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新室始末(第9/9页)

(13)赏都大尹王钦及郭钦守京师仓,闻莽死,乃降。更始义之,皆封为侯。大师王匡、国将哀章降洛阳,传诣宛,斩之。《后汉书·刘玄传》云:拔洛阳,生缚王匡、哀章,至皆斩之,不云其降。严尤、陈茂败曰昆阳下,走沛郡谯。今安徽亳县。自称汉将,召会吏民。尤为称说王莽篡位,天时所亡,圣汉复兴状。茂伏而涕泣。闻故钟武侯刘圣《后汉书·刘玄传》作刘望。聚众汝南,汉郡,今河南汝南县东南。称尊号,尤、茂降之。以尤为大司马,茂为丞相。十余日败。更始使刘信击杀之。信,赐之兄子。尤、茂并死。初,申屠建尝事崔发为《诗》。建至,发降之。后复称说。师古曰:妄言符命不顺汉。建令刘赐光武族兄。斩发以徇。案莽之败,为之尽节者不少,视汉末无一人死难者,翟义非正人,其起兵未必为汉。刘崇等皆汉宗室,不足论也。相去远矣。知谓人心思汉者,乃班氏父子之私言,非天下之公言也。刘歆莽旧臣,其叛也,其子伊休侯叠,以素谨,歆讫不告,但免侍中中郎将,更为中散大夫,可见其用刑之平。九虎之东也,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臧府、中尚方,处处各有数匮;长乐御府、中御府及都内,平准帑藏钱帛、珠玉、赐物甚众;莽但赐九虎士人四千钱,可见其用财之谨。以莽之规模弘远,夫岂出内之吝者?诚其意但求利民,不为一身利害计,故不肯妄费也,亦可哀矣。

公宾就既斩莽首,持诣王宪。宪自称汉大将军,城中兵数十万皆属焉。舍东宫,妻莽后宫,乘其车服。申屠建至,收斩之。又扬言三辅黠,共杀其主。吏民皇恐,属县屯聚。建等不能下,驰白更始。二年,二月,更始到长安,下诏大赦,三辅悉平。

【注释】

(1)宗族:非外戚为异姓。

(2)宗教:王莽土德。

(3)史事:王莽行井田之年。

(4)生计:五均、山泽皆为六管之一。

(5)政治:离生活而言教化之弊。

(6)史事:班氏妄訾新室。

(7)史事:莽于学术大异始皇。

(8)史事:王莽行督责之术。用财之节。刑之平。

(9)职官:为防弊而用宦者,虽王莽亦如此。

(10)史事:教化之道贵真,魏武庶几,王莽适相反。

(11)史事:莽末起兵者依托刘氏,非由人心思汉。

(12)兵:昆阳何以败。

(13)史事:忠于莽者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