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转贴:东汉和帝后盐铁不再官府专卖(第2/3页)
为了表示对盐专类之重视,窜帝还于元和三年(公元明
年)擞八月乙丑, “幸安邑,观盐池”。安邑盐油乃指“河
东盐池“;规模不小, “麦51里,广7里,周116里”,是
当时重要的盐产地。座落在“今蒲州虞乡县西”。⑧
章帝时期实行盐铁专卖是经过一番激烈斗争的。建韧六年(公元81年),“是时肃宗议复盐铁宫,④(大司农郑)众说以为不可。诣数切贵,至被安劲,众执之不移。帝不从。“元相中尚书张林主张盐铁专卖,章帝“有沼施行”,但朱晖以为“不可施行”,其理由是:“王制,天于不言有无,诸侯不言多少,禄食之家不与百姓争利。今……盐利归宫,则下人穷怨。“窜帝发怒,切责之,“挥等皆自系狱“。①就是在推行盐铁专卖后,也有人借故反对。如章和元年(公元87年),而“奏罢盐官,以利百姓。”⑥这是郑众、朱晖等反对盐铁专卖的继续。
到章和二年,盐铁专卖宣布废止,这是有诸多原因的。一是吏治腐败,抓的不力。和帝在即位后沼中曰:“吏多不良,动失其侵,以违上意。先帝恨之,故遗戒郡国罢盐铁之禁,纵民煮铸,入税县官如故事。“②东汉王朝自和帝以后U益衰落,无法大规律组织盐铁专卖。盐铁专卖是王权集中下的产物,如汉武帝统治时期,中央权力高度集中,能通过强制手段将人力、物力、财力集中使用,动员中央到地方的官吏去组织生产与运销。东汉初期,光武、明帝、章帝实行台阁制,王权较为集中,能够勉强为之。但自和帝以后,地方豪强势力膨胀,庄园发展起来,逐步压倒了王枚,他们私自煮镑获利。因此,将权力下放到地方,让民煮铸,出征我为宜。三是长期斗争的结果。自昭帝盐铁会议之后,斗争一直在继续《元声也曾另盐铁官三免彦帝时期,郑众t朱晖竭力反对,实际上是盐铁会议的继续。
有人提出,彦帝建韧六年提出“议复”盐铁官营作何解释7我觉得,似乎在永平与建韧之间国家可能允许私人经营。前文引用的崔塞《政论》中提到!西北边民“皆作边兵,不肯用官器“就是例子。另外,尚书张林提出“官可自煮“,即有私营存在。如果此说能够成立,章奇提出议复盐铁一事就可解释清楚了.
(三)、自和帝始实行民营征税
东汉自和帝始,实行“纵民煮铸,入税县官如故事”。对
此看法不一。有的认为是“官营为主,私营为副”r①有的认为,东汉盐铁宫的职掌“既主持官营,又管理民营征收税金“。②我认为,东汉自和帝始,一直实行民营征税。
和帝即位后之沼讲得明白,章帝“遗戒郡国罢盐铁之
禁,纵民煮铸,入税县宫“,根本不存在什么官营为主之迹
象。另外,我们从一些散见材料中也能看出这一点。为了论
述方便,不妨列举如T2
顺帝永建四年(公无129年),尚书仆射虞
钢上疏: “雍州之域,展田谁上,义沃野千里,谷
.探殷实,又有龟兹盐池,以为民利。“⑧
桓帝时,夏敌乃“自剪须变形,入林虑山中,
隐巨姓息,为冶家调。余突的发,形貌超瘁,积二、
三年,人无知者“。④
献帝时,刘度任幽利牧, “开上谷胡市之利,
通渔阳益铁之饶。民悦午牟,谷石三十“。⑥
上面所举史料,全届民营。龟兹盐勉,完全是交给民萤
获利。夏放为逃避党团之汛于林虑曲中作雇工二、三年,竟无人知晓。足见其“冶家”规模之大,届痛冶者之多。“冶家”应是富家大户,纯系为私人作坊经营。刘虞开通渔阳盐铁、使人民十分喜悦,这也是民营。
新近又拿起《华阳国志》阅读,其中不少史料,足以证
明此点。桓帝延嘉后,涪人张寿,“少给县远杨放为佐,放为
梁贼所得,寿求之。积六年,姑知其生存。乃安家盐井得30
万,市马5匹,往赎放“。①又东汉巴郡临江县“有盐官,
在监、涂二溪,一郡所仰。其豪门亦家有盐井“。②又,东
汉汉安县“有盐并、鱼池以百数,家家有焉”。⑧这都是东
汉豪家私人煮盐的铁证。 ‘
少数民族地区则私自煮铸盐铁的现象长期存在,如汉山郡,“地节三年,夷人以立郡赋宜,宣帝刀省并蜀郡为北部都尉……地有的士,煮以为盐……灵帝,复分蜀郡北部为汉山郡云“。看来,此地在两汉时均属私家开采。据史载,该处在两汉时,母系氏族残余仍然存在,加上气候条件恶劣,“土气多寒.在盛夏冰犹不释”,冬则“入蜀为傀”,④夏天才返其故地。因此,很难进行管理,所以任其开采算了。
至于有的学者所列举的一些史料,以证明官营存在,我
们觉得有些失真。为了说明方便,现列出来,一并加以分
析之。 ‘
(1)《华阳国志》卷三《蜀志》在越福郡“定爷
县“条里云: “县在郡西,波泸水,宾冈撤白摩沙
夷有盐池,积薪以齐水灌而后焚之成盐,汉末夷皆
钢之,张是往争,夷帅狼本、架木王舅不肯服,最禽
挞杀之,厚赏赐,余类皆安,官迄有之,北沙河是。“
有的学者作为东汉中后期“官府经营”盐铁之例证。⑦确实,是官府经营,但不是东汉之事。因为《三国志·蜀书·张疑传,里记载得很清楚,刘后主建兴十四年(公元236年)后,张疑发现其地“出盐铁及漆,而夷激久白固食”,张轻便杀了作梗的男帅狼牟,“重申思信,遂获盐铁。器用思赡“。
(2)《华阳国志》卷一
郡临江县“有盐官,在监涂
门亦家有盐井。“
《巴志》载,东汉时,巴
:溪,一郡所仰。其豪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东汉盐铁官既主持官营,又主持民营的“并存现象”。②其实,是反映东汉私营盐铁的例证,前面已经分桥过了。至于临江县“有盐宫”事,并不为奇。自东汉和帝废止盐铁专卖后,并没有撤销地方郡县盐铁宫,只不过是职掌有所变化而巳。盐铁专卖时,主持盐铁的生产与运销;停止专卖后,就只收税了。事实2l和帝以后,盐铁官依然存在。永元十五年(公元103年)秋七月,和帝“复置团郡故安铁官“⑧就是最好的说明。在《汉书·地理志》中琢郡下有铁宫,应置于故安县,中间废置了;直到永元十五年又予以恢复。这不是“并存”,而是单一的盐铁民营。确实,废止官营专卖以后,盐铁官依然存在。只不过东汉巳将权力下放到了郡县,因此盐铁官由郡县统管。即使是私营,仍要通过盐铁官批准,并按期交税才谁进行。我们可从山禁之严中看出来。前引的木建四年顺帝之沼曰,“凡民入山开采,命有司检察“,如果未获批准,应当禁绝。这是盐铁官的职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