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杂著卷二(第10/10页)

——每营月给烛一百五十斤,油二百斤。

——每营百马之内,每年准报倒毙三十六匹。如数换领,以资弥补。另于哨弁兵勇杂费银内,每月扣出三钱,作为添补马匹公项,名曰朋马银。营官总理其事,月派哨官一员,轮流经管。遇有马匹额外倒毙,及病瘦不堪驰使者,即行抽拨此项,随时采买添补。

——每马月给麸料草豆银二两,每年三、四、五等月,青草正茂,可以放食。每马减银五钱,只给一两五钱。

——马医、铁匠、号褂、旗帜、大小扫把、铁刮、竹槽,出自营官公项。

——修补鞍上坐褥、布屉、后鞦、辔头,哨官、兵勇自办。

——笼头、偏缰,哨官、兵勇自办。

——马药钱,营官出自公费,哨弁、兵勇出自杂费。

——更换鞍桥、油皮鞯、肚带及拴肚带宽皮条、拴蹬窄皮条、皮扎、铁嚼全副,马枪、弓箭、腰刀、扎草刀、草料口袋,由军械所办给。

——凡扎营之处,先择斜坡掘地二弓,以为马圈,可拴四马兵勇之棚,即与马圈棚子相对。哨官之棚,亦与哨官马圈相对。凡支马圈之时,兵勇四名,与马夫二名,亲自锄挖。如马圈办理不妥,将该哨官分别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