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造纸(第2/3页)

“好神奇。”亲眼看到一棵高大粗壮的树木变成手中这本洁白轻薄的书,众人忍不住对此感叹。

光是外表好看也不行,还要看看实际应用到书写上效果如何,之前的赫蹄纸书写效果就很不好,要么不沾墨汁,要么就直接洇一大片纸,扩散程度和长安城里的谣言一样快。

有人拿起毛笔,正要提笔却忽然被人阻止:“就你那好似蜚蠊爬的烂字,还是不要写在这无字纸书上了,吾甚心疼啊!”

心疼纸。

周围响起一阵笑声,这人脾气好,被人调侃了也不恼,只默默地换成一张小一点的白纸,在上面写了自己的名字。

字迹连续,不吞墨,也不断墨,要比在布帛上写字还丝滑。

他将写字时的感受告诉众人,这就证明新的纸张成了,众人闻言皆喜,也都纷纷提笔在用来试验的纸上写字,那些不会写字的,就在新纸上小心翼翼地画一棵树,一株芦苇,或者是一枚四诛钱。

在自己手中制造出一件原本不存于世的东西,那种骄傲感几乎要突破天际,甚至自豪到大街上看到谁都想将他抓过来说上一句“对,新纸,我裁剪的!”

写字的人也逐渐加入绘画大军,片刻功夫,就已经玩到不亦乐乎了。

正欢喜着呢,有人抬头一看了一眼,这一瞥,恰好看见站在门旁,注视着他们的闻棠。

工匠:……

他咳了两声,工匠们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也都停下手中动作,多余t的墨汁顺着毛笔滴到纸上,世界突然变得好安静。

今天就摸了这么一次鱼,正好赶上上司视察工作。

就很悲伤。

然后他们发现,上司测试纸的方法……也是画画。

而且画得好栩栩如生好漂亮啊。

闻棠:多谢夸奖,汉武严选的专业约稿画师,技术当然过关。

前面已经造过两批纸,不过都因为各种原因失败了,新出的一批倒是还行,虽然品质远比不上现代的A4纸,但也能用。

纸质有点像她初中时做的那种英语报纸。

闻棠在这批新纸上找出一堆有待改进的地方,但在别人看来,这纸张已经先进到能当礼物送给其余诸国了。

拿上几本裁剪好的空白本子,还有不同尺寸的单张纸,闻棠就去未央宫做工作汇报了。

守在刘彻殿门前那几位的小黄门已经对闻棠很熟了,别的官员十几天几十天来一次未央宫,闻棠可倒好,从清凉殿到温室殿,来这里的次数像回家一样勤。

广牧君府的仆人们:没这么勤快,我们家县君经常不回家。

清凉殿内,刘彻正在和卫青下棋。

三年前,闻棠来未央宫,要么是刘彻下诏书命郎卫们去邀请她,要么她提前上文书禀告刘彻,现在则不同了。

刘彻:来!

无论什么时间,闻卿想来就来,一个人来可以,能带点东西最好,要是对大汉有大用处的发明或政策,半夜来也行。

刘彻根本没把闻棠当外人,她进殿后,将她唤到旁边,询问她如何看待这盘棋局。

闻棠:哦,懂了,陛下下棋下不过卫将军,想耍赖找外援。

但他肯定想不到,闻棠也不精棋艺,看不明白这局棋局。

真诚才是必杀技,于是闻棠直接坦白自己看不明白这棋局。

刘彻/卫青:……

棋局已将近尾声,刘彻一边下一边同卫青商量在河西之地建立郡县这回事。

闻棠下意识说了一句:“可以建马场!”

刘彻闻言,有了兴趣,也不顾手中棋局了,带上卫青,和闻棠一起商讨建马场这件事。

建马场这个方案,是闻棠从《河西走廊》里看到的,焉支山下,有一片水草丰美、地势平坦的草场,匈奴人自古以来就在这里饲养良种战马,原本是亚洲第二大的军马场,后来邻居分家了,这里便成了亚洲最大的马场。

高原环境下培养出来的马匹质量肯定要比中原马强得多,

刘彻:你看,朕就说这世上每一片土地都是有用的。

不知不觉间,殿中众人已经忘记了开始的那盘棋,甚至刘彻连这些郡名都想好了。

就叫武威和酒泉。

武威,武功威武!

酒泉,因为据军报所言,那里“城下有泉,其水若酒”!

至于为什么没有张掖和敦煌?

那是因为刘彻现在还暂时只想在河西之地建两个郡,后来发现这片地盘实在是太大了,两个郡管不过来,所以才又加了两个郡。

一段时间后,刘彻终于从自己的取名艺术中走出,翻开闻棠献上的新纸。

和所有人反应一样,刘彻看完新纸的模样,也提笔在上面写字,他写的是:

“汉。”

这是他的国家,里面有他的子民,和正在不断开拓的疆土。

闻棠:哟,咋没写长生。

工作狂就是工作狂,他之后的反应居然是……有了新纸,朕要将每日处理的政务再多一半!

然后想得是,每年上计时,诸郡官员也不用再往长安拉那一车又一车的竹简了,朝中百官处理政务亦会方便许多。

除此之外,这些年来,大汉多了这么多便民利国的好东西,刘彻现在有点想一年之前那些被他派去到身毒、大宛等地的使者了。

最好这些使者们再将夜郎、羌人的使者也带到长安,让周边这些小国看看他们大汉的强大。

周边这些小国暂时体会不到大汉的强大,不过浑邪王算是彻底明白了大汉的实力。

他之前最多去汉朝边境抢夺一番,现在则不同,进入大汉境内,越往里走,就越是繁华。

看到汉人百姓那些金黄色挂着累累果实的麦穗,总是忍不住想像从前一样,纵马践踏一番。

然后就看到了少年将军寒冷的目光,身上的强兵劲弩和环首刀。

浑邪王:误会,都是误会。

我刚才是说想要去帮大家收麦子。

这个将军不好惹,他转而将注意力放到另一位年轻的将军上。

本王都投降了,也算是半个自己人吧,既然是自己人……

他老早之前就好奇汉人的新马具了,现在关注点又增加一个更锋利的兵器。

赵破奴曾在匈奴待过一阵时间,能听懂匈奴语,不过相比和浑邪王科普汉军的武器,他更想帮助浑邪王家人团聚。

浑邪王见到那位据说在长安跳了四年舞的好叔父右贤王肯定会与其相谈甚欢。

然后一起谈谈自己被汉人暴揍的经历。

因为要护送浑邪王回长安,相比出塞时,霍去病的行军速度慢了许多,等他回到长安,已经是十一月末了。

一来一回,将近三个月的时间,砍了一万个脑袋,还有这么多匈奴人投降大汉,霍去病认为自己这个将军当得效率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