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大宛

话音落下,气氛立刻变得安静,只能听到呼啸的北风声,其余那俩人将脑袋转向闻棠,停滞片刻,似乎是在考虑这个想法的可行性。

三秒后,三个人异口同声道:“干他!”

闻棠指向葱岭西边,大声道:“出发!”

说完这句话,使团开始了新的征程,葱岭附近的低海拔区域还有动物生存的痕迹,几声鸟叫响起,众人循声望向天空,碧蓝如洗的天上高高盘旋着几只鹰,舒展着羽翼,正望向地面,寻找能让自己过冬的食物。

虽然很想将这队看起来肥肥的使团标记成自己的猎物,但比较完武力值,鹰群们又都扑棱着翅膀飞向远方,临走前还不忘给使团留下一点小小的礼物。

“哎呦!”后方传来很大一声,不知道是哪位倒霉的使者大声骂道:“这该死的畜生,居然将鸟矢拉到乃公头上了!”

同伴认为他有些倒霉,但同情归同情,还是难免笑话一番的。

再往上走,海拔逐渐高了起来,闻棠远远地看到两只棕色毛茸茸的小动物在打架,龇着两个大板牙,胡乱挥舞前肢,场面看起来滑稽极了。

听到使团们的声音,他们停止打架,身体像被静止了似的,也不跑,也不转身看汉使,就一直维持着站起来的姿势,看起来呆呆的。

擅长兵法的汉使们第一反应——这是葱岭动物的诱敌之计,他们想将我们引到虎豹窝前。

实际是因为——葱岭海拔太高,旱獭缺氧,脑子不好使,根本反应不过来。

汉使没有搭理这两只智障土拨鼠,继续赶路,等队伍走到它们前面时,旱獭终于反应过来,发出土拨鼠尖叫:“嗷嗷嗷。”

司马迁:新物种,记下来。

别人爬山:爬爬爬。

司马迁:记记记。

使团继续征服这群冰雪连绵逶迤,寒风砭人肌骨,从远处看几乎能耸入云霄的高山,冬天来了,葱岭上总是下雪,遮盖住原本的黄色沙土,远远望去,满眼一片银白,给人一种在世界之巅行走的感觉,这种情况很容易得雪盲症,所以使团们都尽量穿颜色鲜艳的衣袍长靴。

但这其中,最引人注目、最绚烂的,是使节上的那一抹红。

只要有它在,使团们的心灵就永远不会迷茫。

沿着粟特商人指引的路,使团沿着葱岭一路西行,下山时才是最困难的,面对险峻深邃的峡谷,汉使们需要用绳索相互牵引,人马橐驼交替前行,稍有不慎便会坠亡。

系统还算个好统,安慰闻棠道:“你已经读了万卷书,你正在行万里路。”

“闻棠,不要放弃。”它说,“0568会陪着你翻过这座高山的。”

刚听到这句话时,闻棠还挺感动的。

后来,她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大数据怎么可能会主动安慰人?!除非它有让闻棠不得不翻山的理由。

让我猜猜下个任务是让大宛王俯首,让大宛王怦然心动,还是让大宛王送出他最喜欢的那几匹天马呢?

系统:都不是呢,亲亲。

果然,在翻过葱岭后,才刚迈出第一步,闻棠就听到了系统发布的新任务。

“合格的万人迷就是要被无数权贵所争抢,他们愿意将自己所拥有的全部美好事物都送给t你,所以,请宿主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完成任务“鹬蚌相争”。让大宛王和大宛副王为您同室操戈,至死方休。同时将他们最爱的大宛马送给您。此次任务奖励为“幸运转盘×5”

闻棠:大宛,我来了!迎接你们的神女吧!

0568:“系统贴心提示,至死方休只是一个形容词,并不一定真的要人死。”

闻棠:……

我也没有那么暴力啦。

因为这里春夏时节风景秀美,山崖葱翠,而且生长着大量的野葱,所以被叫做葱岭,可惜他们来的不是时候,冬日里雪花纷飞,见不到那样的美景了。

使团在葱岭脚下休息一段时间,趁着这个功夫,张骞向大家讲述自己上次出使大宛的经历。

张骞望向远方:

“当年,我从匈奴逃到大宛(yun),大宛王很早就听说了汉的富有,想要和汉相交,不过因为匈奴势力横亘其中,一直都没成功。”

“所以大宛王见到我很开心,我告诉他希望大宛能派向导护送我去月氏,若我真能到达月氏,回到大汉后会赠送给大宛数不尽的金钱财物。于是大宛王便为我配备足够的向导翻译和淡水粮食,将我护送到一个叫做康居的国家,又由康居将我转送到大月氏。”

这……这是什么张骞接力赛!

想到从前那些艰难困苦的岁月,张骞不由得红了眼眶。

可惜他最终也没有完成陛下交给自己的任务。

大月氏被匈奴赶到这里后,意外地发现这里的土地肥美富饶,没有敌人,且原住民大夏人民弱畏战,他们很轻松地就打服了大夏人,在这里居住下来。美好安逸的日子过久了,早就忘了当年老上单于将他们大王的脑壳用来作酒杯的屈辱日子了。

而且他们距离大汉很远,中间指不定会出多少差错呢,所以大月氏婉拒了张骞想要联合起来对抗匈奴的想法。

“所以说啊,不能轻易指望别人。”他自言自语,感叹道,“我们大汉最后还是靠自己灭掉了匈奴。”

讲完故事,他们也该继续赶路了,跟着向导往前走,路上穿越了不知道几个河谷,跨越了不知道多少山丘,终于见到了大宛的第一座城池——郁古城。

不是大宛王居住的贵山城,也不是李广利踏破的贰师城,只是一座普普通通,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姓名的边境小城。

大宛虽然产良马,但却并不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而是农耕国家,百姓会定居在一个地方,主要种植麦子和水稻,除此之外,还会种植许多葡陶和苜蓿。

“这里的人嗜好饮酒,尤其是用蒲陶酿酒,颜色和浦昌海附近国家的蒲陶酒风味略有不同,普通百姓每年酿上几桶,富人存放的酒可就多了,能达到一万石以上。而且这种酒可以存放几十年都不变质,酒质醇厚,色若琥珀,再用碧玉或琉璃杯呈装,二者交相辉映,皆澄碧玲珑,好看极了。”

刻在骨子里的诗词DNA动了,闻棠脱口而出:“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第47名短兵送来强势夸夸:“博昌侯文采斐然,此真乃绝妙好词啊!”

闻棠:“……这不是我写的。”

“这是一名叫做王瀚的词人所写。”

终军:“那你博闻强识,总览群书。”

众人:……好家伙,各方各面都能找到夸奖的地方呗。

谈话间,众人已经走到城门口,还未等说出自己的身份,那名士兵便率先开口,很激动地说出一串看起来有些磨嘴皮子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