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四)(第12/16页)
与‘独尊儒术‘的两汉相比,唐宋两代最大的特点是儒、佛、道三教并立。三教中,佛教最盛,它有寺庙作为固定的传教场所,有彼岸世界可以吸引信徒,其理论则是玄妙虚远。桑门茶毗之法,道士风水之说,风靡一时,乡俗民风,多被其化,儒家文化受到极大冲击。长此以往,中国本位文化就有被外来文化替代的危险。为了捍卫本位文化,一些有识之士一方面深入发掘儒家文化,将它发展为一种缜密的理论体系--理学,以与佛教理论抗衡;另一方面提倡儒家礼仪,使之能在社会层面上传承。
宋代学者中最早制订私家礼仪规范的学者有程颢、程颐和张载等,他们在家庭中实施古代的儒家礼仪,以表明自己的文化立场,可惜其仪轨都不成体系,也没有成书。最早编撰成书的家庭礼仪,是司马光的《书仪》和《家范》。
司马光《书仪》的最大贡献在于,对繁琐的古代礼仪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删减。儒家的《礼经》,文古义奥,连古文大家韩愈都说‘难读‘,而且仪节繁缛,自古有‘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荘子·天下》)之叹。如果要兴复古礼,就必须简化其节文。司马光的以《仪礼》为本,芟芜存要,从中选择冠、婚、丧、祭四礼作为家庭基本礼仪,同时参酌宋代习俗。既能存古礼之大要,又能与时俱变,极有识见,后世家礼的格局无不仿此。又将公私文书的格式和礼仪用语制为范式,极便日用。《四库提要》誉之为‘礼家之典型‘,诚为不刊之论。
如果说《书仪》十卷重在家庭礼仪的程式,则《家范》十卷重在治家思想,卷一引《周易》、《大学》、《孝经》等文献,论述圣人之治,以‘家行隆美‘为尚,总述治家之要。卷二为祖,卷三为父母,卷四、卷五为子,卷六为女、孙、伯叔父、侄,卷七为兄弟、姑姊妹、夫,卷八、九为妻,卷十为舅甥、舅姑等。行文与《颜氏家训》相仿佛,谈古论今,并广引《曲礼》、《内则》仪节,以及经史所载圣贤修身齐家之语,夹叙夹议,以‘轨物范世‘、‘遗泽后世‘。
司马光将建立和谐的伦常关系看作是治国的不二法门,而礼是最好的工具。他说:‘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治家莫如礼。‘
司马光认为,处理伦常关系的核心,是要‘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他批评许多做长辈的只考虑子孙的营生,千方百计从物质上加以满足,‘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畴连阡陌,邸肆连坊曲,粟卖盈囤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也。施施然自以为自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然则向之所以利后世者,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子孙自幼及长,惟知有利,不知有义故也‘。
司马光反复谈到父母如何爱子女的问题:‘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这些问题,颜之推大多已经涉及,而司马光的论述又更深一层,读者不妨取来一阅。
四、朱子《家礼》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哲,是孔子之后最杰出的学者。朱熹之学博大精深,几乎无所不窥,但晚年好礼,认为礼是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每每与弟子讨论家乡、侯国、王朝之礼,希冀兴复三代之坠典,大有将礼学作为毕生学术的归宿之意。他从六十一岁起,开始编撰《仪礼经传通解》,希望将古今礼制打通,重新打造一个百代不废的典制。这一工作朱熹至死不辍。
朱熹认为,社会风气的不振,关键在于礼之不行,‘士大夫幼而未尝习于身,是以长而无以行于家。长而无以行于家,是以进而无以议于朝廷、施于郡县;退而无以教于闾里,传之子孙,而莫或知其职之不修也。‘朱熹对司马光的《书仪》非常赞赏,但又有些许不满。儒家之礼自古为贵族之礼,是所谓‘礼不下庶人‘。《大唐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皆煌煌礼典,但多为皇族、品官之礼,庶民不得僭用。对于宋代庶民接受礼的知识水平和经济能力,司马光似乎没有清醒的估计,因此,他的《书仪》虽经删削,但节文依然比较复杂,堂室之广、仪物之盛,令人‘未见习行而已有望风退怯之意‘。因此,《书仪》尽管刊印流传,但‘徒为箧笥之藏,未有能举而行之者也‘,难以之通行于寻常百姓家。所以,朱熹打算在司马光《书仪》的基础上,参考诸家之说,裁订增损,‘使览之者得提其要以及其详,而不惮其难行之者。虽贫且贱,亦得以具其大节,略其繁文,而不失其本意也。‘(《跋三家礼范》)。朱熹在《仪礼经传通解》中设了‘家礼‘一门,打算撰写一部可以下于庶人的家庭礼仪。朱熹丁母忧时,曾潜心研究丧礼,并有所著述。但是,朱熹关于家礼的书稿被小孩偷走,不知去向。
朱熹死后,突然出现了一部题为《家礼》的著作,共五卷,卷一为‘通礼‘,说祠堂、深衣之制,后附《司马氏居家杂仪》。卷二为‘冠礼‘。卷三为‘昏礼‘。卷四为‘丧礼‘。卷五为‘祭礼‘。另有‘附录‘一卷。这部《家礼》以《书仪》为底本,再加删削,又离析仪文,分别节次,文字简洁,大纲明了。如冠礼仅存告于祠堂、戒宾、宿宾、陈冠服、三加、醮、字冠者、见尊长、礼宾等大节目,礼文仅一百五十字。婚礼,《书仪》本诸《仪礼》,犹存六礼的节目,《家礼》唯纳采、纳币、亲迎等三个仪节。丧礼,《书仪》简至卅七节,《家礼》再削为廿一节。朱熹的弟子黄干认为,此就是朱熹所作、而被孩童窃走的那部《家礼》,并予以高度评价。他为该书作了序,称赞此书‘务从本实‘,‘切于人伦日用之常‘‘见之明,信之笃,守之固,礼教之行,庶乎有望矣‘。从此,社会上每每称此书为《朱子家礼》。
《家礼》一反古代礼书的烦琐面貌,简便易行,因而备受欢迎,不断被翻刻印行。为之作注的有杨复的《家礼附注》、刘垓孙的《家礼增注》、刘璋的《家礼补注》、邱濬的《家礼仪节》等。此外还有各种插图本、汇辑本,如元代的《纂图集注文公家礼》,明代的《文公先生家礼》等。明朝政府曾将《家礼》编入《性理大全》,与《六经四书集注》并颁之天下,为后世学者所讲说尊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