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江山如此多娇

大屹有十洲之地, 无数江河,千里平原才铺下半座京都。民盛富饶,世家百十。

大屹的皇帝用塞北绵延百里的尸骨成就暴君之名, 但治理大屹十数年,没人会否定他又是一位英明的君主。

只是明君非仁君,皇帝心狠手辣不通情爱的传闻天下皆知, 除了那位被涂抹上传奇色彩、主动与大屹和亲的西夏公主, 皇帝的后宫没有哪个妃子是能活着享受这之后的一切荣华的。于是,直到现在, 这诺大的后宫, 也不过就一位妃子,

还有两位皇子。

崇明宫是皇帝的寝宫。帝王批阅奏折处理公务的宣政殿与崇明宫连着, 方便皇帝在处理完政事后休息。

今天休沐,江偃书被皇帝身边的侍卫抱到宣政殿的时候,皇帝还在工作。

皇帝坐在案前,手执朱砂笔不时落下,手边还有小臂一般高的纸质奏章。

他似乎总有这样做不完的工作。

当皇帝都要这样忙的吗?

那当皇帝看起来也没那么好了。

他被小心翼翼送到皇帝怀里。可能是郁闷的眼神实在过于明显,而皇帝也从他发现他起全部心神便一直注意着他。

因为处理奏章而一直不自觉拧起的眉头骤然松下, 面上也浮起一点无奈似的笑意。

“不喜欢?”

江偃书诚实地点点头。

但二皇子想要当皇帝。从很小的时候, 皇帝把他抱在怀里,走过的每个地方,每个人都谦卑地匍匐着, 头深深埋在地上,而他被皇帝抱着,居高临下,仿佛脚边的所有人都化成一个微不足道的蚂蚁,这些蚂蚁密密麻麻, 争先恐后地落在他的脚旁,把他高高的举起——

他说不清楚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并不好奇,也不觉得惊异,仿佛他很久之前就习惯了这样的视角。

而二皇子想要永远这样的居高临下。

他说出来了,

没人斥责他,没人反对他。

连皇帝也把他抱到肩头,让他显得比自己还要高大,告诉他,没什么是他不能得到的。

所以江偃书也理应成为皇帝。

没什么是比皇帝的位置更尊贵、更适合他的了,这天下也没人能比皇帝更神气威风!

“越大的权利背后是更大的责任。”皇帝轻易感受到江偃书表情里的怠惰不满,

实在是太贪心了。

既想要万人之上的权利,但又厌恶其所要背负的沉重压力。

皇帝的衣襟被另一只手篡着,他看着他,那双眼睛出奇地澄澈,似乎这样堪称庞大的野心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个有点兴趣的普通玩具。

只是想要而已,又疑惑为什么这看起来精致华丽的玩具又像块石头似的坚硬沉重。

于是瞬间变得没那么喜欢,

但又仍然想要得到。

皇帝高大的脊背终于弯下,肩膀紧紧挨着江偃书的脖颈,衬得二皇子像个被他抱在怀里的漂亮娃娃。

他实在不想助长这小皇子的任性脾性,可他在这个孩子面前似乎永远摆不出能够震慑住强敌百官的冷脸,坚硬的心脏也被轻易融化,近乎毫无底线的包容着他的一切要求。

“但你想要的,总会是有办法的。”

二皇子眼睛一亮,嘴巴立刻翘了起来,抓着皇帝的衣襟就不撒手了,小嘴叭叭地就想问是什么办法,

他现在就好奇的想知道了。

可皇帝却话风却蓦地一转,“你挑出的那位伴读是谢家的孩子吧,听说天资不凡,”

“相处的还适应?”

这一下就踩到二皇子痛点,于是便立马忘记了原本想要追问的事情了,嘴巴一撇,就开始不停说谢容玉的坏话。

皇帝静静听着他的抱怨,听他说那谢容玉如何如何装模作样,作为小皇子的伴读甚至连作业也不肯帮助小皇子,还在宋太傅那里偷偷告小状说二皇子和楚无戈学堂上捉弄可怜的大皇子和他老实的伴读徐盛年……

他眼中笑意不减,只是应着,似乎对二皇子的话无比的同意。

看来相处的不错。

……

是的,如果说大皇子江黎清是个不折不扣只会任江偃书揉捏搓扁的软柿子,那么被他从一众世家候选人里选出的伴读徐盛年,是个比他还要木纳的笨蛋老实人。

江偃书最喜欢欺负老实人了。

这样的老实人即使是被江偃书狠狠捉弄!也只会低着头,红着脸结结巴巴地控诉。

甚至连告状都不敢。

皇宫里皇子们的骑射老师是皇宫的禁军统领,生的高大威武,长相冷峻不苟言笑,让人望而生畏。特制的金甲紧贴身体,在操练场阳光的照射下,也只反射出一点内敛神秘的金光。

给二皇子练习的马是一匹小马。它的父母都曾是战场上有名的军马,于是它的血液里也涌动着军人的烈性,时时刻刻地想要奔跑,难以安分。

这样的马长大后就应该被送上战场,而不是留在这里,给达官显贵的子弟们练习骑射。

更何况是这样身份尊贵的二皇子。

但凡有一点闪失都够让这些照顾马场的官吏掉脑袋的了。

但二皇子就是一眼相中了这匹小马。

身边的侍从和马场的官吏都在一旁急的团团转,都想要二皇子打消这危险的念头。

在所有人都束手无策之时,这位年轻的统领第一个站出来了。但与其他人所想的完全相反,他并没有拒绝二皇子的要求,甚至拉开了马厩的门阀,亲自把那匹小马牵了出来。让二皇子能够更近距离地观察它。

当然,为了保证二皇子的安全,他牵着马绳的手指紧篡,手臂肌肉鼓起,时刻准备把手里这匹过于活泼好动的马牢牢牵制住。

颜色并非是简单的白色,有些偏黄,皮毛柔顺发亮,在阳光下像涌动的金子。

江偃书越看这匹小马越喜欢。

于是它找旁边的马吏要了一小把嫩青草。

它还是一匹小马,但依旧比二皇子要高很多。因为太过于好动难以管教,在这里,它并不受这些人的喜欢,那些人灰扑扑的,总是一大群一大群的出现,又一股脑的消失。但每天总有一个浑身亮晶晶的人类过来喂它、给他梳毛。

它喜欢亮晶晶的人。

面前的人类是它见过最闪亮漂亮的。

马绳被人紧紧牵着,它没法儿撒欢地往前跑,但不停向前的纤细有力的四肢仍旧显出一点急切。它凑近这个小人类,这团亮闪闪的人类身上还很香,它闻到了嫩青草的味道。

这匹桀骜不驯的小马近乎迫不及待的,扯着身后的魏统领,凑上来,脑袋低下,主动贴着江偃书伸出的手,连对他的喂食也来者不拒。

简直亲人的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