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顺治朝(第19/21页)

  • 《世祖实录》第七十一卷,第5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897页。​

  • 同上书,第7页。大计制度一直得到推行。到1661年8月13日,摄政王鳌拜颁下上谕,其内三院满汉大学士、各部院尚书、侍郎等官,俱著自行陈奏;其他各官,下至七至九品的满洲臣僚,令各衙门堂官实行详加考核,著其称职与否,并送各所属部院,再严加考核。此制原定每年举行一次,但1665年就被废止而让位于京察、大计制度了。米勒:《派系斗争》,第25—26页;吕元驄:《清科举》,第333—335页;杰里·诺尔曼:《简明满英词典》,第31页。​

  • 李呈祥可能打算任用未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的第二、三等进士。当时的制度是派遣这些新科进士去六部、通政使司、都察院及大理寺“观政”三个月,然后委以官职。顺治后期废罢此制,鳌拜摄政后复旧,但新科进士在指定的部门只观政几天就可回家探亲了。吕元驄:《清初官员的实务训练》,第82—83页。​

  • 《世祖实录》第七十二卷,第854页;参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63—364页。​

  • 张其昀编:《清史》第3783页。八年后,李呈祥在沈阳得到赦免。他返回自己的家乡、山东北部的沾化,1687年在沾化去世。​

  • 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52页;参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2页。​

  • 张其昀编:《清史》,第3786页。​

  • 参加殿试的“贡士”应撰策论一篇,由皇帝亲定前十名的名次,名次的确定既考虑策论的内容,也考虑书法的优劣。吕元驄:《翰林院》,第23页。​

  • 查慎行:《人海记》卷上,第2页。50人在专门的满人科举中及第,另外56人则列名汉人榜。这些及第者有许多先是在各旗学校或义学中受过初等教育,后来进入“八旗官学”就学。八旗官学建于1644年,专事培养学生学习汉字经籍和满语。不过,应该指出的是,旗人入仕并不像汉族文人那样主要凭科举功名的高低。从1644至1795年,考中进士的旗人只有449名,所以顺治朝旗人考中进士数额虽多,但在整个清代并不典型。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75—76页;吕元驄:《翰林院》,第25—26、143页;《统治民族——满族的教育》,第130、133页;参见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87页。北京博物馆(从前的孔庙)现存1652年和1655年石碑两通,分别刻有当年考中进士的旗人名单。​

  • 这当然不是新问题了。限额制度本身是明太祖在1397年科举考试后确定的,那一年所取51个进士中没有一个北方人。查尔斯·O·贺凯:《明朝》,第49—50页。​

  • 因为进士必须由高级文官推荐才可参加殿试,以期入选翰林院,所以雄心勃勃的年轻进士经常随身携带着自己的习作,去拜访那些朝廷大员。而官员们也很喜欢推荐那些已小有名气的士子。不过,由于他们要对自己所推荐的人的未来表现承担责任,所以荐举人也关心应荐人的政治品质。吕元驄:《翰林院》,第25页。​

  • 谈迁:《北游录》,第389页。至于谈迁记载的可靠性,见吴晗:《谈迁和〈国榷〉》。​

  • 这是清朝举行的首次“御试”。顺治想要考考所有三品以上的翰林院官员。他要求每人都注释《论语》,并写一篇关于建立常平仓的奏章。吕元驄:《翰林院》,第87页。​

  • 张其昀编:《清史》,第3786页。​

  • 同上。​

  • 张其昀编:《清史》,第3726页;谈迁:《北游录》,第362页。​

  • 据法律:“奴仆有犯(偷盗、奸淫)应报官,家长不得擅自惩罚。奴仆无罪而家长惩罚之至死,答一百。家长杀奴仆非死罪之人者,不分旗人、官员,俱发黑龙江,若系平民,配发为奴。”马里纳斯·J·梅杰:《清代末年的奴仆制》,第333页。​

  • 《清史列传》,第39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62页。根据《实录》载,任珍因妻妾与他人“通奸”,遂私自将她们杀死了。然后他派人到京城行贿兵、刑二部,以掩饰罪状。兵部侍郎李元鼎与刑部尚书一样受到牵连。不过李元鼎虽然被判死刑,皇帝却下令免死。除任珍以外,共有九名官员被降级,他们绝大部分是满人。《世祖实录》第七十二卷,第13—14页。​

  • 《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6页。​

  • 《清史列传》,第39页。​

  • 冯铨也主张判处任珍死刑,但显然是出于前一种理由,因为他没有像那班大臣们一样后来受到皇帝的处罚。张其昀编:《清史》,第3787页。​

  • 《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6页。​

  • 《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6页。​

  • 同上书,第7页。​

  • 同上。​

  • 同上。​

  • 同上书,第74页。​

  • 《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8页。​

  • 1653年5月20日成克巩接替陈名夏任吏部尚书。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52页。​

  • 《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8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88、3897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2页。​

  • 《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9页。​

  • 同上。在这里汉军旗人是被归入满洲臣僚、而非汉人臣僚一边的。​

  • 同上。​

  • 满洲君主皇权的这一形式,正如此后清代历朝天子所推行的,旨在“中和官僚势力,使之‘更为均衡’,从而减轻对皇帝的威胁。”哈罗德·L·卡恩:《皇帝心目中的君主制》,第7—8页。​

  • 《世祖实录》第七十七卷,第7页,1653年9月9日条。6月27日,顺治坚持亲自复查有关官员渎职罪的所有案件。同上书第七十六卷,第3页。​

  • 魏裔介:《兼济堂文集》第一卷,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