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万历皇帝(第12/13页)

﹝16﹞《神宗实录》页3341、3375、3455。

﹝17﹞《神宗实录》页4104。

﹝18﹞《明史》卷213页2479,参见《国朝献征录》卷17页60。

﹝19﹞《明史》卷14页1483;《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8;《神宗实录》页1369、1529;《酌中志》卷5页29、卷22页195。

﹝20﹞《神宗实录》页151―153、1009、1040、1465;《大明会典》卷52页5―6。

﹝21﹞《酌中志》卷16页112;《神宗实录》页95―96、2990、4948。

﹝22﹞《神宗实录》页229―230;Science and Civilizationin China,卷3页425―426。

﹝23﹞《神宗实录》页2、279、606、774、1737;《酌中志》卷7页30;《春明梦馀录》卷6页13;《宛署杂记》页179。

﹝24﹞《神宗实录》页520、778―779、1399;《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1。

﹝25﹞《春明梦馀录》卷6页15―17;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章8页256、359n。

﹝26﹞Hucker,Traditional State,页11、31、56;“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页25―26;又见《神宗实录》页186、392、3415、4172。

﹝27﹞《春明梦馀录》卷6页60;《酌中志》卷16页98、卷22页198。参见丁易著《明代特务政治》;《野获编》卷6页35―36。

﹝28﹞《明史》卷300页3367;《神宗实录》页838、1449;《张居正书牍》卷4页18。参见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页153、296。从这些记载来看,李伟事件之被揭露与处理,张居正是幕后的主持人。

﹝29﹞《神宗实录》页618、628、685―686、726、1461―1462、1753、1761、1784。

﹝30﹞《春明梦馀录》卷13页2、23、卷28页30、卷25页1、卷49页1―4;《酌中志》卷16页97;《野获编》卷2页46。

﹝31﹞《神宗实录》页810―811、814―815、1017、1023、1043―1044、1051―1053。参见《明史》卷229及富路德编《明代名人传·刘台》。

﹝32﹞《春明梦馀录》卷6页51;Hucker,Traditional State,页8―9、13;Huck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页28。

﹝33﹞《国朝献征录》卷3页47。

﹝34﹞Huck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页29;杜乃济著《内阁制度》页197―198;邓之诚著《中华二千年史》卷5上页164―170。

﹝35﹞《神宗实录》页933。王世贞曾批评这一做法,见《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

﹝36﹞《明史》卷304页3417―3418。参见《太祖实录》页1848,《神宗实录》页2821。以宦官参与税收见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页47。

﹝37﹞《酌中志》卷13页67―68、卷16页97、101、卷19页161、卷22页193、卷23页301。

﹝38﹞《明史》卷213页2479、卷309页3422、卷305页3427;《国朝献征录》卷17页65;《酌中志》卷5页29。

﹝39﹞《大明会典》卷11页2。

﹝40﹞《神宗实录》页1473―1476、1524―1525、1506;《明史》卷213页2480、卷225页2595;《国朝献征录》卷17页77―78;《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22。

﹝41﹞《神宗实录》页1480―1486、1490―1491、1501―1502、1506―1507;《明史》卷243。

﹝42﹞《神宗实录》页1476、1555、1586、1640;《国朝献征录》卷17页85;《张居正书牍》卷4页16、卷6页17。

﹝43﹞《明史》卷213页2481;《神宗实录》页1051、1586、1631―1632、1640;《国朝献征录》卷17页88。参见朱东润著《张居正大传》有关章节。

﹝44﹞《神宗实录》页1430、1528、1556;《明史》卷114页1483;《酌中志》卷22页196。

﹝45﹞《神宗实录》页2052―2054、2081―2083;《明史》卷114页1483、卷305页3428;《酌中志》卷5页29;《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6。张居正责成万历悔过的两件奏疏载《张文忠公文集》,《皇明经世文编》卷326曾加收录。

﹝46﹞《大明会典》卷46页24―36;《神宗实录》页2276;参见Huck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页10。

﹝47﹞《宛署杂记》页125。

﹝48﹞《春明梦馀录》卷6页61;《宛署杂记》页77―78;《酌中志》卷16页114。

﹝49﹞《明史》卷114页1483;《先拨志始》页1;《神宗实录》页2332、2364、2373、2389、2397;《光宗实录》页1。王氏于1582年阳历7月3日册封恭妃,8月28日生常洛。

﹝50﹞《神宗实录》页2321、2329、2334―2335;《国朝献征录》卷17页100―101;《明史》卷213页2482。

﹝51﹞《神宗实录》页2797;《酌中志》卷22页186―187、196。

﹝52﹞《酌中志》卷1页1―2;《神宗实录》页3683―3684、4104。

﹝53﹞《先拨志始》页1、2、27;《野获编》卷3页39。

﹝54﹞《神宗实录》页2404。

﹝55﹞《酌中志》卷16页112。

﹝56﹞《明史》卷219页2534;《国朝献征录》卷17页104。参看《明代名人传·张四维》。

﹝57﹞《神宗实录》页2378、2530、2732;《明史》卷77页819;《湮林续纪》页30;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页301。

﹝58﹞《神宗实录》页2435、2436、2438、2440、2454、2460。参见《明代名人传·张四维》。

﹝59﹞《国朝献征录》卷17页75。

﹝60﹞《神宗实录》页1884。

﹝61﹞关于陵墓的详细情况,见本书第四章。

﹝62﹞《神宗实录》页2520―2522。

﹝63﹞《神宗实录》页2442、2451、2471、2489,并参看页2393。

﹝64﹞《神宗实录》页2438。

﹝65﹞《酌中志》卷5页29―30;《明史》卷305页3428。

﹝66﹞《神宗实录》页2436、2438、2473;《明史》卷305页3428。冯保积资巨万,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记其事,傅衣凌著《商业资本》页23―24曾加引用。

﹝67﹞《神宗实录》页2440。

﹝68﹞《神宗实录》页2607、2814、3117。

﹝69﹞《国朝献征录》卷17页89。

﹝70﹞《明史》卷305页3428。

﹝71﹞高拱的《病榻遗言》,有《纪录汇编》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以史考之,亦不尽实录”,见子部小说家存目一,卷27页2929。

﹝72﹞高拱自述其与张居正的冲突,见《病榻遗言》页32,参见《国朝献征录》卷17页23;《明史》卷213页2478―2479;《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54。高拱免职经过,见《神宗实录》页34。申时行当日曾目击其事,《赐闲堂集》卷40页22于高拱之骄慢与冯保之恶毒均有批评,但未归罪于张居正。

﹝73﹞《神宗实录》页332、338、356、2494。此事高拱于《病榻遗言》中曾详加说明,见该书页37―42。参见《国朝献征录》页17、24、39;《明史》卷213页2478、卷214页2487、卷305页3428;《赐闲堂集》卷40页23。据史料所载各种迹象,张居正曾间接牵入。高拱墓志铭为郭正域所撰,见《国朝献征录》卷17页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