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美国的民主政府(第2/18页)
当巨大的危险威胁国家时,你发现人们往往能够成功选择出最能拯救他们的公民。
人们已经注意到,人在面对燃眉之急的时候很难保持常态;他不是位于常态之上,就是居于常态之下。民族的情形也是如此。极端的危险非但没有使一个民族得到提升,有时反而会令它士气低落;这种危险能够唤起民族的激情,但没有对这种激情加以引导;它非但没有启迪心灵,反而使民族为之感到困扰。犹太人仍在硝烟弥漫的神殿废墟上相互厮杀。但是,更常见的是一些国家和个人在面对眼前的危险时展现出非凡的德行。这时,伟大的人物就像是隐藏在夜色之中的石碑,在火光的照射下突然出现。天才不再厌恶挺身而出,而身陷危险之中的人民也会暂时忘记他们的妒忌心理。这时,选票箱中出现声誉卓著之人的名字并不罕见。我刚刚说过当今的美国政要似乎[8]远远不如50年前主持公共事务的领军人物。这不仅是因为法律,而且是因为环境。当美国为了最正义的事业而奋斗时,它也是一个意图摆脱别国束缚的国家;当它以一个新国家的身份进入世界时,全体人民已经达到了他们努力想要达到的崇高目标。在这种激动人心的状态下,优秀的人物向人们献殷勤,而人们也欢迎他们,将他们当作领袖。但是这样的事情非常罕见,我们必须根据事情的常态做出判断。
如果说暂时性事件有时会抑制民主的激情,那么人们的知识水平,尤其是道德观念会对激情的发展趋势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影响。这种情况显然存在于美国。
在新英格兰,教育和自由是道德与宗教的产物,古老而长久存在的社会已经形成普遍的真理和习惯,因此人们在摆脱财富和出身造就的优势的同时,习惯于毫无怨言地尊重和服从于知识和道德的优势;因此,你会发现民主在新英格兰能够比在其他地方做出更佳的选择。
相反,当你朝南部前进,在社会纽带形成较晚而且不够坚固的各州中,教育不够普及,道德、宗教和自由的原则还未结合得令人满意,你会注意到在这些州的统治者中,有德有才之人更加稀少。
最后,当你进入新建的西南诸州时,那里的社会团体才成立不久,你会发现那里是冒险家和投机者的聚集地,你会惊讶地发现哪些人掌握了公共权力,而且你会猜测,除了立法独立和个人独立之外,还有什么力量能够使国家发展和社会繁荣。
有些法律具有民主的性质,但它们也曾部分修正了民主的危险本能。
当你进入华盛顿的众议院大厅时,你会因这个大集会的普通而感到震惊。你的双眼不断在集会中寻找著名人士,但这样的行为通常只是徒劳。几乎所有议员都是无名之辈,他们的名字没有在我的头脑中留下任何印象。他们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乡村律师、商人,甚至有些人属于最下层的阶级。据说,在这个教育几乎得到普及的国家中,人民的代表并非总是知道如何正确书写。[9]
[如果他们开口说话,他们的言语通常是没有威严的,他们所表达的观点是缺乏眼界和深度的。]
仅隔几步便是参议院的大门,这个狭小的空间内聚集了大部分美国名人。你在那里见到的几乎每一个人都会让你想起他最近的声望。他们之中有雄辩的律师、杰出的将领、贤明的官员和著名的政治家。这个[威严的]议会中的所有言语可以与欧洲最出色的国会辩论媲美。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离奇的反差呢?为什么全国的精英仅见于参议院而不见于众议院呢?为什么众议院聚集了这么多大老粗,而参议院却被天才和智者所垄断呢?当然,这两个议院的议员都来自人民,它们都是普选制的产物,而且迄今为止尚未听说有美国人认为参议院是大众利益的敌人。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惊人的差异呢?我认为只有一个事实能够说明这种现象。众议院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参议院则是通过两级选举产生的。全体公民任命本州的立法机构,随后联邦宪法将这些立法机构转变为选举机构,再由这些选举机构选举参议员。因此,参议员也能间接代表普选制的结果。因为选举参议员的立法机构不是贵族主义机构或是本身拥有选举权的特权团体,它实质上依赖于全体公民。这些立法机构通常每隔一年由公民改选一次,公民总是能够通过更新立法机构的成员来控制参议院的选举。但是,在某种意义上,人民的意志经过这个选举团体是为了发生某些变化,从而使自身具有更庄严、更完美的形式。因此,通过这种方式选举出来的人总是能够完全代表治理国家的多数;但是他们仅代表流行于国内的崇高思想和赋予国家活力的大量本能,而不代表通常给国家造成困扰的局部激情和令国家蒙羞的恶行。
不难理解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刻,美国的各共和州终将因为在选举制度中采用两级选举而变强,或是因掉入民主的陷阱而越来越惨。[10]
我始终承认这一点,我认为间接选举制度是使各阶级人民行使政治自由的唯一手段。那些希望将这种手段变为某个政党的专有武器的人和害怕使用这种手段的人,在我看来都是错误的。
美国民主对选举法产生的影响[11]
选举稀少会给国家造成重大危险。——选举频繁会使国家处于兴奋而躁动的状态。——两害相权,美国人选择了后者。——法律的多变性。——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斐逊对这个问题的见解。
当选举间隔的时间较长,每次选举都有使国家发生动乱的危险。
这时,各个政党[12]都会付出巨大的努力设法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由于选举失败对候选人来说是几乎毫无补救方法的创伤,因此在野心的驱使下他们恐怕什么都干得出来。相反,如果这种合法的斗争很快就能重新进行,那么失败的政党可以等待时机。
当选举接踵而至,选举的频繁会使社会产生激烈动荡,并使公务处于不断改变的状态。
因此,一方面是国家有变得局促不安的可能;另一方面是国家有爆发革命的可能。第一种制度损害了政府的美好形象,第二种制度则对政府的存在造成威胁。
美国人宁愿忍受第一种弊端,也不愿忍受第二种弊端。在美国,主要指导人民行动的是本能,而非理性,因为民主将他们对变化的爱好转变为激情。这导致美国的立法具有奇异的易变性。
许多美国人认为法律的多变性是一种总体上行之有效的制度造成的必然结果。[13]但我认为在美国没有人会假装这种不稳定性不存在或没有人不将其视为一个巨大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