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秦汉时社会等级(第7/7页)
文臣如此,武士亦然。李广,史言其得赏赐辄分麾下,饮食与士共之。为二千石四十余年,家无余财。终不言家产事。其孙陵,司马迁言其“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与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此诚古武士之气质也。然其所食之报,为何如哉?然此等人之不克大用,放大眼光观之,未始非中国之福。何者?苟使重用此等人,则中国之武功必更盛,生事于外更多,劳民益深,政治益紊,风纪益坏,其所招之患,必不仅如五胡之乱也。李广之出雁门而无功也,当斩,赎为庶人。家居数岁。尝夜从一骑出,从人田间饮。还至霸陵亭,霸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乃故也?”止广宿亭下。居无何,匈奴人,天子召拜广为右北平大守。广即请霸陵尉与俱,至军而斩之。其为陇西守也,羌反,广诱降八百余人,诈而同日杀之。此等人能安民,能守法乎?赵瓯北《廿二史剳记》,盛称汉时奉使者,皆有胆决策略,往往以单车斩名王,定属国。又有擅发属国兵定乱者。《汉使立功绝域》条。殊不知论一时风气,不能偏据一二人。观第五章第八节所引《大宛列传》,则当时之奉使者,乃多冀侵盗币物,私市外国者耳。伐宛之役,劳民可谓最深,岂不以使者之椎埋,有以致之乎?常惠之护乌孙兵攻匈奴也,《匈奴列传》云:“虏马、牛、羊、驴、骡、橐七十余万。”《乌孙传》同。本传云:“得马、牛、驴、骡、橐五万余匹,羊六十万头。”似为奇功矣。然《乌孙传》及本传皆云“乌孙皆自取所虏获”,则其虚实无可征验,乃要功之虚辞耳。此等事细求之,尚不可一二尽。汉世征伐所招后患,不过如五胡之乱,未始非中国崇尚文教,不右武人使之然也。故封建之世之风气,即能维持,亦非美事也。
汉世进趋,多由乡曲之誉,故士多好为矫激之行以立名。参看第十八章第四节可知。又如第十三章第一节所引之李充,真可谓不近人情,鲜不为大奸慝者矣。周泽为大常,卧病齐官,其妻哀泽老病,窥问所苦,泽大怒。以妻干犯齐禁,遂收送诏狱,谢罪。《后汉书·儒林传》。此等行为,更可发一大噱,而在当时亦足欺人,读《风俗通义·愆礼》、《过誉》、《十反》等篇可见。《后汉书·荀淑等传赞》曰:“汉自中世以下,阉竖擅恣,故俗遂以遁身矫絜放言为高。士有不谈此者,则芸夫牧竖,已叫呼之矣”,可见一时之风气矣。杜根得罪邓后,为宜城县山中酒家保,积十五年,及邓氏诛,乃出。或问根曰:“往者遇祸,天下同义知故不少,何至自苦如此?”根曰:“周旋民间,非绝迹之处。邂逅发露,祸及亲知,故不为也。”张俭所经历,伏重诛者以十数,宗亲殄灭,郡县为之残破,《后汉书·党锢传》。对之宜有愧色矣。然此以制行论,友朋相容隐,固不得借口于此也。乃岑晊以党事逃亡,亲友多匿焉,贾彪独闭门不纳。时人望之。彪曰:“传言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公孝以要君致衅,自遗其咎。吾不能奋戈相待,反可容隐之乎?”亦见《党锢传》。此畏祸之遁辞耳,而世又服其裁正。然则是非竟何所准也?张让父死,归葬颖川,虽一郡毕至,而名士无往者,让甚耻之。陈寔乃独吊焉。及后复诛党人,让感寔故,多所全宥。然则逮捕党人时,余人多逃避求免,宴日“吾不就狱,众无所恃”,乃请囚焉,盖亦有恃而然耳,何其巧也?应劭讥韦著,曹节起之为东海相,欢以承命,驾言宵征,《风俗通·十反篇》。其贤不肖之相去,又岂能以寸哉?
【注释】
(1)阶级:六郡良家子,医、商、贾、百工不得与。
(2)阶级:大族为乱源。
(3)阶级:汉世遇豪强特严。
(4)兵:秦吏卒言:诸侯虏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
(5)奴婢:卖子为法律所禁。官亦买卖奴婢。
(6)奴婢:僰僮匈奴婢。
(7)奴婢:汉奴婢多于古。待之颇虐。
(8)奴婢:疑新室不得专杀奴婢而光武固之。
(9)奴婢:奴婢子及与奴婢相配者。
(10)奴婢:真奴婢及有年限免者。
(11)阶级:宾客门生亦事生产。
(12)阶级:部曲。
(13)阶级:游侠。
(14)职官:汉法大臣不得去位行丧,案此违三年不呼其门之义。
(15)风俗:士大夫风气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