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拓跋氏(第2/2页)

这件事情发生不久,北魏开始南征,想要以华北的力量,席卷南朝之宋(也就是宋齐梁陈之宋)。征兵时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富民家财在四十万和僧尼二十万的“四分借一,事息即还”。但是拓跋焘的大军,以少数民族的骑兵驱逐汉人的步兵作先锋,仍旧没有善良的补给制度,仍是就地征发。他攻江苏北部各城不下,乃进军长江北岸,最后则临水徘徊,仍无可施展,只好北撤。南朝也因这一战疮痍满目,无法追击,因之全国一统还要摆下一个多世纪。

拓跋焘于公元452年初被宦官谋杀,他的太子也死得蹊跷,只剩得一位十二岁的孙子继位。以鲜卑人之早婚,再加上这几代北魏君主之命短,到471年,二十年还不到竟有四位皇帝代表祖孙五代。而最后一位也是本文开首即提及的拓跋宏。他的亲生母及祖母都因拓跋家引用汉武帝“立其子杀其母”的办法“依旧例薨”,这时朝中也只有一位带有汉人血统的“文成文明太皇太后”,实足年龄二十九岁到三十岁之间,历史上简称“文明皇太后”的冯氏了。

《魏书》说她“多智略猜忌,能行大事,生杀赏罚,决之俄顷”。拓跋宏不仅为她抚养教育,而且“迄后之崩”,“不知所生”,也就是迄至二十三岁还不知自己身世。所以“事无巨细,一禀于太后”。她又制作了几百首歌词教育他,只是“文多不传”,其内容永成历史之谜。《魏书》传中又说及她“行不正”。“王睿出入卧内,数年便为宰辅”,“李冲虽以器受任,亦由见宠帷幄”。大凡中国历史上有才干的女人,私生活总受訾议。上文语意双关,我们无法考证。只是冯氏引用有气魄的汉人文臣,则是事实。王睿还可以算作“恩倖”,他在一天老虎脱笼而出,侍卫惊靡的危机中以吏部尚书的身份执戟驱虎保驾,后来也与李冲家联姻,可是临死仍上疏“慎刑罚”,始终提倡“与其杀不辜,宁赦有罪”的文治办法。李冲则将拓跋政权的民政“周礼化”,并将其财政的处理赋予“李悝式”的体制,因之给中国以后几百年的政治制度留下了长远的后果。

这一串“太和诏令”包括484年的百官俸禄,只是这时的赋税,仍是家族包办,也就是“宗主督让,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于是485年诏令天下均田,原则上土地国有,定立了每一家按人口应有田地的标准。486年则立三长,“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这样才实际进入“租庸调”制。亦即以自耕农的小家庭作为征兵纳税的单位,农村组织以政府颁布之理想上的数学公式作准则,不承认各地私人体系,所以称“混天下一法”。

这一段措施在当日颁布时有冒险性质。它到底实行到如何的程度,无从考察。只是我们引证史迹相信整个方案,是事实上的成功,有如《魏书》所称太后冯氏于公元490年逝世,朝中并未发生变故。元宏的汉化政策,也能再接再厉,而李冲也更得信用。493年之重建洛阳,他实际担任了总工程师的职务。只是元宏的规划,无人接班。他重视水军,而鲜卑贵族,尚掌握着长城内外的养马地区,也不能遽尔摈斥。直至6世纪,洛阳才又产生政变。北魏分为东西,东魏为北齐高家所代,西魏为北周宇文氏所代。然则历史的演进,并不为这分裂运动而停滞。中国之统一,需要一个以小自耕农社会作统御经理的趋向,也愈为明显。汉民族与少数民族的混合也从未中断。北朝原以游牧民族为骨干,至6世纪,他们也行府兵制,用以动员农民,也开始修筑长城,以防制其他少数民族内犯,可为明证。

隋文帝杨坚,自己是胡汉混血。先以北周的力量吞并北齐,回头解决北周,更挟动员长江以北的力量,席卷南朝,发展方向也是自西向东,由北至南,以经济人文简单的地区去征服繁荣富有的地区。这也是承继北魏拓跋氏在历史上活动的逻辑。杨坚的军事行动以水军为主,这也可以说是受元宏迁都洛阳之所赐。北朝需要这一段过渡期间,才能作体制上的整备,并吸收南方的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