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清代道学之继续(第6/7页)
此就人事方面,指出求理之方法。即“以情絜情”是也。“以情絜情”,即孔子所谓忠恕之道,大学所谓絜矩之道。人之情欲之发,有一定的界限,过此界限,即妨害别人。此一定的界限,即“自然之分理”,过此为过情,不及此为不及情。无过情无不及情,即为得理。
至于别方面事物之理,则“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孟子字义疏证》卷下,页一二八)不过剖析事物,如何始为至微?即在事物之理,如何始为得之?东原云:
心之所同然,始谓之理,谓之义。则未至于同然,存乎其人之意见,非理也,非义也。凡一人以为然,天下万世,皆曰是不可易也,此之谓同然。……分之各有其不易之则名曰理,如斯而宜,名曰义。(《孟子字义疏证》卷上,页四十四)
理是客观的,不变的。吾人剖析事物,而求其理,求得之后,则观其是否只吾一人以为然,或只少数人以为然。如只吾一人以为然,或只少数人以为然,则此只是吾一人或少数人之意见,非理也。若天下万世皆曰不可易,是则所求得者,必为客观的不变的理矣。
东原立理与意见之分。理是客观的,公的;意见是主观的,私的。东原以为宋儒以为理具于心,故往往以意见为理。东原云:
宋儒亦知就事物求理也,特因先入于释氏,转其所指为神识者以指理。故视理如有物焉,不徒曰事物之理,而曰理散在事物。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理散在事物,于是冥心求理。谓一本万殊;谓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实从释氏所云“遍见俱该法界,收摄在一微尘”者,比类得之。……徒以理为如有物焉,则不以为一理而不可;而事必有理,随事不同,故又言心具众理,应万事。心具之而出之,非意见固无可以当此者耳。(《孟子字义疏证》卷下,页一二八至一二九)
此批评宋儒,甚中其弊。盖宋儒皆受佛学之影响,理学家虽以为万物莫不有理,而同时以为万理皆具于心中。至于心学家更以为心即理,故其所说之理,虽不必皆非理,然其只是主观的意见之可能,则甚大也。
(四)恶之起源
人之情、欲、知,皆有失。东原云:
欲之失为私,私则贪邪随之矣。情之失为偏,偏则乖戾随之矣。知之失为蔽,蔽则差谬随之矣。不私,则其欲皆仁也,皆礼义也。不偏则其情必和易而平恕也。不蔽,则其知乃所谓聪明圣智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下,页一〇五)
情、欲、知之失,爲道德的恶之起源,就中以私与蔽为尤可注意。东原云:
人之不尽其材,患二:曰私,曰蔽。……去私莫如强恕,解蔽莫如学。(《原善》下,页二十二)
因己之欲,推而及人之欲,是之谓强恕。若只知己之有欲,不知人之有欲,因纵欲以害人,是之谓私,欲之失也。知之知其对象,如光之照物。光有所蔽,则不能全照;知有所蔽,则其知物,亦必有差谬。(《孟子字义疏证》卷上,页四十八)知识即道德,若知有所蔽,则有恶起矣。
宋儒立天理人欲之分。东原极不以为然。东原云:
问:宋以来之言理也,其说为不出于理,则出于欲;不出于欲,则出于理。故辨乎理欲之界,以为君子小人,于此焉分。今以情之不爽失为理,是理者,存乎欲者也。然则无欲非欤?曰:孟子言养生莫善于寡欲,明乎欲不可无也,寡之而已。人之生也,莫病于无以遂其生。欲遂其生,亦遂人之生,仁也。欲遂其生,至于戕人之生而不顾者,不仁也。不仁实生于欲遂其生之心。使其无此欲,必无不仁矣。然使其无此欲,则于天下之人生道穷促,亦将漠然视之。己不必遂其生,而遂人之生,无是情也。然则谓不出于正则出于邪,不出于邪则出于正,可也。谓不出于理则出于欲,不出于欲则出于理,不可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上,页五十四)
此等辩论,如有结果,须先明宋儒所谓人欲,是何所指。饮食男女之欲,宋儒并不以为恶,特饮食男女之欲之不“正”者,换言之,即欲之失者,宋儒始以为恶耳。朱子谓欲为水流之至于滥者;其不滥者,不名曰欲也。故宋儒所以为恶之欲,名为人欲,名为私欲;正明其为欲之邪者耳。如“欲遂其生,至于戕贼他人而不顾”之欲,东原所谓私者,正宋儒所谓欲也。东原所立邪正之分,细察之与宋儒理欲之分,仍无显著的区别。盖所谓正邪最后仍须以理,或东原所谓之必然,为分别之标准也。
【注】东原此意,陈乾初又已言之。乾初云:“周子无欲之教,不禅而禅,吾儒只言寡欲耳。人心本无所谓天理;天理从人欲中见,人欲恰好处即天理也。向无人欲,则亦无天理矣。(黄梨洲《与陈乾初书》,《南雷文案》卷三页十二)梨洲驳之云:“老兄此言,从先师‘道心即人心之本心,义理之性即气质之本性,离气质无所谓性’而来。然以之言气质,言人心,则可;以之言人欲则不可。气质人心,是浑然流行之体,公共之物也。人欲是落在方所,一人之私也。”(同上)盖所谓人欲,照定义即是私的,是不“恰好”者,故总是恶也。
(五)东原与荀子
“知之失为蔽”,“解蔽莫如学”。此二语完全荀子之意。荀子注重学,东原亦极注重学。东原云:
人之血气心知,本乎阴阳五行者,性也。如血气资饮食以养,其化也,即为我之血气,非复所饮食之物矣。心知之资于学问,其自得之也亦然,以血气言,昔者弱而今者强,是血气之得其养也。以心知言,昔者狭小而今也广大,昔者暗昧而今也明察,是心知之得其养也。故曰:虽愚必明。(《孟子字义疏证》卷上,页五十二)
又云:
形体始乎幼小。终乎长大。德性始乎蒙昧,终乎圣智。其形体之长大也,资于饮食之养,乃长日加益,非复其初。德性资于学问,进而圣智,非复其初,明矣。(同上,页六十四至六十五)
盖东原以为吾人之心,不具众理。其中只有荀子所谓“可知之质,可能之具”。故须因学以知众理而实行之。至于知识既盛,道德既全。吾人之自然,皆合乎必然,有完全之发展。此最后之成就,并非复其初。道德之成就为非复其初,正荀子之说也。(参看第一篇第十二章第五节)
不过东原与荀子不同者,荀子之宇宙论中,无客观的理。礼义道德,皆人伪以为人之生活之工具者。东原则以为有客观的理,礼义道德,皆此客观的理之实现。此东原所受于理学家之影响也。荀子所说之心,实只有知、情、欲三者。其所谓知只知利害而不知善恶,后因经验见善能致利,恶能致害,因亦遂知善之为善,恶之为恶。东原虽亦明言吾人之心,只有知、情、欲三者,而按其所说,则似心除有知外,又能直觉的觉善之为善,恶之为恶。东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