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5/19页)

他们已经来不及躲藏了。“接着走,”阿莲娜对理查说,但那人移动着仍挡着他们,他们只好停下脚步。阿莲娜回头去看,想往回跑;但另一个家伙从林子里露了面,站在十到十五步开外,堵住了他们的逃路。

“我们在这儿弄到什么啦?”前面这个人大声说。他是个胖子,长着赤红脸和鼓胀的大肚子,胡子脏兮兮、乱糟糟的,手里拿着一根沉重的木棒。不用说,他一定是个强盗,阿莲娜从他的长相看得出,他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她心里充满了恐惧。

“别捉我们,”她用一种恳求的语气说,“我们没什么可让你抢的。”

“我可不敢这么说,”那人说。他朝理查逼进一步,“这把剑看起来不错,值好几先令呢。”

“这是我的!”理查抗辩说,但他听起来像个吓慌的孩子。

阿莲娜想,这无济于事。我们无能为力,我是个女人,而他又是个孩子,人们可以对我们为所欲为。

那胖子以出人意料的敏捷动作突然举棒朝理查打去。理查一躲,本来朝头打的棒子落到了他的肩上。那胖子很壮,一下就把理查打倒了。

阿莲娜勃然大怒,她受人欺负,被人卑鄙地凌辱过、掠夺过,她饥寒交迫,几乎无法控制自己。她弟弟两天前刚被打得半死,如今又挨了这一棒,眼看着这一切,她简直发疯了。她丧失了全部理智和谨慎,连想都没想,就从袖中抽出匕首,向那胖强盗冲过去,把匕首捅进他肚子,一边高叫:“别碰他,你这狗!”

她这一下让他全然意想不到。他在打理查时,斗篷已经敞开,两手仍旧握着木棒。他一点警觉都没有,显然觉得自己平安无事,没料到一个看来手无寸铁的少女会袭击他。刀尖穿透他紧身衣的毛呢和内衣的亚麻,直顶到他绷紧的肚皮上,阿莲娜经历了瞬间的动荡,想到要刺破一个活人的皮肤,穿透他的肌肉,不由得一阵害怕;但畏惧使她横下一条心,她用力把刀向前一扎,刀就穿过皮肤,插进了柔软的内脏;接着,唯恐没刺死他,给他报复的机会,她继续用力捅,直到长刀插到护手,再也插不进去为止。

那个不可一世、残酷的吓人的家伙一下子变成了一头惊慌的受伤野兽,他痛得大叫,松开了木棒,低头瞪着插进肚子里的长刀。阿莲娜霎时意识到,他清楚那是致命的重伤,她吓得赶紧松开手。那强盗踉踉跄跄地后退。阿莲娜想起她身旁还有另一名强盗,一时慌了手脚,他一定会为死去的伙伴拼命报复的。她又握住刀柄,猛往外拔。那受伤的强盗已经侧身躲开她,她只好从一边往外拔刀。她感到刀在他的软软的肚子里划动,然后才出了他的胖肚皮。鲜血喷了她一手,那人像野兽一般嚎叫着,倒在了地上。她转过身来,血淋淋的手中握着刀,面对着另一个人。这时,理查也挣扎着站起来,抽出了他的剑。

第二个强盗来回看着他们俩,又看了看他那垂死的伙伴,转身就跑进了树林。

阿莲娜看着,感到难以置信,他们吓跑了强盗,实在出乎意料。

她看着那个躺在地上的人。他仰面朝天躺着,内脏从肚皮上的大口子里流到外面。他的眼睛大睁着,面孔由于痛苦和恐惧而扭曲了。

阿莲娜虽然从这两个无法无天的家伙手中保护了自己和弟弟,但她既不感到舒心,也不觉得自豪,这吓人的场面让她太厌恶、太反感了。

理查没觉得这么恶心。“你捅了他,阿莉!”他的语气既激动又歇斯底里,“你干掉了他们!”

阿莲娜看着他。他需要学会点什么。“杀死这家伙,”她说。

理查瞪着她。“什么?”

“杀死他,”她重复了一遍,“别让他活受罪。把他结束了!”

“干吗要我?”

她故意让声音沙哑。“因为你表现得像个孩子,而我需要一个男子汉。因为你从来没用剑干过什么,除了玩打仗游戏,而你必须有个开头。你是怎么了?你怕什么?他反正要死了,伤害不了你的。用你的剑吧,试一下,杀死他!”

理查用双手握着剑,满脸迟疑的样子。“怎么杀?”

那人又叫起来。

阿莲娜朝理查吼着:“我不知道怎么杀!砍下他的头,或者戳进他的心!怎么都成!就是要把他杀掉!”

理查像是陷入了困境,他举起剑,又放下了。

阿莲娜说:“要是你不杀他,我就不管你了,我以所有圣徒的名义发誓。我要在一天夜里起来就走,等天亮时你醒来,我就不在你身边了,你就剩下了只身一人。现在,下手吧!”

理查又举起他的剑。这时,那垂死的人竟然停止了嚎叫,试图站起来。他滚到一边,用一只臂肘撑起身子。理查大叫一声,一半像是惊恐的尖叫,一半像是战斗的呼号,狠狠地把剑往下刺进那人裸露的脖子。剑很沉重,剑刃很锋利,那个粗脖子一下子就断了一大半。那人血如泉涌,头怪模怪样地歪向一边,身体重重地倒在地上。

阿莲娜和理查看着那尸体。热血在冬天的冷空气中冒着白气,姐弟俩都被自己干的事惊呆了。阿莲娜忽然想从那里赶紧走开,她拔腿就跑,理查跟在后边。

她跑不动时才停下脚步,这时才注意到自己在抽泣。她慢慢地朝前走,不再顾忌理查是不是看到她在流泪,反正他看来也无动于衷。

她逐渐平静下来。木底鞋硌得她的脚生疼。她停下来,把鞋脱下,她光着脚继续走,把木底鞋拿在手里。他们很快就要到温切斯特了。

过了一会儿,理查说:“我们真傻。”

“怎么?”

“那个人。我们白把他丢在那儿了,要是把他的靴子脱下拿来就好了。”

阿莲娜站住脚,害怕地看着她弟弟。

他回视着她,轻声一笑。“这没什么错,是吧?”他说。

阿莲娜在夜幕降临时走进西门,上了温切斯特的高街,她又觉得有希望了。在森林里的时候,她曾经觉得她可能会被杀害,而且不会有人知道出了什么事,但如今她回到了文明世界中。当然,这城里仍到处有窃贼和凶手,但他们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犯下罪行而不受惩罚。城里有法律,违法的人将处以流放、断肢或绞刑。

她记起,只是在差不多一年以前,她和父亲还走过这条街。他们当然骑在马上,他骑着一匹栗色的高头大马,她骑着一匹漂亮的灰色驯马。他们走过宽阔的街道时,人们纷纷让路。他们在城南部有一栋房子,去的时候,会受到八个或十个仆人的欢迎。房子打扫一净,地上铺着新鲜的干草,所有的壁炉都点着火。他们住在这里的时候,阿莲娜每天都穿着漂亮的衣服:细亚麻布、丝绸、柔软的毛呢,全都染得五光十色,靴子和腰带都是小牛皮的;胸针和手镯上面镶着珠宝。她始终有一个任务,就是确保任何要见伯爵的人一定要受到欢迎;用肉和酒款待有钱人,用面包和啤酒招待穷一点的,对所有的人都笑脸相迎,请到火边就座。她父亲恪守热情待客的礼仪,但他本人并不善于做这些具体事——人们觉得他冷漠甚至专横,阿莲娜弥补了他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