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心有荆棘。(第3/3页)
吕梦静语气加重了几许,像是强调什么:“虽然郑海为和郑奕关系不和,但高中三年,郑奕的学杂费生活费,郑海为没少交过!”
“郑海为出事后,郑奕考上了‘海工大’,需要一大笔钱,当时郑海为和我商量,把水果店抵押出去,我觉得那是杀鸡取卵,没有同意,郑海为就没有再提,后来我才知道,郑海为还有一笔钱,是留着给自己做手术的,他原本想给儿子上学。”
海工大就是秦东市工业大学的别称,全称海江省秦东市工业大学。
吕梦静诉说时情绪起伏,似乎对这其中种种事情也心怀芥蒂,“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那时候开学在即,郑奕一直没拿到学杂费,他以为郑海为不管他了,结果就偷偷把他爸那两万块手术费偷走了,他爸气极了,寒了心,从此以后,两人老死不相往来。就说这回吧,我第一时间就把郑奕中毒的事告诉了他爸,他爸不言不语,直到今天早上,才和我说,有空来医院瞧瞧情况,他爸还是在乎儿子的。”
原来这就是前前后后的原因,李疏梅明白了,郑奕和这个家庭存在许多隔阂,也许从当时他父母离异,他对这个继母的偏见开始,他心中的刺和荆棘就永远都不会消除,虽然不确定吕梦静的话是不是全然属实,但基本可以断定,郑奕的内心是压抑和灰色的。
这和他在学校里辉煌的成绩截然不同,他就像一面镜子的两面,正面光鲜亮丽,但背面却晦暗无光。
虽然如此,他的过往并不能作为杀人犯罪的依据,她并不相信因为家庭的矛盾,会让郑奕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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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1]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