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袁世凯为何反对立宪学习明治维新?(第3/5页)
而令人惊奇的是,所有这些都不是军机处对大清最大的弊病,军机处最大的弊病是它对制度的伤害,军机处只是一个临时的“处”,并不是府,更别说是“部”,却能指挥大清的国家六部以及整个行政系统,为什么?因为它是皇帝大人亲自成立和直接管理的,只要是属于皇帝的机构,别说用一个“处”来指挥整个朝廷,给他个仨瓜俩枣都行。这就是说,军机处集中体现了千百年来君主专制王朝一个极为常见的特色:权随人走,小权随小领导走,大权随大领导走,最高权力随最高领导皇帝大人走。雍正大人是通过改组组织机构来实现集权——请注意不是只换人马,而是连组织机构一起换,后果就是朝廷中每一个新设的机构,其实都是在皇帝认为所谓行政系统效率低下和“政令不畅”的情况下,既不裁撤旧的机构,又成立这类新设的“临时单位”,迅速提高“政令畅通”程度。所以朝廷的机构才会越来越臃肿,权力中心也才会不断转移来转移去,下面官员们的脖子都摇酸了。
当皇帝大人可以借助他手中的权力,反过来创建一套“完整的制度”,然后以“讲程序、走流程”的方式来实现集权和独裁,比如“军机大臣兼职”它也是一套制度,“廷寄”它也是一套流程,别人又有什么办法?地方大员难道就不会模仿?后世难道就不会效仿?
现在让我们来回想一下,在这场改革之初,慈禧也是拉几个人,成立了政务处,虽然改革也是人心所向,慈禧也是没有办法,她不这么做,估计大清朝野都还在沉默和忍耐,改革也只能这么自上而下地发动。但就从权力运作的本身来说,慈禧同志此举仍然没有跳出权随人走的怪圈,人心所向的政务处在本质上也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军机处”,是皇帝为达到自己目的又一次“制度创新”,而就是一次次的“制度创新”,被赋予了改革的假象。当100多年前的军机处成立时,人们津津乐道,把这当作了改革;当政务处成立时,人们又津津乐道,把政务处成立本身也当作了改革,却不知道离改革的本质可能还很遥远。
原来,所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的需要首先把制度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于大清来说,这样的制度,是从“人治”走向根本性的“法治”,就是朝野几乎人人都在翘首盼望的立宪。在这块土地上受过很多苦难的人们,他们应该生活在“诸神”的黄昏后,再也不需要一个代表上天的“神”,再也不需要一个接一个的“神”。从秦皇汉武到唐宗宋祖,那已经反复证明了行不通,只有制度的力量才能时时保障基本的果实,却能激发更大的力量,让所有人都按照“人”的规律和规矩来办事——哪怕他是皇帝,想办一件什么事,哪怕是万分紧急的“军国大事”,哪怕本身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也不能随便拉上几个人成立一个机构,就“只凭领导一发动,下面就干起来”,然后把它变成朝廷意志、国家意志加于老百姓们的头上,再也不能有什么人能借着“制度创新”实现对专制擅权的偷梁换柱。军机处,它因为是皇帝简单粗暴凌驾于国家正常行政系统上的左膀右臂,所以在立宪改革中就要打掉这样的左膀右臂——对皇权做出制衡!
看来,不是老袁看军机处不顺眼,实在是在一个需要立宪的政治体制面前,军机处是不合时宜的,老袁已经在方案中提出了“将军机处和内阁并入责任内阁”。当然,所谓“并入”其实就是撤销,讲究现实的老袁只不过是说得缓和一点,怕引起别人激烈的反应。很显然,这个新成立的“责任内阁”应该并不同于原来的内阁和军机处,它也是一套系统,一套几千年以来的王朝历史中从未出现过的系统。
袁世凯设立责任内阁的设想
现在,我们要来了解一下“袁世凯牌”责任内阁的秘密,它用一句话来说,就是按专业分工,朝廷设11部,由这11个部的正部长(尚书)兼任内阁大臣,在这11个人的基础上,再设专职的内阁总理大臣1人,左右副大臣各1人,这14人组成了责任内阁,它将取代军机处成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
相信大家要问了,这11位内阁大臣不也是兼职吗?其实我们只要仔细一想就能发现差别:他们虽然也是“兼职”,但他们本身是固定下来的人选,以后皇上再也不能随机指定军机大臣了,方案里的“分之为各部,合之皆为政府,入则同参阁议,出则各治部务”,指的就是这个情况。
而责任内阁最重要的自然就是“责任”二字,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分职专任。在这次官制改革之前,朝廷出于满汉有别的祖制,各部的尚书就有2人,分别是满尚书、汉尚书各一人,一个部的正部长就有两个人来当,等于在一部中就有满汉两套班子,大家表面和气,私下算计,而某位部长很可能又兼任其他繁杂的职务,比如兄弟你这个吏部的满尚书很可能还兼任领侍卫内大臣,那么到底是吏部的本职工作重要,还是保卫皇上更重要?是“国差”重要还是“皇差”更重要?相信兄弟你也能分清楚,这就很容易出现某些部长不干活(推给另一个部长),某些部长又累成狗(兼职太多)。
责任内阁规定,除有极特殊情况,各部尚书不再兼任其他职务和职位,同时由于军机处已经撤销了,也不必要再成为军机处的“临时工”,各部尚书都“专治部务”,而且各部只设尚书一人,不分满汉,可以是满人,也可以是汉人,让专门的人去管专门的部,把责任落实到个人,让责任内阁确实能够对国家大政负责。
而责任内阁对皇上也是有责任的,根据老袁和他幕僚团队的设想,一般政务可以由内阁大臣自行处理,但遇有重大之事,都应该由责任内阁公开讨论,少数服从多数,阁议决定之后再奏请皇帝颁布谕旨。如果没有十分特别的情况,皇帝一般不能驳回,反过来,皇帝想做的事,决不能像过去那样吩咐军机处下发道谕旨就行了,皇帝发布谕旨,必须经责任内阁签字同意,否则就不发生效力——但是,皇帝对内阁总理大臣和内阁大臣都有任免权,而各内阁大臣遇到紧急情况时,还可“自请入对”,也就是可以绕过内阁总理直接去找皇上(洗脱内阁总理有“架空”皇上的嫌疑,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当政务出现重大差错引起朝野上下严重不满时,责任内阁要为此承担责任,皇帝是不需要为此负责的,内阁倒台了,皇帝还是皇帝,不会出现皇帝也被牵连“下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