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5/7页)
居密:《地主和农民》,第20页。又见西岛定生:《支那初期棉业市场的考察》;哈里特·T·泽恩道弗尔:《“新安名族志”和中国绅士阶层的发展,800—1600》,第200—201页。
这一描述出自安徽南部新安江地区歙县的县志。
亨利·马伯乐:《明朝的灭亡》;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64页,及其《16世纪中国明朝的军费》,第85页。
关于明朝初年的行政管理,有这样一段描述:“地方官吏甚至不得进入农村。各乡村都被组织成为自治单位,由‘年高德劭者’负责训导各村的百姓。在财政管理方面,特别注重的是实行账目控制,而非提高土地效力。皇帝的节俭措施就是将政府预算和行政管理费用减少到最低限度。由于供给过程主要是较低层次的横向具体事务,因此无须设置中级后勤机构”。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与政府的财政》,第44页。
韦庆远:《明代黄册制度》,第206—207页;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44—46页,及其《倪元璐的现实主义》,第417页;梁方仲:《明代粮长制述要》,第38—43页;清水泰次:《明代的流民与流贼》,第222—223页;佐伯有一:《1601年“织佣之变”的有关诸问题》,第87页;米彻尔·卡蒂尔和皮埃尔、埃蒂安·威尔:《中国人口统计制度》,第160—245页;O.傅兰格:《李贽对16世纪中国民族斗争历史研究的贡献》,第65—66页;苏均炜:《明嘉靖期间倭寇史略》,第124—125页;小山正明:《明末清初的大土地所有》第二部分,第64页;西岛定生:《中国棉业市场》,第131页。1398—1645年间,登记的田亩数量减少了一半。1867年以前,田亩数量从未达到过1398年的水平。约翰·R·沃特:《中华帝国后期的地方官》,第289页。大部分人背井离乡,沦为流民。顺便说一句,其中许多人参加了民间的宗教运动。清水泰次:《明代的流民与流贼》,第201、216、221、229页。
所以,官吏的俸禄在总体上是不充足的。一个二品官一年的俸银只有152两,主要得靠地方官吏的钱财馈赠为生。在其年收入中,后者可能是前者的10倍。品位较低的官吏未必能得到这种外快,只好走借债之路。一个六品文官的俸银只有35两,也许还不够支付家庭开支。阿谢德:《17世纪中国的总危机》,第3页。
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第76页;何柄棣:《中华帝国中的进身之阶》,第22页。明代的官僚机构相当庞大:有大约10万文武官吏、10万宦官、10万多中央禁军,以及10万以上男性皇族成员。1522年,有近15万闲冗官吏被夺禄除名。王思治、金成基:《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政治》,第136页;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59页。虽然许多下层皇族成员陷入穷困,但上层的亲王仍生活得很好,他们是压在农村经济上的一项沉重负担。仅河南一省就有八大亲王和大量小贵族,他们消耗了从该省北部43个县征收的80万担粮食中的30万担。这等于该省只得到全部田租收入的60%。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179页;R·V·德斯·弗格斯:《中原的起义》,第2页。
宫崎市定:《东洋近世史》,第240—241页;约翰·罗伯逊·沃特:《中国地方行政的理论与实践》,第261—263页;艾尔伯特·詹:《明朝衰亡》,第113—119页;吕元:《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1644—1660)》,第6页。按每年固定俸银的平均数计算,文官的俸银平均每人10两,武官不到5两,士兵不到2两。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275—276页。
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第12页。
杨联升:《中华帝国时期集体劳作的经济观》,第51—57页;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第112页;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第13页。万历皇帝还允许其亲属占夺大片公私土地。魏斐德:《明清史研究》,第106—107页。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13页;吉斯:《明代的北京》,第29页。一说宫女多达9000,宦官多达10万,见三田村泰助:《中国的太监》,第53页;又见乌尔里奇·汉斯—理查德·马米兹:《魏忠贤》,第15页;贺凯:《明朝的兴起及其制度变迁》,第93页。
三田村泰助:《中国的太监》,第70—71页;普雷斯顿·M·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9—10页;F.W.莫特:《中国专制主义的发展》,第20页。东厂建于1420年,是控制宫廷禁军(锦衣卫)的机构。锦衣卫建于1382年,原是皇帝直接操纵的秘密警察组织。东厂的实际监察工作,由宦官监督下的锦衣卫负责。马米兹:《魏忠贤》,第52—53页;罗伯特·B·克劳福德:《明代的宦官权力》,第128—131页。东厂之外,还有个西厂,是1477年建立的另一个特务机构。贺凯:《明朝的兴起及其制度变迁》,第95页。锦衣卫的来源,可以追溯到明太祖于1635年模仿元制建立的一个更早的特务机构,当时,他正在太平地区创建军事政权。罗梅因·戴乐:《卫所制度在元代的起源》,第33页。可能还有由僧人和道士充任的另一个特务组织。弗兰克·芒泽尔:《论明太祖》,第389页。关于秘密警察之发展与专制制度之成长的密切关系,见彼得·格雷纳:《明初到天顺年间的锦衣卫》,第159—167页;莫特:《中国专制主义的发展》,第20—21页。
内廷宦官数量的增加,主要是明初皇帝总想利用亲信宦官去控制外朝的结果。克劳福德:《明代的宦官权力》,第116页;马米兹:《魏忠贤》,第152—153页。许多穷苦的青年男子为求职而将自己阉割。正德年间(1506—1521),朝廷不得不拨出北京南郊的南苑,来安置3500名已经成为宦官,但无具体职位的阉人。1621年,天启帝下令招录3000多名宦官,竟有2万阉人前来申请。三田村泰助:《中国的太监》,第71—72页;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0页;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25页。有些男青年将自己阉割是为了逃避兵役。克劳福德:《明代的宦官权力》,第1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