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楚国逢劫盗 数语达款诚(第5/5页)
于是王太子道,使君大人真是明察秋毫。这几个贼盗的确和公孙贺那反贼有关系,但臣当时并不知道他们的身份,臣不过在他们面前痛斥过公孙贺,他们就突然恼怒,劫持臣索要巨额财物,可见这几个贼盗死性不改,依旧眷恋故主,怨恨朝廷,判处磔刑一点不为过。
小武道,事情倘若有这么简单,倒也罢了,这样的重案,朝廷一定会派丞相长史陪同御史中丞及数位二千石来杂治的。倘若拷掠出别的内情,牵引到太子,恐怕太子也逃脱不了罪责。--太子肯定事情就这么简单吗?
王太子面色如死人一般,这个--使君大人认为该怎么发落?
小武道,为今之计,只有出少府金,从厚抚恤三名死去的县吏。至于这几名劫质者,臣以为是不可多得的人才,现今臣即将赴豫章太守任,身边缺少干吏,这几个劫盗臣就收归帐下使用如何?
楚王和王太子还未答话,国相李遂大惊道,劫质贼盗不加审问覆鞫,就解脱其罪,万一被侍御史奏报告劾到长安朝廷,我等和使君都吃罪不起啊。
小武道,非常时期,亦有非常之法。当今天子历年征伐匈奴,极需如将军这样的良将。况且他们原没犯什么大罪,不过因为供职丞相府,无端遭到牵连罢了。况且历来谋反大罪,朝廷都会事先发下诏书,其中皆有"为贼首所诖误者,皆除其罪",象如将军等并非谋反贼首,只是被诖误的属吏而已。况且皇上委派诸侯相、太守,最重要的是保持一境安宁,使朝廷惠风流化,这几名贼盗能够因天子使者的数句劝告就束手就擒,足以证明他们秉性良善,可作为将来招降其他贼众的榜样。退一万步说,地方官吏便宜行事的例子难道少了?天汉二年,曲阿县令周千秋鞫问本县男子强奸后母案,得其实罪,不经上报廷尉覆鞫,马上命令将此人四肢张开绑在大树上,让骑吏五人以乱箭将其射死。事后天子也未加怪罪,只是派遣使者廉察,访得周千秋一向廉洁奉公,疾恶如仇,反而大加叹赏。元封三年,南阳太守乌承禄发车骑甲士,亲自监临击捕新野群盗,共捕得三百人,后经鞫问,得知这些人都是贫苦百姓,只是因为不堪新野县令违背律令的横征暴敛,逼为盗贼的。乌府君听到群盗首领述说惨状,悲不自抑,当即于车前将新野县令斩首。群盗首领看见太守如此廉明公正,大为感激,为首五人当场饮剑自杀,以谢乌府君。乌府君不经过拷掠鞫问,就专杀朝廷六百石长吏,自知有罪,写下自劾文书上报长安,天子知道全部实情,竟然为之罢食,连称他为忠臣廉吏。不但不加治罪,反而派使者赐玺书黄金以为勉励,并赦免全部群盗,赐给田产。可见为天子分忧,不可事事拘泥,只要有助于大汉德化,那是无所不可的。
李遂听了,这小子果然有张利嘴,他说的这些案例自己的确有些印象,怎么关键时候就不记得呢?看来做官也是这样,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只要把案例记得烂熟,再加上灵活使用,碰上运气好,一定可以升官。可是自己哪有这胆量,只是希望循规蹈矩地做事,能不被玺书谴责,就算万幸了。既然你是使者,那听你的就是。好罢,他说,既然使君大人如此说,臣也心服口服。刚才臣只是担心他们贼性不改,收在帐下使用,万一对大人有什么伤害,就麻烦了。
小武道,国相大人厚谊,臣谨记在心。为圣天子办事,只是以办好为上,哪能畏首畏尾呢。如果日后臣果然因此遭到伤害,那也是自找的。好了,此事就这么说定。臣在楚国再逗留一日,明日就启程去广陵国。臣奉天子诏命,不敢在路上耽搁太久。
楚王道,也好,既然如此,寡人也不敢强留使君大人,明日一早在彭城南门,为大人饯行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