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阙斋读书录卷四(第10/10页)
按:邓通为弄臣,与此弄田,皆当时偶尔立名。
“稿。”
按:吾乡呼稻草曰菅,草之去皮者曰菅心,草之编为席曰稿荐。
“取民间田契根磨。”
按:唐宋公牍中,考究事实或曰根括,或曰磨勘,或曰根磨。今曰根究,曰磨对,曰勘验。
《钱币一》:“《周礼》:‘泉府……买者,各以其抵。”
先郑注:“抵,故贾也。”后郑注:“抵,本也。”国藩按:抵,如今之借钱有保人也。今贩官盐者,亦须取具的保,乃许领引运盐。
“大观元年,改四川交子为钱引。”
按:引,亦钞券之类也。宋世有茶引,有盐钞,近世亦有茶引,盐引。
《户口一》:“宣王料民于太原。”
按:谓料数之也。
“汉景帝二年,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注:“傅,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徭役。”
按:今世谓之著役。
《户口二》:“北周破江陵,尽俘士民为奴,曰官口。”
按:靖康之役,金人虏宋之贵族士庶,尽没为奴婢,即官口之类也。诸葛武侯拔西县,千余家还蜀。国初收山东直隶降人为汉军,亦官口之类也。其私家奴婢,如卓王孙家僮八百,程郑数百。又如晋代王公贵人有佃客,有典计,有衣食客。国朝王公府各有包衣旗之类,则私属也。
《职役一》:“公人百姓决配。”
按:俗称在官人亦曰“公人”。
《职役二》:“部送纲运。”
按:宋时以输送官物为纲,有茶纲,有盐纲,修艮岳有花石纲,南宋市舶有纲首,见《市粜一》。今黄河渡船有纲头。又按:国用亦有米纲、银纲、钱纲、绢绵纲。
“苏辙论复差役之弊,敷钱太重。”
按:敷钱,犹今云派钱也。
《征榷一》:“自晋至陈,石头津置津主,十分税一。”
按:津主,即今水卡卡员,抽厘者也。石头津,在今龙江关矣。
“后魏税市入者,人一钱。北齐颜之推奏立关市邸店之税,后周除市门税。”
按:此即今之门厘矣。
“唐崔融议曰:‘江津河口置铺,此津才过,彼津复止。’”
按:此铺犹今之设局设卡也。今俗曰铺,则市店之通称。
《征榷四》:“椿。”
按:宋世曰月椿库,曰防椿库,曰封椿钱。如今之银钱曰存项,曰某项,又有曰椿发,曰椿办,曰椿管,则为活用之字。
《征榷六》:“宋时勘合钱,每贯收十文。”
按:即今之税契司尾也。宋时亦名曰钞旁定帖钱。钞,即契也。旁帖,即粘尾也。
《市粜一》:“谨守重流,而天下不吾泄矣。”注:“谓谨守谷价,不使流散。’”
按:“粟有所渫”之渫,与此流字为韵。
《玉篇》:‘蛮夷以财赎罪曰赕。”
按:今赛布赕布,概称蛮夷之财赋。
《国用一》:“并不给干。”
按:南齐仕宦,皆给以僮干,亦禄赐之类,即仆役也。
《刑二》:“景四年,师侏儒当鞫系者,颂系之。”注:“颂,读曰容,容宽不桎梏。”
按:颂系,即今刑部之保外不收系也。
“楚王英之狱,每上彭考。”注:“彭,即榜也。”
按:今刑具俗称为上彭字。
“钻之属,惨苦无极。”《说文》:“钻,也。”《玉篇》:“,拔发也。”
《类篇》:“,钳也,与镊同。”
按:与镊同,则钻者亦有两股夹取物,如今之夹翦矣。
《刑五》:“枷研楔赩”。《唐书·索元礼传》:“以铁笼赩囚首加以楔。”《玉篇》:“赩,急束。”
按:铁笼,如铁枷然,囚首既入,则以赩束之,以楔辖之也。
《兵九》:“候将来衮同再试。”
按:衮,亦或作滚,衮同。今雅语或作汇同,俗语作连同。
《兵十一》:“豪右辜榷。”注:“辜,障也,榷,专也。谓而自取其利。”障余人买卖,而自取其利。
按:障塞他人之买卖,而己独专之。豪右辜榷,犹今奸商把持。
《职官五》:“六部监门条,仍今六部,踏逐奏差序位。”
按:踏逐,犹云日逐,盖随时奏请更换也。
《职官十》:“大理卿篇:左右各五案,如左厅曰详刑案、详谳案,右厅曰左推案,右推案之类。”
按:宋时诸司治事分案,如中书省五案,吏部尚书十五案,侍郎十五案,户部左曹三案、右曹六案,礼部五案,兵部十案,工部六案,刑部不分案,大理寺分十案,即刑部之职事矣。此外又有分窠者,分房者,与案异名而同实。今六部诸司不分案而分股,而具稿犹曰某司案呈,循古称也。
《职官十九》:“自一品以下至流外勋品,各给事力,一品至三十人。”
按:力者,若今挑水夫之类。淳化阁帖有耒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