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北部边防(第5/16页)
努尔哈赤占领了辽东和辽西部分地区,使大约100万汉人落入后金统治之下。其中许多人沦为奴隶,尽管后金奴隶的地位已获得较大改善,得到国家更多的保护。主人已不能随意惩罚奴隶;如果奴隶受到虐待,官府便会将其没收,转给别的主人。这一法律上的变化,也许反映出这样一种趋势,即后金征服辽东后,开始以拖克索(即田庄,将一定数量的庄丁束缚其上的土地单位)和奴隶作为官吏俸禄。当然,这种家长式的关怀,也表现在努尔哈赤作出的由国家对降金汉人实行恩养(乌吉黑)的决定中。事实上,他当时甚至否定了以往满族社会中自由人与奴隶的绝对界线。他说:
吾国何故分别主人、奴仆,大人、小人?若有人怨恨其国,来投我等,且尽心效力,我等必不使其为奴仆、小人。
虽然来自贫穷阶层的汉人最终沦为奴隶的可能性远大于成为自由人的可能,但降人的身份毕竟不是按其原先的职业或官位而直接授予的。事实上,李永芳等人只是例外。大多数降金后获得军政官职的汉人,职位都相对较低。努尔哈赤似乎相信,将汉人任命于下层,然后以功升迁,比仅仅因为某个降人原是明朝高官就直接授予高位,更为有益。
彼等有功于(明)帝,或以贿赂升迁者,自以原系大臣,向来为官,不为我等效力……不论尔等昔日之功。若吾至辽东后,又立功劳,则记录之。
同皇太极以后的情形不同的是,在努尔哈赤统治时期,汉族降人无居政府要职者。达海——可能曾是境外居民——于1623年被革职。范文程和后来显赫一时的宁完我等降人,在《满文老档》中皆不见记载。另一著名汉族降将爱塔(也是境外居民,原名刘兴祚),实际上又背叛了后金,于1627年投入明朝军阀毛文龙门下,后因叛逆被满族人所杀。
一般说来,当时大量汉族百姓的归附——无论是自愿投诚者,还是强拉的“庄丁”——也未必是努尔哈赤吞并辽东的重大收获。后金大汗的职责要求他招纳辽西汉人,并将他们迁至辽东,同已占据了辽东但未完全恢复其稳定的女真人杂居。具体办法是令汉人与女真人合户,实际上是将满族旗人分置于汉人各户之中。照理,各户之满、汉成员都应从事耕作,而实际情形却是满人奴役汉人。汉族男丁承担了全部重体力劳动,汉族妇女则成了他们的奴婢。如此的不平等,加上缺衣少食,导致了1623年满、汉之间的一系列冲突。许多汉人故意在食物和饮水中投毒,焚烧房舍,还杀死了一些后金的哨卒。
努尔哈赤对这场种族间的骚动作出的反应,是收回满汉平等政策,而代之以种族歧视。他愤怒地责问八贝勒:“我等之兵去后,耀州之人即扬言杀我妇孺,其他各地之人亦毒杀我等之诸申,尔等知否?”又斥责各旗大臣对汉人过分宽容。
汉官与我等之诸申,因何同等对待?若我等之诸申犯罪,则问其功劳,问其官位,稍有理由,即应赦之。若尼堪犯下死罪,又未尽心效力,复有偷窃之事,则应尽诛其子孙亲族,为何仅责打了事?
