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授试以职”与“必累功劳”(第5/5页)

又,或有学者提出史传中颇多未曾“试职”为吏之秀孝,特别是记作“初举孝廉”者,当即属于未经“试职”者。按,“授试以职”之制原本又有“德行尤异不须经职”的规定,故有未经“试职”之秀孝出现并不奇怪。同时,这里还有史传省文的因素。《后汉书·朱穆传》记其“初举孝廉”,无经历郡县吏职之事;然而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年二十为郡督邮……遂历职股肱,举孝廉。”此即史传省文之例,且可证“初举孝廉”者未经“试职”之说不确。

当然,制度规定是一回事,而汉代拥有颇大选举权力的郡守对之是否严格执行,又是一回事。特别是东汉后期名士集团兴起,士林舆论渐能操纵选官,“以能取人”方针遂难以有效贯彻,对之容后文专论。

【注释】

(1)按,上述“世祖诏”与章帝“建初八年十二月己未诏书”同出于应劭《汉官仪》,内容又几乎相同,或疑此二诏实为一事,而章帝诏日期具体可征,“世祖诏”实即章帝诏,而误冠以“世祖诏”。按《北堂书钞》卷七九引此诏,作“应劭《汉官仪》云,汉世祖中兴甲寅诏书”,亦有“中兴甲寅”之明确时代可征,可证世祖光武帝确有其诏,而章帝诏应为其重申。

(2)如《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之《秦汉史》分册“察举”条称:“章帝时曾有明令,凡为茂才、孝廉者,到京师后由公府以吏职之事相试,合格者方能充选。”

(3)王利器:《风俗通义校注》,上册,217页注⑤及234页注⑤,北京,中华书局,1981。

(4)有人把此事当成征召之例,但征召一般是皇帝下诏特征某人,而这里的“征”意为征求,实际就是察举。例如《汉书·东方朔传》:“武帝初即位,征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贤良文学”当然是察举科目,而这里“征”“举”并用,可见如博征某类人物,即可视同察举。

(5)颜师古注此“四行”:“依汉光禄之四科。”按颜注误。汉元帝定制,光禄勋以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考第郎官,称为“光禄四行”或“光禄四科”。但参以王莽始建国三年察举例,天凤三年所举之“四行”,应该同为“有德行、通政事、能言语、明文学”,且有“复令”之“复”字可证两次察举性质相同。《后汉书·景丹传》:“王莽时举四科,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李贤注引《东观记》:“王莽时举有德行、能言语、通政事、明文学之士”,是为一例。

(6)末句“孝行”原作“才行”。这里讨论的是孝行与功次阀阅的关系。韦彪认为“贤以孝行为首”,在“人才行少能相兼”情况下,他主张后“才”先“行”。知末句“士宜以才行为先”当作“士宜以孝行为先”,与“贤以孝行为首”之意一致。

(7)《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明其等曰伐,积日曰阅”,此第一义。又引申为官簿。《汉书·朱博传》:“檄到,赍伐阅诣府”;《翟方进传》:“官簿皆在方进之右”,颜注:“簿谓伐阅也”。此第二义。又引申为父祖家族之官爵门第,即门阀。《意林》卷五引仲长统《昌言》:“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一俗。”此第三义。

(8)“文俗”本或作“交俗”。按此处“五经”与“文俗”为对,“文”指文法,“俗”指俗吏,从“文”于意较长。前引《后汉书·周荣传》:“诸郎多文俗吏”;《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书》:“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