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六十四章“混蛋。”(第3/3页)

“不想!”

薛瑛有脾气,一脚踢开他,这个人真是有病,大半夜的弄醒她,就是为了问这些无聊的问题。

踢了一脚嫌不够,又抬起脚朝他蹬了一下。

她天生体寒,一年四季,手脚都是冰凉的,程明簌握住她的脚踝,“我刚从外面回来,身上冷。”

他想将她的脚放回被子里,只是握在手中,又舍不得松开,指腹摩挲两下,团在怀中,用自己的体温给她取暖。

先前冬天也是这样的,她蛮横得很,总将自己冰凉的双脚塞进他腿侧,只图自己暖和,他每次都被冰得一激灵。

薛瑛不听,又踩几下,她就是小姐脾气,一点不如意就拿人撒泼,踩了好几下后,柔软的脚底突然碰到烧红的烙铁,薛瑛下意识要收回脚,但被程明簌按住。

他衣着整齐,目无杂色,薛瑛的脚在他的手中,一点一点地被按着碾,她大惊失色,脸涨得通红,“你不要脸,你无耻下流,混蛋……”

“嗯。”

骂人也娇滴滴的,越骂越让人气血上涌,程明簌知道许多更恶毒的词汇,不像她,绞尽脑汁也只会说一句混蛋。

程明簌仍跪在床边的地平上,她骂什么他都应了,薛瑛半坐半躺,捂着脸,只觉得自己脚都要麻得没知觉,哪里还像平时那样冰冰凉凉,眼下连指头都泛着红,脚底更是惨不忍睹。

怎么能有人这么不要脸,她骂他,他还更来劲,握着她的小腿亲来亲去,还喘气。

一盏茶后,程明簌才起身,取来干净的帕子,将她的每一根脚趾都细细擦拭几遍。

薛瑛彻底没了睡意,抱着被子坐在床上。

程明簌眉眼间是掩饰不住的疲倦。

他为她擦洗完,才想着去收拾自己。

薛瑛目光随着他移动,瞥见程明簌不太好看的脸色。

薛家能回到从前的鼎盛时期,并非全然依靠薛徵的战绩,在他还没有回来之前,许多荣华都是程明簌为皇帝卖命得来的,他还要拼命地积累功绩,在朝中站稳脚。

薛瑛白天见到他的时间越来越短。

她看着程明簌,忽然说道:“今日厨娘教我做了芙蓉酒酿圆子,芙蓉花还是我自己摘的呢,爹娘,还有哥哥都吃过,说好吃,我给你留了一碗,放了很多很多的花蜜,特别甜,我很喜欢吃甜的,就想让你也尝尝,我连夜里饿了都没舍得吃,谁知道你一天天早出晚归,我等困了,就睡着了。”

程明簌本来在洗漱,闻言抬起头看她,他脸上还没有擦干净,湿漉漉的,快步走过来,“你亲手做的?是特意给我留的吗?”

薛瑛嘴硬,“当然是吃剩下的。”

程明簌突然笑了。

薛瑛不明所以,不知道他笑什么,莫不是感动得痛哭流涕,要跪下来向她磕头吗?

程明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弯下腰,捧起她的脸,亲了好几下,她的唇珠都有些肿了,红滟滟的。

“你干嘛啊。”薛瑛推开他,“我嘴巴好麻,明日都没法出门。”

程明簌抵着她的额头说:“好喜欢你。”

他忽然就没那么纠结,薛瑛心里想的什么,他在她究竟心里占几分了。

只要她也念着他就好。

分开的日子,她也会等他,偶尔想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