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三)(第15/16页)
七、为铭和设重
家中发生丧事,丧家需要让过往的人周知,于是将其死者前所用的旗旌插在堂的西阶上,这就是‘为铭‘。如果死者生前是没有资格建旗的不命之士,就用一块一尺长的黑布,下面缀以二尺长的赤色的布,宽都是三寸;在下端赤色的布上写上:‘某氏某人之柩。‘旗杆长度为三尺。笔者在韩国访问时,曾见到某一店家门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丧中‘,屋檐下则悬挂着一个韩式的方形灯笼,灯笼的上下两截用了蓝、白两种颜色,应当就是古代丧礼中‘铭‘的一种变化形式。
沐浴、穿衣完毕,要为死者‘设重‘。按照丧礼的规定,要到棺柩落葬之后,才可以为他做‘木主‘,也就是通常说的牌位。作为过渡,此时要在庭中立一根称为‘重‘的木柱,意思是让死者的灵魂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依附之处。重的形制是,先在上端斫削再凿眼,然后插入一根稍细的木棍,然后再两端各悬挂一个鬲,鬲口用粗布盖住,鬲中是用饭含剩余的米熬成的粥。于是用苇席将重木和鬲掩卷起来,然后用竹篾索缚住。
由于死者已经装进尸袋,死者的面貌已经看不到,为了彰显行将出现的棺柩的身份,有司要将放在西阶上的铭插在重木上。
八、小敛
小敛是死后第二天中最重要的仪节,主要内容是为死者穿衣、加衾,地点依然是适室之内。
小敛时应该穿多少套衣服,因死者的身份的高低而有不同的规定,士为十九套。士平时穿的衣服,不过是爵弁服、皮弁服、褖衣等几种,这时一定要凑满十九套。含义何在呢?郑玄说是‘法天地之终数‘,古人认为天数一、地数二,依次往下数,最终是天九、地十;人死在天地之间,所以小敛的衣服要取天地的终数。前面说过,尸体经过‘袭‘之后,已经装入尸袋,实际上已经无法再为死者穿衣了。所以,小敛的所谓穿衣,实际上是将衣服裹在尸袋上下。为了保持外形的整齐,死者两肩上方的空虚处要用卷好的衣服填满。最后,要用布带捆扎,使之牢固。捆扎的布带是‘横三缩一‘,即横向三条,纵向一条。
小敛完毕,丧主、丧主之妇在尸床两侧抚尸,顿足痛哭。由于此时还没有成服,而丧事已经开始,故不得不采取一些权宜的措施:丧主用麻挽发,袒露左臂,丧主的庶兄弟等用布束发,去冠戴免,妇人们麻与发合结。
接着,士抬起尸体,众男女则在两旁捧持着尸体,然后将尸体安放在堂上,用夷衾覆盖尸体,等待大敛。众男女在尸周围顿足而哭。
九、大殓
大敛是死后第二天中最重要的仪节,主要内容是为将尸体装入棺柩。地点由适室转移到堂上,表示死者正一步一步地离开自己生活过的地方。
为了便于将尸体装殓入棺,先要在在堂的西阶之上挖一个称为‘肂(si)‘的坎穴,其深度以能见到棺与盖之际的木榫为准。然后用窆车将棺柩徐徐放入坎穴中,棺盖放在地上。
接着在堂上张设帷幕。妇人们站在尸体西侧,面朝东。丧主与亲属在尸体东侧,面朝西,袒露左臂。有司在东阶上铺席,并依次陈放敛尸用的绞带、单被、絮被、衣服,最好的祭服放在外面。将尸体抬到大敛席上,按与小敛类似的方法为死者加衣。根据丧礼的规定,士大殓所加的衣服为三十套。加毕,也用绞带捆扎,‘横五缩三‘,即横向五根,纵向三根。丧主号哭时,顿足不计次数。接着,丧主将尸体捧入棺木入敛,丧主察看坎穴中的棺木,接着在棺木四旁各放一筐放置炒熟的黍稷,这是为了吸引日后钻入棺木中的虫蚁,以免它们噬咬尸体;然后盖上棺盖,再在其上涂泥。丧主号哭,顿足不计次数。大敛完毕,撤去帷幕。丧主、丧主之妇抚尸痛哭,有司将标志死者身份的旗旌插在坎穴的东侧。大敛毕,丧主与亲属开始正式服丧,应该有丧杖的要执持丧杖。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9 回复此发言
81回复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大敛以后,棺柩停放在殔内,等待落葬。古人把停柩称为‘殡‘。今天,人们将停放尸体的地方称为殡仪馆,其源盖出于此。《礼记·王制》说:‘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日而葬。‘意思是说,从死到停柩,天子需要七天,诸侯需要五天,大夫以下只要三天;停柩的时间,天子为七月,诸侯为五月,大夫以下只要三天。这是因为葬礼的规模不同,需赶来参加丧礼的人相差悬殊,所以需要准备的时间也就有长短。
十、国君亲临大敛
丧礼的过程很长,国君不可能全部参加,一般来说,如果是大夫去世,国君要参加小敛和大敛;如果是士去世,那么,参加大敛就可以了。国君到达时,丧主要到外门之外迎接,看到国君车驾的马头,就不再号哭,回到门内面朝北而立,并与众主人一起袒露左臂。国君脱去吉服,进门后从阼阶上堂,面对尸体而哭。丧主奉命进行大敛,随同国君而来的公卿大夫依次奉命上堂,站在丧主之西。
大敛完毕,公卿大夫下堂,回到哭吊之位。国君有一个‘坐抚当心‘的仪节。在丧礼中,用接触死者身体的方式死者作最后的告别,称为‘冯(ping)尸‘,不同身份的人冯尸的方式和具体的叫法各不相同。子女对于父母,是抱持尸体的心口,称为是‘冯尸‘;父母对于儿子,是执持胸口的衣服,称为‘执尸‘;妻子对于丈夫,是执拘尸体的衣服,称为‘拘尸‘;国君对于臣下,是按抚尸体的心口,称为‘抚尸‘。四者之中,冯尸最重,拘尸次之,执尸又次之,抚尸最轻。四者的划分,体现了尊卑和恩情的深浅。
国君抚尸完毕,先后命令丧主、丧主之妇冯尸。他们不能抚摸国君抚摸过的地方。抬尸入棺时,丧主要捧住死者的头部。盖上棺盖后,有司在棺上涂饰。国君在祭席摆设完毕后出庙门,丧主号哭,拜送国君。
君亲坐抚当心的仪式直到北宋时还存在,如司马光死,哲宗哀临其丧。但凡是担任过执政,即使是致仕而死者,皇帝也必亲临丧礼,并为之罢乐。若大臣死于远方,皇帝无法亲临,则必定派遣郎官前往吊唁。到了南宋,风气丕变,除秦桧死,宋高宗亲自临丧之外,其余皇帝均不亲临大臣丧礼,君臣恩义之淡漠,不难想见。朱熹批评说:‘今日之事,至于死生之际,恝然不相关,不啻如路人!‘(《朱子语类》卷八十五)朱熹认为古代的君臣之礼,有其积极作用:‘看古礼,君于大夫,小敛往焉,大敛往焉;于士,既殡往焉,何其诚爱之至!‘‘古之君臣所以事事做得成,缘是亲爱一体。‘(《朱子语类》卷八十九)可见,君临臣丧是体现君臣关系的重要仪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