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死亡名单:疯狂屠杀功臣的始末与细节(第7/10页)

  晋王出兵,北上甚远,却没有遇到敌人,只好空手而归。不过据报,晋王带兵,行军布阵也十分有章法。

  对于这一结果,朱元璋十分满意。他说:“清沙漠者,燕王也。朕无北顾之忧矣!”(《明太祖实录》卷二0一)这一天,朱元璋盼得太久了。以前诸子参加的军事活动,都是勋臣元帅们为主,皇子处于学习或者说实习地位。直到洪武二十三年这次北征,皇子们首次亲任大型军事活动主帅,且战果如此辉煌,朱元璋才彻底放了心。

  有了这样如狼似虎的儿子,他朱元璋还怕什么呢?

  燕王凯旋,朝廷上下都喜气洋洋,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大屠杀计划在朱元璋的头脑中已经成熟。

第一功臣李善长之死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五月,也就是在燕王取胜一个月后,发生了封绩事件。

  封绩本是元朝的旧臣,归降于明。据后来朱元璋公布的审问结果,说是洪武十二年,胡惟庸准备谋反,偷偷派封绩前往蒙古草原,带信给蒙古人,“着发兵扰边”,要他们里应外合,合力推翻朱元璋的统治。据说是因为胡惟庸案发,封绩听到消息留在了蒙古,不敢回来。

  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蓝玉北征,在捕鱼儿海蒙古军队中俘获了封绩,将其押解回国。但据说李善长又对此人加以包庇,“匿不以闻”,没告诉朱元璋。

  而在洪武二十三年这一微妙的年头,这一事件被恰当其时地揭露出来。

  朱元璋派人审问封绩,审问的结果是把十年前的胡惟庸案,由普通“心怀不轨”升级为勾结蒙古、串通李善长等功臣共同谋反,朱元璋的屠刀终于在功臣们毫无心理准备之时突然落下。

  凡是朱元璋不放心的功臣,都被罗织进此案,以曾与胡惟庸相勾结的罪名被处死。在这一年之前,病故和得罪而死的公侯已达二十四人,而这一案,杀戮和死后追究的公侯一共有二十二个。

  资格最老的是韩国公李善长,其次是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延安侯唐胜宗、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申国公邓镇(开国名将邓愈之子)、临江侯陈镛(杞国公陈德之子)。另有宣德侯金朝兴、宁济侯顾时、营阳侯杨璟、靖海侯吴桢、永城侯薛显、巩昌侯郭兴、六安侯王志、南安侯俞通源、汝南侯梅思祖、永嘉侯朱亮祖、淮安侯华云龙,在案发之前已死,也追坐胡党,革除爵位。毛骧(参议官毛骐之子)、李伯异、丁玉、胡美、于显、陈方亮、耿忠、于虎也死于是案。

  此案之后,朱元璋公布的罪状,却彼此抵牾,漏洞百出。后世王世贞、钱谦益、潘柽章以及吴晗等多名学者,经过仔细考订,证明它们都属于向壁虚构,并不足信。李善长之死就十分典型。

  李善长是朱元璋驾下数一数二的得力功臣,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获封为韩国公,到洪武二十三年,他已经七十七岁,替朱元璋卖了三十九年命,位极人臣,为人老实本分,又和朱元璋成了儿女亲家,本以为能尊荣富贵到头,不料却突然遭遇灭门之祸。

  根据朱元璋公布的罪状,李善长被捕,是由于有人告发他包庇封绩之事。在接下来的审讯中,又审出一条“私借兵卒罪”。说是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李善长年已七十有七,“耆不能检饬其下”,为营建私宅,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人,汤和“攘臂大怒,曰,非奉命,太师敢擅发兵耶?善长惭谢,至是事败”。

  然而,钱谦益在《太祖实录辨正》中辑得了一份原始供词。在这份供词中,李善长的妻子朱氏交代此事发生在洪武十二年。朱氏说,洪武十二年十月,李善长为私事向汤和借军卒三百名帮自己家盖房子,“汤大夫说:‘上位的军,不是我的军,如何敢借?与你酒。’散。”

  且不说朱元璋将发生在洪武十二年的事后推十一年作为证据,本来就已经使这条证据失效;就说确实是发生于洪武二十三年的话,想凭借三百名借来的士兵造大明帝国的反,素以谨慎敬畏著称的李善长怎么能如此愚蠢呢?

  这明显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朱元璋不管罪证充不充分,借口“会有言星变”,需杀大臣应灾,下令将李善长及其妻女弟侄家七十余人悉皆斩杀,家产全部抄没,“籍入六万金”。

  这一案一共诛杀了三万多人。凡是与这些公侯沾点边的,一律大祸临头。连在洪武十年已经退休的老臣宋濂也受到牵连,被贬至茂州。七十二岁高龄的宋濂拖着老迈之身走到夔州,忧愤成疾,自缢而死。

白发人送黑发人

  洪武二十三年这次大杀戮,搞得非常突然,让所有人都完全没有防备。

  其实如果冷静权衡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洪武年间那些令朱元璋不放心的武臣,对大明江山并不构成根本性的威胁。虽然他们中的许多人飞扬跋扈、贪财好货、经常破坏帝国纪律,但是这些毕竟都是小节。“自明兴以来,勋臣不与政事。”

  中国古代史研究者林正根在《论明太祖的心态与功臣群体的覆灭》中指出,除李善长等个别文人出身的功臣外,朱元璋的武将们基本都不在政府中供职。和刘邦时不同,洪武年间的功臣们虽然有封号,但没有封地,“未尝裂土自王也。”因此他们除了战时带兵之外,别无他事,并无领兵造反的地方经济资源。即使有人不自量力,起了反心,也很难兴起大浪。

  然而朱元璋的政治信条是追求“万全”。凡是他不放心、不喜欢的开国功臣,基本都被他一网打尽。剩下的,都是他认为经过多年考验,并无二心,可以为太子朱标所用的忠贞之臣。朱元璋悬了十多年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五月初二日,大屠杀之后不久,朱元璋对幸存的功臣采取了一项抚慰措施。为了让功臣们彻底放心,他以“列侯年老,悉遣还乡”。效仿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之举,给功臣们每个人一笔厚厚的遣散费,让他们回老家享受生活。

  魏国公徐辉祖、开国公常升、曹国公李景隆、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六公,各赐黄金三百两,白金二千两、钞三千锭,文绮三十匹,水平侯谢成、甫雄侯赵庸、崇山侯李新、怀远侯曹兴、凤翔侯张龙、定远侯王弼、安庆侯仇正、武家侯郭英(巩昌侯郭子兴)、鹤庆侯张翼十侯,各赐黄金二百两、白金二千两、钞千锭、绮三十匹。并且每人赐给兵卒一百一十二人为从者,永远使用,称“铁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