合户制暂时仍予保留,但不再造成新的合户;迁入新都沈阳后,那些未合居的满汉人户,便被指定居住在按种族划分的区域内。除此之外,努尔哈赤还规定汉人不得持兵器;而女真人则无论是不是八旗兵丁,都要随身携带兵器。
这种旨在阻止汉人反抗的歧视政策,可能正是1625年汉人叛乱的导火索。这年秋,许多满族兵民被杀,据说还有汉人派人向附近的明军求援,希望重返明朝。11月,努尔哈赤采取了严厉措施。他认为汉族平民只是在一班明朝秀才的哄骗下才误入歧途的,遂令满族官吏进行彻底调查,清洗各村带头闹事的秀才:
并非我等嘉善拔擢之官员,乃是昔为明国秀才、大臣而今无官者,听信奸细之言,煽动当地村民。凡此等人,皆检出诛之。
究竟有多少秀才被杀,不得而知(显然也有幸存者,例如范文程)。但据明确记载,第二年,努尔哈赤将大量辽东汉人收归自己帐下,每13户编为一庄(拖克索),由一名庄头管辖,皆授以耕牛田地,令其耕作。于是,努尔哈赤趁种族冲突之机,控制了更多的汉族降人,其借口则是若将他们划归各贝勒,满人必然会进行报复,对其倍加虐待,甚至将其杀害。
创建未久的后金政权,要消化吸收近百万汉人,是非常困难的,加上不利的战局,努尔哈赤遂于占领广宁后暂时停止了进攻。他曾宣布,要在1623或1624年打入山海关,进军中原。但这一计划未能实现。大凌河、锦州、松山和山海关等坚固防线,仍然横在他的面前。广宁只是因为王化贞仓促退却和孙得功不战而降,才落入了他的手中。眼下,辽东地区满、汉之间的紧张关系,肯定已为驻守关外的明军将领所知,因而汉人大量归顺之事已不大可能发生了。此外,努尔哈赤的军队长于野战而短于攻坚,对明朝仿照欧式大炮制造的新式武器,也一无所知。
新式武器和进攻策略
这种欧式大炮的主要来源是澳门。那里有几家世界上最好的铸造厂,所铸“红夷”大炮在明朝人看来真是巨大无比,发射时则声闻数十里。最先使明朝政府注意到这种武器的,是基督教徒。1620年,利玛窦的教徒徐光启提出,可用葡萄牙大炮装备明军。其后,另一位教徒、南京礼部尚书李之藻,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于是,四门“红夷”大炮于1621年被运到了北京。不过朝廷内部对引进葡萄牙大炮并非全无异议。由于这种新式武器同万历、天启年间令人困窘的基督教有着某种联系,一些大臣对使用这些洋炮深感厌恶。例如,在天主教势力极大的福建,张赓等教徒就希望基督教能将中国社会从混乱中拯救出来。而军界官员则对西方国家的扩张忧心忡忡,并将基督教同这样一种罪恶阴谋联系起来,即企图侵蚀中国固有的儒家正统思想,而后者正是使中国保持强大的法宝。
然而,反对派终于在洋炮的明显优越性面前动摇了。广宁陷落后,基督教徒孙元化同徐光启一道研究了欧洲的数学和工艺学,建议用葡萄牙大炮装备一支明军,以加强东北防务。在侯震旸等东林党人支持下,孙元化的建议终于被朝廷采纳。1623年,4名葡萄牙炮手自澳门北上。孙承宗、袁崇焕等关外驻军,都装备了欧式大炮,并投入了使用。孙元化本人则出任登、莱二州巡抚,将山东半岛作为此项行动的中心。1630年,又有200名澳门炮手在高卡乌斯·特谢拉(Goncalves Texeira)和安东尼奥·德尔·卡波(Antonio del Capo)率领下,受雇前往登州。虽然他们大部分行至南昌便被阻留,既而又被遣回澳门,但其中的翻译乔奥·罗德里戈斯(Joao Rodrigues)神甫,却得以抵达登州,并向孙元化及其部将(包括辽东武人孔有德和耿仲明)传授了制造和使用新式大炮的技艺。与此同时,在较为宽容的崇祯皇帝统治下,朝中的天主教徒,再次要求更多地相信和采用欧洲技术。经徐光启推荐,传教士汤若望主持了一次历法改革,又于1642年7月应崇祯帝之邀去创建一座铸炮厂。这位耶稣会士虽然经验不足,但还是勉强同意由他指挥工匠在皇宫附近修建这座铸造厂,并铸成了20门大炮,其中多数可发射40磅重的炮弹。这样,从1623年起,经过30年代,直至40年代初,明朝在东北的军队逐渐装备了欧式枪炮,从而加强了防卫和进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