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第2/2页)
“可是阿什博顿太太没有死,她还活着。”
“找人在纽约……不,在芝加哥为你们做好收养文件,就说当时她抛弃子女,三姐妹孤苦无依,你见她们可怜便收养她们。她当时可是失踪人口,我记得帕特里夏说过,托马斯去警局报案,警察说她就算是失踪了。失踪几年便可以申报死亡,她已经是个死人了。”
就算不能让她物理死亡,让她“事实死亡”也不难。
此处还可以用上“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定律。
阿什博顿太太必须先证明自己真的是帕特里夏的母亲。
哈哈!这个话题有意思,可以问问法学院学生。
*
晚餐桌上,凯瑟琳便问乔和比约恩,假设有这么一个案件,一位抛弃子女的母亲想找子女要钱,子女如何用最合理合法的方法摆脱?
乔思考片刻,“不承认她。”
“可以做到吗?”
“很简单,找人恐吓她,不过这个方法不太合法。”
“她能上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赡养费吗?”
“她必须向法官证明自己真的是孩子们的母亲。孩子多大了?”
“一个成年了,另一个未成年,未成年不记得母亲长什么模样。母亲抛弃孩子的时候孩子们都没有成年。”
“她需要一些文件和证人,孩子们的洗礼记录、出生证明,如果有的话。还需要邻居出庭作证她是孩子们的母亲。”
即使到了30年代,美国仍然有许多产妇不是在医院生孩子,阿什博顿家的4个孩子都是在家里出生的,可能不会有出生证明,至少凯瑟琳从来没有见到过。
“文件可能没有。证人也许会有。”
“那就要看法官怎么判了。就按照法官承认她是孩子们的母亲来说,法官可能会判决成年的那个孩子给付一次性的赡养费。”
“给付一次性的赡养费是因为很难执行按月或者按年支付的赡养费吗?”
“对。成年的孩子有钱吗?”
“没有,她有一栋还没有还完房贷的独栋别墅。”
“那可能判不了多少,大概也就……不太好说,可能会有5千到1万美元。”
凯瑟琳不忿,“这也太多了!她抛弃未成年的孩子就什么责任也不需要承担了吗?”一美分都不想给!
“那个孩子也可以同时起诉母亲的遗弃罪。”
凯瑟琳皱眉:帕特里夏虽然恨她们的母亲,但她心太软,肯定不愿意起诉母亲。
真麻烦。
如果是她自己面对这个难题,她会毫不犹豫做掉阿什博顿太太,一劳永逸。
嘶!她惊觉自己的杀心也是蛮重的。
她不会黏黏糊糊的留着一个可能会拆穿她的不定时炸弹,无数影视剧都告诉我们,正派反派最好都要心狠手辣,否则总会阴沟里翻船,只会让观众大呼“你这个蠢货!”,再把编剧臭骂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