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国姓爷”的私心海上称雄郑成功(第10/10页)
1662年4月,郑成功积懑成疾,吐血而死,时年三十八岁。
郑成功攻取台湾及在台经营之事,由于已经超出南明史范畴,笔者姑不详述。
抛开郑成功收复台湾的丰功伟业不讲,在南明历史上,“私心自用,不顾大局”,这八个字,其实可以对郑成功盖棺定论。
但是,明朝亡,天下亡,郑氏能在一隅海岛保全大明衣冠数十年,诚为良可赞叹之事,决非能简单以“割据一方”四个字给台湾的郑氏下定论。
连“我大清”的“圣祖仁皇帝”康熙本人都赞叹这位敌手:“郑成功,真乃明朝忠臣,非为朕之乱臣贼子!”
郑成功怀故主之恩、守孤臣之节,一直耻为亡虏,磊磊落落,不事二朝,确为奇男子,大丈夫!
反观施琅,降而复叛,叛而又降,为清廷充当鹰犬,攻破明朝遣民心中最后一个心理堡垒台湾,这绝对不是现在小文人所称的“顺应历史潮流”。
所以,施琅是个度量偏狭、认贼作父、反噬成仇的典型人物。
历史,不仅要用所谓的当代眼光去看,也要具体从历史高度去看。
倘以成败论英雄,施琅肯定是英雄。
如果自道德伦理的高度审视历史人物,施琅不过是个心理卑污的投效小人,包衣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