是所有人员都抱着新教派的怯懦态度,那么这个四处遭受蛮族围攻的帝国,将会有什么下场呢?[326]对于这个带着侮辱性的问题,基督教的辩护士只能给予模棱两可的答案:因为他们不愿透露秘密的安全保障,那就是他们料定,不等到全人类皈依基督教的工作完成,战争、政府、罗马帝国以及世界本身都将不复存在。可以看出,在这个问题上,早期基督徒的处境和宗教所产生的疑虑完全吻合,他们对俗世的积极生活没有好感,可以找到借口免于在政府和军队中服役,但是并不妨碍他们享有神所赐予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