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清宫外史上 第四七章(第5/9页)

“与你不相干。”慈禧太后说,“第一关是神武门的护军,再就是各处值班的人,都该罚。”

“是。”李莲英趁机揽权,但不便明奏,“奴才请旨,宫内各处,应该好好儿稽查整顿,决不能再生这些事故。万一真的惊了圣驾,奴才死无葬身之地。”

慈禧太后深深点头:“就派你!切切实实查一查,有不称职的,马上就换。”

“奴才不敢推辞。不过,奴才斗胆,请佛爷当面谕知敬事房总管太监,奴才好放手办事。”

“我知道。”慈禧太后又将内务府的复奏交了给他:“你到东边去说,说我的意思,派军机跟内务府,会同刑部审问。”

李莲英当即到钟粹宫面陈其事。慈安太后自然照办,第二天面谕军机。于是刘振生便由内务府移送刑部。刑部尚书潘祖荫大为头痛,午门的案子未了,神武门又出了乱子,依然是牵涉到护军与太监,亦依然是棘手之事。

但秋审处的司官,却欣然色喜,认为天赐良机,可了午门一案。因为阑入宫禁,竟到了太后寝宫,这疯子自是必死无疑,而守门护军与太监,只要不是有意谋逆,则亦不过斥革军流的罪名。但案情的轻重,与午门一案,大不相同,两相对照,午门一案定罪已嫌过分,慈禧太后如果明理,就决不会再作苛求。

潘祖荫一听这话,大有道理,愁怀一去,亲自先提刘振生讯问。陪审司官都是好手,问话都在关节上,所以不多片刻,便已真相大明,携着口供单到恭王府去请示。

“奉旨会审,请六爷的示下,军机上是派那一位?部里好发通知。”

“让佩蘅去吧!”恭王拿着口供单,却并不看,问潘祖荫说,“是太监想害护军不是?”

潘祖荫笑了,“凡事瞒不过六爷。”他说,“有个姓魏的苏拉,把这个疯子骗了进来闯祸。”

“那得追!由你那里直接行文,跟敬事房要人。”

“刑部跟宫里从无公文往来,还是得行文内务府。”

“那也可以。”恭王特意叮嘱:“措词要严厉。”

等潘祖荫回部,说与属下,承办司员手段老到,将行文内务府,要姓魏的苏拉到案一事,搁在一边。先传讯当日神武门值班护军,多方研求,确证不误,才通知内务府,详细载明魏苏拉的年岁相貌,指出他是案中极有关系的要犯,“请即日押送刑部,归案严讯。”

刑部办此案的经过,李莲英不断在打听,同时也知道恭王主张严办,看来这一案要想照原来的办法搪塞,不易办到,如果魏丰被逮到案,审明实情,则有意作伪袒护的用意何在?颇难分辩。所以他又在敬事房的档籍上改动了一下,注明魏丰是出事当日,请假出宫。这样就比较接近事实,即有破绽,也易于弥补。

于是等内务府转来公事,敬事房便照此申复,办好公文拿给李莲英看时,他却又有顾虑。

“咱们做事不能顾前不顾后。”他问:“这封公事,到了刑部,想想看,人家会怎么办?”

“自然是抓魏丰到案。”刘玉祥说,“如果是刑部行文到直隶总督衙门,一层层转下去,还得有些日子,就怕军机上直接通知步军统领衙门派人到京东,那可一抓就着。”

“就是这话罗,我看魏丰是逃不掉了!与其将来等他有了口供,再来要人,倒不如咱们先送几个去。”

“这话说得是。”刘玉祥说:“军机奉旨,派的宝中堂会审,这个老头儿好说话,大事化小,总有几分把握。”

“我正就是这个主意。就这么办吧!”

于是根据崔玉贵在刘振生那里哄出来的真话,将教唆过魏丰的太监中,找了几个平日办事不力的,直接移送刑部。公文当然也改过了,自己为自己渲染了一番,说是如何细心查究,追出根由,但对诳骗刘振生进宫的原因,却一再申言,是那些太监愚昧糊涂的戏谑,“并无他意。”

送出公事,李莲英亲自去看参与会审的内务府大臣恩承,话中表示投鼠忌器,此案如果办得过严,牵连太广,深怕人心震骇。同时太监们惶惶不安,或许亦会激出其他事故,希望恩承向宝鋆进言,速速了结。

太监在统属上归内务府管,所以恩承就为本身的利害,也得听从李莲英的话,向宝鋆一提,颇以为然。在刑部,正好依律从轻,有助于了结午门一案,因而亦欣然同意,等将魏丰逮捕到案,问了两堂,便即奏复结案。

这一案共分为三起来结,第一起是当日神武门值班的护军统领载鹤,交部严议,该班章京及兵丁革斥。第二起是魏丰及教唆他骗刘振生进宫,还有刘振生所经各处值班失察的太监,依照罪名轻重,分别摘顶、罚银、斥革、责打、发遣等处分。这两起奉懿旨裁决后,当日执行,发遣的由护军立即押解出宫。

第三起专为处置刘振生一个人,以“素患疯疾,混入宫禁,语言狂悖,实属罪无可逭”的罪名,被判处了“绞立决”。在刑部大狱内,一条绳子,三收三放,冤冤枉枉送了一条命。

于是刑部接着处理午门一案,依旧照原来的拟议复奏。这已经是疯子混入长春宫的二十天以后,慈禧太后在这二十天中,病症又减了好些,所以亲自御殿裁决。

“我真不明白,”她悻悻然地说,“刑部为什么这么固执?”

“刑部依律办理。请圣母皇太后明鉴。”恭王替刑部说好话,“刑部司员尽心推求,既不敢枉法,更不敢忤旨,处境很难。”

“这是护军抗旨,不能拿一般的情形作比。”慈禧太后问道:“以前总有抗旨的例,让他们查出来看。”

恭王答应着,立即通知刑部查例,这一案先搁一搁,商议其他政务。很快地,刑部有了答复:“抗旨无例,照违制例”,抗就是违。

违制除非情节重大,譬如领军出征,不遵指授的方略,以致贻误戎机,损兵折将,自然难逃一死,或者象崇厚那样,擅作主张,丧地辱国,亦有取死之道。如象这一案的午门护军那样,是决没有死罪的。

由于恭王及军机大臣力争,刑部的复奏,悬而未决。退朝之后,慈禧太后大为不乐,一口气憋不住,派李莲英传谕,召见刑部及内务府的堂官。

“你们拟得太轻了。”慈禧太后面色凛然,”一定要加重!

赶快重拟复奏。”

慈禧太后不按规制办事,潘祖荫和恩承等人,却不敢贸然奉诏,随即赶到军机处向恭王请示。

如果硬顶回去,必又是一场轩然大波,恭王跟宝鋆、沈桂芬、李鸿藻商量,决定采取比较缓和的办法,直接由刑部、内务府奉旨复奏,军机处暂不介入,保留发言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