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第8/10页)

由此可知《词话》中的管皇庄太监,必然指的是万历时代的事情。因为假如把《词话》的时代放在嘉靖时的话,那就不应称为管皇庄,应该称为管官地的才对。

所谓皇木,也是明代一桩特别的恶政,《词话》第三十四回有刘百户盗皇木的记载:

西门庆告诉:“刘太监的兄弟刘百户因在河下管芦苇场,撰了几两银子。新买了一所庄子。在五里店拿皇木盖房……”

明代内廷兴大工,派官往各处采大木,这木就叫皇木。这事在嘉靖万历两朝特别多,为民害极酷。《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说:

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户所及卫卒。二十年宗庙灾,遣工部侍郎潘鉴、副都御史戴金于湖广、四川采办大木。

二十六年复遣工部侍郎刘伯跃采于川、湖、贵州。湖广一省费至三百三十九万余两。又遣官核诸处遗留大木,郡县有司以迟误大工,逮治褫黜非一,并河州县尤苦之。

万历中三殿工兴,采楠杉诸木于湖广、四川、贵州,费银九百三十余万两,征诸民间,较嘉靖年费更倍。而采鹰平条桥诸木于南直、浙江者,商人逋直至二十五万。科臣劾督运官迟延侵冒,不报。虚糜干没,公私交困焉。

按万历十一年慈宁宫灾,二十四年乾清、坤宁二宫灾,《词话》中所记皇木,当即指此而言。

《词话》第二十八回有“女番子”这样一个特别名词。

经济道:“你老人家是个女番子,且是倒会的放刀……”

所谓番子,《明史·刑法志三》说:

东厂之属无专官,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亦谓之贴刑,皆卫官。其隶役悉取给于卫。最轻黠狷巧者乃拨充之。役长曰档头,帽上锐,衣青素褫褶,系小绦,白皮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数,金曰买起数。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即突入执讯之,无有左证符牒,贿如数,径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曰干榨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宫刑。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上,下镇抚司狱,立死矣。

番子之刺探官民阴事为非作恶如此,所以在当时口语中就称平常人的放刁挟诈者为番子,并以施之女性。据《明史》在万历初年冯保以司礼监兼厂事,建厂东上北门之北曰内厂,而以初建者为外厂,声势煊赫一时,至兴王大臣狱,欲族高拱。但在嘉靖时代,则以世宗驭中官严,不敢恣,厂权且不及锦衣卫,番子之不敢放肆自属必然。由这一个特别名词的被广义地应用的情况说,《词话》的著作时代亦不能在万历以前。

(四)古刻本的发现

以前《金瓶梅》的最早刻本,我们所能见到的是康熙三十四年(乙亥,1695)皋鹤草堂刻本张竹坡批点《第一奇书金瓶梅》和崇祯本《新刻绣像金瓶梅》。在这两个本子中没有什么材料可以使我们知道这书最早刊行的年代。

最近北平图书馆得到了一部刊有万历丁巳序文的《金瓶梅词话》,这本子不但在内容方面和后来的本子有若干处不同,并且在东吴弄珠客的序上也明显地载明是万历四十五年(丁巳,1617)冬季所刻。在欣欣子的序中并具有作者的笔名兰陵笑笑生(也许便是作序的欣欣子吧)。这本子可以说是现存的《金瓶梅》最早的刊本。其内容最和原本相近,从它和后来的本子不相同处及被删改处比较的结果,使我们能得到这样的结论,断定它最早开始写作的时代不能在万历十年以前,退一步说,也不能过隆庆二年。

但万历丁巳本并不是《金瓶梅》第一次的刻本,在这刻本以前,已经有过几个苏州或杭州的刻本行世,在刻本以前并且已有抄本行世。因为在袁宏道的《觞政》中,他已把《金瓶梅》列为逸典,在沈德符的《野获编》中他已告诉我们在万历三十四年(丙午,1606)袁宏道已见过几卷,麻城刘氏且藏有全本。到万历三十七年袁中道从北京得到一个抄本,沈德符又向他借抄一本。不久苏州就有刻本,这一刻本才是《金瓶梅》的第一个本子。

袁宏道的《觞政》在万历三十四年以前已写成,由此可以断定《金瓶梅》最晚的著作时代当在万历三十年以前。退一步说,也绝不能后于万历三十四年。

总结上文所论,《金瓶梅》的成书时代大约是在万历十年到三十年这二十年(1582—1602)中。退一步说,最早也不能过隆庆二年,最晚也不能后于万历三十四年(1568—1606)。

五 金瓶梅的社会背景

《金瓶梅》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所写的是万历中年的社会情形。它抓住社会的一角,以批判的笔法,暴露当时新兴的结合官僚势力的商人阶级的丑恶生活。透过西门庆的个人生活,由一个破落户而土豪、乡绅而官僚的逐步发展,通过西门庆的社会联系,告诉了我们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的丑恶面貌和这个阶级的必然没落。在《金瓶梅》书中没有说到那时代的农民生活,但在它描写市民生活时,却已充分地告诉我们那时农村经济的衰颓和崩溃的必然前景。当时土地集中的情形,万历初年有的大地主拥田到七万顷,粮至二万石[15]。据万历六年全国田数七百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计算,这一个大地主的田数就占全国田数的百分之一。又如皇庄,嘉靖初年达数十所,占地至三万七千多顷。夏言描写皇庄破坏农业生产的情形说:

皇庄既立,则有管理之太监,有奏带之旗校,有跟随之名目,每处动至三四十人……擅作威福,肆行武断……起盖房屋,架搭桥梁,擅立关隘,出给票帖,私刻关防。凡民间撑架舟车,牧放牛马,采捕鱼虾蝥蚌莞蒲之属,靡不括取。而邻近土地,则辗转移筑封堆,包打界至,见亩征银。本土豪猾之民,投为庄头,拨置生事,帮助为恶,多方掊克,获利不赀。输之宫闱者曾无十之一二,而私入囊橐者盖不啻十八九矣。是以小民脂膏,吮剥无余,由是人民逃窜而户口消耗,里分减并而粮差愈难。卒致辇毂之上,生理寡遂,闾阎之间,贫苦到首,道路嗟怨,邑里萧条。

公私庄田,跨庄逾邑,小民恒产,岁朘月削,产业既失,税粮犹存,徭役苦于并充,粮草苦于重出,饥寒愁苦,日益无聊,辗转流亡,靡所底止。以致强梁者起而为盗贼,柔善者转死于沟壑。其巧黠者或投存势家庄头家人名目,恣其势以转为善良之害,或匿入海户陵户勇士校尉等籍,脱免徭役,以重困敦本之人。凡所以蹙民命脉,竭民膏血者,百孔千疮,不能枚举。[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