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好莱坞的宠儿(第2/7页)
没有证据表明戈林吸食可卡因。但是他是个吗啡瘾君子,他的吗啡瘾非常严重,以至于他在纽伦堡受审的时候,一天需要服用一百片的二氢可待因。虽然指控他使用可卡因的说法不成立,他似乎还是很有可能在周期性的突击节食期间使用兴奋剂(他体重严重超标)。比如说,他在1939年初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内减了十八公斤,这很可能是使用安非他明或是可卡因。不可否认的是,他也可能是通过体育锻炼或是节食减的肥,但你要是对他的性格略有所知的话,就知道这不太可能。这一点我们永远也不会清楚。赫斯的情况同样不可信: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1941年的那个夜晚降落在苏格兰的时候吸食了可卡因。
这么说,这些证明纳粹吸毒的证据似乎都有误了。只有一点除外。我在浏览有关第三帝国的各种各样的书籍,试图证实有关戈林和赫斯的谣言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本题为《阿道夫.希特勒的医疗记录薄》的书。这里的证据证明的不是纳粹统治的高层使用可卡因,而是它的最高层——阿道夫.希特勒本人——对可卡因颇为青睐。
希特勒毫无疑问是使用安非他明的。据他的贴身男仆海因茨.林格(二战后接受了审问)说,希特勒的私人医生,提奥.默拉雷斯医生每天早上都会给他打一针“维生素”。打针之前希特勒睡意正浓;打针后他非常警觉,充满活力,急着要起床。显然这实际上不是维他命针剂,而是“兴奋剂”。随着战争的继续,元首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他赢不了,便越来越频繁地找来医生给他打针。亨瑞契.希莱姆发现这些针在希特勒身上几乎具有神奇的作用,他打完针就变得极其精力充沛,他的另一个内阁成员也谈到他打完针变得“高兴起来,话很多,还能一直熬到深夜不犯困”。
到战争接近尾声的时候,希特勒一天要打上两到五针。他间或还服用一些特殊的兴奋药片,分析后发现是“博维丁”——一种牌子的甲基安非他明。到战争结束的时候,希特勒服用的甲基安非他明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他夜晚睡不着觉,不得不靠镇定剂来帮助他入睡。用这些药的结果是,早上要喊醒他极其困难(联军在诺曼底登陆那天德军反应迟钝,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唤不醒希特勒)。但是这些药还有其他的副作用。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希特勒可是出现安非他明中毒的迹象:发抖,易怒,失去理性。
希特勒非常有可能在服用安非他明期间穿插服用可卡因——一种几乎具有相同的作用的麻醉剂。要是考虑到1944年后他的医生曾不择手段的帮他戒掉安非他明这一情况的话,这种猜测就更可信了;因为戒掉安非他明的一种方法就是用可卡因来替换安非他明。不过,证明希特勒使用可卡因的真正证据来自希特勒的另一位医生,厄文.吉埃森医生。他曾在1944年七月克劳斯·冯·施道芬堡的暗杀行动失败后给希特勒处理伤口。吉埃森是个耳鼻喉科专家,希特勒抱怨说嗓子疼的时候给他用了百分之十的可卡因溶液。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只除了一点:吉埃森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希特勒非常喜欢可卡因疗法,即便在他喉部的问题消除了之后还要求继续使用它。事实上,希特勒要求使用可卡因的次数非常频繁,以至于吉埃森不得不专门警告他不要再使用可卡因,以免上瘾。吉埃森最后干脆拒绝给希特勒增加使用可卡因的次数。好吧,希特勒说,还按原来的用药次数。那就把可卡因溶液的浓度提高一点好吗?
除了第三帝国,还有一个地方仍然有可卡因,至少是暂时有,那就是好莱坞。当然,这里一度有大量的可卡因:艾利斯特.克劳里1916年到那儿进行巡回竞选的时候,不由大为震惊,说当地人是“挤满了为可卡因痴狂、沉迷于性事的电影狂”。(克劳里是许多同代人眼中的反基督教分子,要让他震惊可不太容易)。真实情况是,好莱坞有那么多的钱,还有那么多为了寻欢作乐什么都愿干的人,可卡因要是不在那儿流行,那才叫人吃惊呢。
早期的电影提到可卡因的地方也不在少数。道格拉斯—范朋克主演了一部名为《跳鱼之谜》的电影(1912年),是一部模仿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片,范朋克演的是那个脑瓜子醉乎乎的侦探可卡因.埃尼德(明白了吧?)同年的另一部电影《为了儿子》显然是可口可乐故事的翻版,讲述的是一个制药大亨发明了一种软饮料,里面含有一种神秘的让人上瘾的兴奋剂。他给这种饮料起名字叫多普可可,接着便靠它发了大财——包袱抖得很糟糕:他自己的儿子很快对这种饮料上了瘾,最后死了。再后来的一部电影《可卡因狂》(很像是大麻版的经典之作《大麻烟卷狂》)把可卡因上瘾讲述得如此荒谬,以至于评论家暗示说这是部拙劣的模仿秀,只有可卡因狂热爱好者才会欣赏它。
到三十年代的时候,人们甚至认为可卡因作滑稽片的题材很合适:查理.卓别林在《摩登时代》(1936)里扮演了一个倒霉的流浪汉,他从一个标着“鼻烟粉”的盒子里挖出了点粉末吸了几次之后,马上就变成了个超人。另一部无声电影《夺命之速》的内容简介是这样的:“几只雪鸟衔来了‘可怜粉末’或是‘快乐粉末’。然而奸诈的小贩则称它为‘娃娃陷阱’,因为它是儿童服用的一种毒品,促使他们以夺命之速开始步入万丈深渊!”
不过二十年代可是的时候发生了一系列丑闻,涉及好莱坞著名人士的行为不检,从而导致警方取缔了可卡因。例如1920年的“胖子”阿巴寇事件致使一名年轻女演员死亡。同年的另一起谋杀指控将楔石公司的喜剧女主演之一梅布尔.诺曼德同吸毒扯在了一起:据说她一个月要用掉价值2,000美金的可卡因。流言蜚语毁掉了她的事业。有人称,道格拉斯.范朋克在《三个火枪手》里的合作主演巴巴拉.拉.玛尔在她的大钢琴里藏有可卡因,靠它才能让自己每天只睡两个小时——一直到她开始过量服用海洛因。到1923年的时候,《纽约时代周刊》报道是好莱坞的吸毒现象十分普遍,认为这一现象证明禁酒令和吸毒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时代周刊》说得没错。吸毒现象的确在二十年代禁酒令实施后有所上升。正如爱德华.H.威廉姆斯十一年前在《纽约时代周刊》上发表的关于服了可卡因的黑人会防弹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黑人给出的吸食可卡因的理由就是“因为我找不到其他东西,老板”(当时不允许南方的黑人获得酒精饮料)。毒品有吸引力,就是因为找不到其他东西。更糟糕的是,走私贩子混进了市场提供非法酒精饮料。这一行的利润非常大,很快就导致产生了暴力行为,还产生了有组织的犯罪集团,这些集团的后代至今还在活动。主要的犯罪集团,比较出名的有艾尔.卡邦,“幸运的卢恰诺”,阿诺德.罗斯鼎,这些黑手党集团一开始都避开麻醉剂交易,因为这方面的刑罚极其严厉,而是进入走私酒,赌博和开妓院的行当。但是没过多久,他们就意识到这才是真正赚钱的地方,马上就改换了门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