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自发行为

爱德华喝醉了,并且在喝醉前还吃了大量的阿片类药物。

他不知道阿片类药物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他只知道医生开给自己的那个药吃了之后,自己整个人就会变得很放松,很轻松。

尤其是在吃了药后在喝点酒,那种感觉简直是世界上最好的享受。在某个时间段,爱德华甚至感觉自己就像是上帝一样。

自己好像全知全能,好像无所谓不能。

这种感觉只能说是棒极了!爱德华很喜欢这种感觉,他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虽然说同伴告诉他,他总是在吃完后喝完酒后变得不可理喻,但是谁在乎呢?

自己只是享受这样的过程罢了。就像是现在这样,爱德华对着一家门扉紧闭的朝鲜人家疯狂开枪。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有意义吗?没有,但是他觉得很爽,于是就这么做了。

对方隔着门扉发出的惊恐呼叫刺激着他混沌的大脑,让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反正上面已经默认了,最近几天不会有纠察队出来维持军纪。

这就是古代的“三日不封刀,随意劫掠”。

所以爱德华提溜着一瓶酒做着各种出格的事情。

周围的民房中还有一些百姓,他们只敢远远的望着,没有人敢出来围观。

而爱德华开枪的地方距离洪泉等人隐藏的地方不远,游击队里有队员出去看情况。

回来就骂骂咧咧的道:“有个鬼子疯了,堵着一家老百姓的门在那开枪。要是等他把门打破了,估计那家老百姓就遭殃了!”

在场的游击队员都心里一紧。

队长洪泉虽然是朝鲜族战士,但是当年他可是跑到中国参加过抗日战争的,是八路军朝鲜旅的一名战士。

小鬼子的军纪洪泉是见识过的,虽然小鬼子非常残暴残忍,但是他们和美军一比,又好像不是那么可恶了。

因为没有约束的美军,他们比小鬼子还要残暴。

“狗日的美国鬼子!”洪泉骂了一声。

“队长,我们想办法去把那鬼子干掉吧。那一家我昨天见过,都是老弱妇孺,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家里五个人,都是女人和孩子。我们不能看着他们去死啊!”

有游击队员请战,洪泉心里也在纠结。

“我们不能暴露!”

“队长,我看过了,那条街上就那一个美国鬼子,没其他人!”

“队长,去吧!虽然咱们没带枪,人民军藏在城里的枪咱们还没挖出来,但是用刀也捅死这个混蛋了!”

“队长”一声声的呼唤,洪泉咬着牙下定决心:“先去看看情况,没有我的命令不许动手!”

“好!队长,咱们出发!”游击队的战士们虽然把热武器都藏在城外了,但是大家伙也弄来了一些刀具,菜刀改改也是能弄死人的。

还有改锥摩锋利了不比刺刀差。“不要那么多人,来三个人跟我去看情况。”

洪泉看着战友们想要全出去,连忙阻止了众人。

韩一师的阿志穿着一身破布围起来的斗篷,用一条毛巾挡住了脸。

他如同一头野狼一般盯着癫狂的爱德华。

手上的匕首已经被磨的很锋利了,刺入人体就像是切割豆腐一样简单。

阿志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十七岁的少年蹲在墙根的阴影处,全身匿藏于黑暗中。

只有眼白白的吓人。阿志身高一米六五,在如今的亚洲人中算是一个不低的个头。

而且他手脚纤长,是整个韩一师里跑的最快士兵,也是行动最灵活的士兵。

匕首在他手上如穿花蝴蝶一般灵动轻巧。

但是这灵动的背后却是要由一条条的生命用以灌溉这美丽的精灵。

“放过我们吧!”

“求求你了!你想要什么我们都给你,饶了我们吧!”“我们家里什么都没了,真的什么都没了!”

房间的里面传来女人和老人苦苦哀求的声音。

爱德华听不懂朝鲜话,但是他能听出其中的求饶意味。莫名的,他更兴奋了。

被阿片和酒精麻痹的大脑似乎受到了什么刺激一样。

手枪中的子弹打完了,爱德华狠狠的踹了一脚们,却差点没把自己震个踉跄。

因为醉酒和阿片碱入脑的原因,他刚刚打的一点都不准,子弹并没有完全摧毁门锁,只是在门上开了好几个洞罢了。

“操!”爱德华骂了一句。

他的举动吓得屋子里的人更是哭喊的厉害。

爱德华骂骂咧咧的将手枪的弹夹退下,然后从兜里翻出子弹,准备继续装填。

洪泉等人已经潜伏到了附近,他们发现了爱德华换子弹的举动,他们正准备出手。

但是这个时候有人比他们更快。一道黑色的人影从墙根下窜出,他之前一动不动时犹如顽石。

而当他猛然窜出去时则宛如一头嗷嗷待哺的猎豹。

没有喊叫,没有怒吼。就连脚踏在雪地里的声音都很清。当爱德华听见响动回头时,一道白光在他眼前闪过。

下一刻他只感觉脖子突然变得很温暖,那种冰雪天的凉意彻底消散。他惊恐的瞪大双眼,无论他如何呼吸,他都呼吸不到空气了。

人影没有停留,刀光闪过,一击毙命。随后迅速逃窜,根本没有人能看清他的模样。

他就如一条白天杀人的鬼魅。洪泉等人都看呆了。“等等,这是我们的人吗?”

洪泉指着阿志逃离的方向问道:“还有其他队伍进来了吗?”

洪泉手下的朝鲜族战士金福来想了想说道:“进入汉城做敌后工作的应该不多。除了我们好像就只有老李、老刘、小金的三支队伍。”

“但是他们还没我们行动快呢,按道理来说他们现在还不一定混进城了。而且我不记得他们手下有身手这么好的队员啊。”

金福来说完,有队员说道:“队长,别管他是不是我们其他队伍的成员了。光是他杀美国鬼子就证明他和我们是一路的。这家伙身手这么好,我们想办法把他招募过来吧。”

“对啊,队长。这种人我们需要啊!”不需要其他人劝说,洪泉自己刚刚看阿志干脆利落的干掉美军的手段,他都心动了。

“嗯。这是个人才,走,去找到他。把他带回来!”“五个了。”阿志转过几个弯后,脱掉他的破斗篷和破毛巾面罩。

露出他身下穿的韩国军服。腰间的匕首还有残留的血腥味。他的眼神就像是一头狼。

当有成群结队的美军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他的脑袋会压得低低的。恭敬的站在路边,对着美国大兵们敬礼。

而当有人落单时,他则会悄悄尾随。一旦发现对方遇见朋友,那就立刻放弃,直接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