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靡费佞佛(第5/5页)

对于百姓们的疾苦,当时一些具有现实主义精神的诗人,在其诗作中对上述因苛重赋税加剧百姓负担有着形象的描述。例如,咸通十二年进士聂夷中在其诗作《咏田家》中就描写说:

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

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

我愿君王心,化作光明烛。

不照绮罗筵,只照逃亡屋。

不过虽然种种弊政已经积重难返,但朝廷对于国家局势还可以掌控。真正导致大唐帝国陷入无限战乱,最终造成亡国的导火索,是没解决好当时出现的私贩食盐的问题。

安史之乱爆发后,帝国为了解决财政危机问题,采取第五琦的建议,实行了食盐专卖政策。《新唐书•食货志》记载:

天宝、至德间,盐每斗十钱,及琦为诸州榷盐铁使,尽榷天下盐,斗加时价百钱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

可见从一开始,唐朝的食盐专卖之利就是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对生产者(时称盐户或亭户)压价收购;二是对以农民为主的消费者加倍盘剥。在中晚唐时期,政府控制的食盐销售价格一直呈上涨之势。从现有的明确记载的资料来看,到了穆宗李恒时期,不管是江淮的海盐,还是内陆的盐池,每斗售价都高达三百文。

与此同时,农民的生存却日益贫困化,很多人连日常生活用品都无力购买,只好少食盐甚至是被迫淡食。

在唐朝凭借强大的行政力量强制实行食盐专卖的同时,食盐走私活动也开始逐渐兴起,走私的盐贩为了与朝廷争夺盐利,一方面加价向食盐生产者收购食盐;另一方面降低价格向消费者出售,从而获得农民的欢迎。对于这种侵害帝国利益的行为,朝廷自然要加强对盐贩走私活动的打击。

事实上,早在德宗李适在位时期,就已经出现盐户走私的活动,甚至已经是遍布州县,各地更是大肆缉捕,随着时间的推移,朝廷对走私盐贩的惩治越来越严酷。例如德宗时期规定,走私海盐一石以上,杖脊二十。文宗时期加重为二石以上者,所犯人处死,并且罪及替走私盐贩提供落脚点、运输工具和搬运等服务的人员,对河东两池(解池和安邑池)的盐禁又比禁止海盐更加严酷。

可是,朝廷对于食盐走私活动仅仅是限于打击和镇压,没有从制度层面进行反思和改进,在这种情况下,走私盐贩便针锋相对地采取了武装贩运的形式,因为贫苦百姓从官府手中得不到食盐,所以武装走私食盐便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而且其中不乏军事经验的人,进而逐渐形成威胁朝廷统治的一股势力,例如武宗李炎在位时,曾经在一份敕令中提到:

如闻江淮诸道,私盐贼盗,多结群党,兼持兵杖劫盗,及贩卖私盐,因缘便为大劫。

懿宗李漼在位时期,由于朝廷不断衰弱,武装走私食盐活动已经成为官府无力禁止的活动,各地的走私盐贩对抗官府越来越猖狂。乾符元年(874年),也就是皇帝李儇即位的当年,濮州(今河南范县)发生了大规模的走私盐贩对抗官府事件。在这起事件中,一个叫王仙芝的人聚集数千农民起事,将武装对抗演变为农民起义。当时王仙芝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发出文告,揭露朝廷官吏造成贫富不平的罪恶,得到了周围州县贫苦农民的不断响应。

王仙芝率众起义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各地,不久后冤句(今山东曹县)也发生了走私盐贩对抗官府的事件。在冤句的这起事件中,一个盐贩得知王仙芝在濮州发动农民起义并做得顺风顺水时,他决心聚众响应王仙芝,将冤句变成另一个农民起义之地,进而将起义风暴席卷全国。

值得一提的是,与很多出身卑贱、文化甚少的走私盐贩不同的是,这个人从小读过书,又能骑马射箭,他曾经到京城长安去参加进士科举考试,不过考了几次都没有考中,算是个落地秀才。

这个人的名字叫黄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