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文学(第7/9页)
我后来对于法国历史有了一点了解,开始承认左拉自称“自然主义”的那一种现实主义,可能更真实地逼近着他所处的法国的时代现实的某一面。
而我曾扪心自问,我对左拉式的现实主义保持阅读距离,当然不是左拉的错,而是由于我自己即使作为读者,也一直缺少阅读另类现实主义小说的心理准备。进一步说,我这样的一个自诩坚持现实主义的中国作家,也许是不太有勇气目光逼近地面对更真实太真实的现实的一种的。
毕竟,我在我的阅读范围伴随之下的成长,决定了我是一个温和的现实主义作家——与左拉的写作相比较而言。
在对现实主义的理念方面,我更倾向于巴尔扎克。
巴尔扎克对现实的批判态度体现得更睿智一些,因而他将他的系列小说统称为《人间喜剧》。左拉对现实的批判态度却体现得更“狠”一些……我在大学里也读了左拉的《娜娜》。那部小说讲述富有且地位显赫的男人们,怎么样用金钱深埋一个风尘女子于声色犬马的享乐的泥沼里;而她怎么样游刃有余地利用她的美貌玩弄他们于股掌之上。结局是她患了一种无药可医的病,像一堆腐肉一样烂死在床上。
娜娜式的人生,确切地说是女人的人生,在现今的中国举不胜举。其大多数活得比娜娜幸运。倘我们不对“幸福”二字作太过理想主义的理解,那么也可以认为她们的人生不但是幸福的,而且是时兴的。她们中绝少有人患娜娜那一种病,也绝少有人的命运落到娜娜那种可怕的下场。她们生病了,一般总是会在宠养她们的男人们的安排之下,享受比高干还周到的医疗待遇。左拉将他笔下的娜娜的命运下场设计得那么丑秽,证明了左拉的现实主义的确是相当“狠”的一种,比死亡还“狠”。
先我读过《娜娜》的同学悄悄而又神秘地告诉我:“那绝对是值得一读的小说,我刚还,你快去借……”
我借到手了。两天内就读完了。
读过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小仲马的《茶花女》,再读左拉的《娜娜》,只怕是没法儿不失望的。
我想,我的同学说它“绝对是值得一读的”,也许另有含意。
《卢贡家族的命运》和《萌芽》才是左拉的代表作。可惜以后我就远离左拉的小说了,至今没读过。
既没读过左拉的代表作,当然对左拉小说的看法也就肯定是不客观的。比如在以上两部小说中,文学研究资料告诉我,左拉对底层人物形象,确切地说是对法国工人的描写,就由“零度感情”而变得极其真诚热烈了。
好在我写到左拉其实非是要对左拉进行评论,而主要是分析我自己对现实主义的矛盾心理和暧昧理念。
我认为《红与黑》《红字》《简·爱》《复活》《安娜·卡列尼娜》《茶花女》《德伯家的苔丝》《巴黎圣母院》《红楼梦》《聊斋志异》等等都是初中的男孩子女孩子皆可看的书。只要不影响学业,家长们若加以斥责,老师们若反对,那便是家长和老师们的偏狭了。
至于另外一些书,虽然一向也有极高的定评,比如《金瓶梅》或类似的书,我想,我还是不必去实践着写吧。
我渐渐悟到了这么一点——文学的某些古典主义的原理,在现代还远远没被证明已完全过时。也许正是那些原理,维系着人与文学类的书的古老亲情,使人读文学类的书的时光,成为美好的时光;也使人对文学类的书的接受心理,能处在一种优雅的状态。
我想我要从古典主义的原理中,再多发现和取来一些对我有益的东西,而根本不考虑结果自己会否迅速落伍……
最后我想说,我特别特别钦佩左拉在“德雷福斯”案件中的勇敢立场。他为他的立场付出了全部积蓄,再度一贫如洗。同时牺牲了健康、名誉。还被判了刑,失去了朋友,成了整个法兰西的“敌人”,并且被逐出国。
然而他竟没有屈服。
十二年以后他的立场才被证明是正确的。
我认为那件事是左拉人生的“绝唱”。
是的,我特别特别钦佩他此点。
因为,即使在我是血气方刚的青年时都没勇气像左拉那样;现在,则更没勇气了……
劳伦斯这位英国作家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渐入我头脑的。
那当然是由于他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的出版。
“文革”前那一部书不可能有中译本。这是无须赘言的——但新中国成立前有。
1974至1977年间,我在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内部图书阅览室”也没发现过那一部书和劳氏的别的书。因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出版前,我惭愧地承认,对我这个自认为已读过了不少外国小说的“共和国的同龄人”,劳伦斯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
读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中译本以后,我看到了同名的电影的录像。并且,自己拥有了一盘翻转的。书在当年出版不久便遭禁,虽已是“改革开放”年代,虽我属电影从业人员,但看那样一盘录像,似乎也还是有点儿犯忌。知道我有那样一盘录像的人,曾三四五人神秘兮兮地要求到我家去“艺术观摩”。而我几乎每次都将他们反锁在家里。
好多家出版社当年出版了那一部小说。
不同的出版说明和不同的序,皆将那一部小说推崇为“杰作”。皆称劳氏为“天才”的或“鼎鼎大名”的小说家。同时将“大胆的”“赤裸裸的”“惊世骇俗”的性爱描写“提示”给读者。当然,也必谈到英国政府禁了它将近四十年。
我读那一部小说没有被性描写的内容震撼。
因为我那时已读过《金瓶梅》,还在北影文学部的资料室读到过几册明清年代的艳情小说。《金瓶梅》的“赤裸裸”性爱描写自不必说。明清年代那些所谓艳情小说中的性爱描写,比《金瓶梅》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中国各朝各代非“主流”文学中,那类小说俯拾皆是。当然,除了“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这一共同点,那些东西是不能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相提并论的。
有比较才有鉴别。
读而后比较的结果是——使劳氏鼎鼎大名的他的那一部小说,在性爱描写方面,反而显得挺含蓄,挺文雅,甚而显得有几分羞涩似的了。总之我认为,劳氏毕竟还是在以相当文学化的态度在他那部小说中描写性爱的。我进一步认为,毫不含蓄地描写性爱的小说,在很久以前的中国,倒可能是世界上最多的。那些东西几乎无任何文学性可言。
我非卫道士。
但是我一向认为,一部小说或别的什么书,主要以“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而闻名,其价值总是打了折扣的。不管由此点引起多么大的沸扬和风波,终究不太能直接证明其文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