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南京政权(第21/21页)
应宝时编《上海县志》(同治朝编)第十九卷,第39页。
何刚的建议遭到拒绝。部分原因是他与史可法交往过密。“士英恶可法并恶刚,出知遵义府”。何刚未去赴任,却在得知扬州被围后,立即前去帮助史可法,扬州陷落后自杀身亡。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0页。
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二卷,第5页。刘宗周还暗示,派史可法去淮安意味着把北伐战略的最佳实施人物从朝中撵走:“无以表陛下渡江之心,非毅然决策亲征,亦无以作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同上书第二卷,第5页。关于刘宗周当时对马士英和阮大铖的抨击,又见袁继咸:《浔阳记事》,第7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2页。
刘宗周视刘泽清的参劾为“朋党之论”而不予理会。他认为,在明朝的历史上从未有武官参劾文官的先例,当然也未有武官无理威胁要杀害文官的先例。李清:《三垣笔记》下,“补遗”,第2页。
《明史》,第3070页。1644年9月11日,长安街上出现了一份诽谤吴甡和刘宗周的匿名揭帖。六天之后,高杰、刘泽清和刘良佐分别参劾刘宗周,说他已使诸镇将怒火满腔。
顾炎武:《圣安本纪》,第11页;又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1页。和某些勋臣一样,黄得功也参加了对刘宗周的攻击,斯特鲁弗:《南明》,第14页。
刘宗周辞职获准,被护送回乡。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4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12页;斯特鲁弗:私人通信。据《明史》载,高杰和刘泽清曾派刺客去暗杀刘宗周,但据说当刺客面对这位年高德劭的哲学家时,竟慌得不知所措。《明史》,第2882页。
艾维四:《晚明士大夫陈子龙》,第133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1页。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88—389页;查继佐:《国寿录》,第70页。顾杲也曾在攻击阮大铖的“南都防乱公揭”上署名。他之所以幸免于难,是因为副都御史与他有姻亲关系,因而设法推迟了对他的审讯。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1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5—16页。
李清:《三垣笔记》下,第2页;徐鼒:《小腆纪传》,第208页。“逆案”是依附魏忠贤的官吏的名单。公元8世纪,唐朝曾编过依附叛将安禄山的唐朝官员的名单。编制曾与大顺合作过的明朝官员的名单即援引此例,亦称顺案。“顺案”中的“顺”字,亦有“投降”、“归顺”之意。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2页。
早在南明政权建立之初,马士英就向弘光帝表达了他对北京死难忠臣的关切。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二卷,第2—3页。1644年10月3日,弘光帝为范景文、倪元璐及其他19名忠烈追授了谥号。姚家积:《明季遗闻考补》,第96页;顾苓:《金陵野钞》,第31—32页。
顾炎武:《圣安本纪》,第4页;文秉:《甲乙事案》,第46—47页。
文秉:《甲乙事案》,第48页。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09页。史可法认为,南明政府要聚集足够的人才,方能收复北土,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招纳落难的士大夫。可先由地方官举荐,待其任官履历查清后再邀请他们参加南京政府。杨德恩:《史可法年谱》,第52—53页。
史可法曾上疏主张,必须处决大顺“伪官”,销毁他们的印绶,以明“泾渭”。对那些渡河进入其辖区的原大顺官员,他皆照例将他们斩首。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三卷,第3页。
史可程在1643年与陈名夏同科考取进士。一般都认为他是史可法的胞弟。但有人仔细研究了其家谱,证明他是史可法的二堂弟。史可程的兄弟史可鉴是锦衣卫军官。朱文长:《史可法传》,第97—98页。史可程曾在大顺政府任职,后逃到南方。虽然史可法要求惩处他,但弘光帝大发慈悲,命他回乡照料其母。南京陷落后,他在宜兴住了多年,成了顾炎武的朋友,后得以善终。《明史》,第3079页;朱文长:《史可法夫人姓氏考》,第88页。史可程与顾炎武常互通书信并题赠著作。见顾炎武:《亭林先生遗书汇辑》,1888年版;《同志赠言》第四十卷,第21—22页。程一凡先生向我提供了史可程与顾炎武两人通信赠书的史料,在此表示感谢。又见谢国桢:《顾宁人学谱》,第176页。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09页。
文秉:《甲乙事案》,第54页。
朱文长:《史可法传》,第34页。江南缙绅谴责“从贼官”的典型例子,见郑振铎《玄览堂丛书》第一一三册:《嵩江府阖郡士民讨逆贼杨汝成檄》。
在一次祭奠崇祯帝的仪式上,阮大铖说:“致先帝殉社稷者,东林也,不尽杀东林,无以对先帝于地下。”温睿临:《南疆绎史》,第715页。
《明史》,第1546、3091、3095页;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第二卷,第10—11页;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