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福祸相依的母子关系(第5/5页)
备受宠爱的十公主和惇妃
乾隆皇帝一生风流倜傥,后妃成群。其中有一位惇妃,她于乾隆二十八年入宫,当时她18岁,乾隆帝53岁了。到乾隆四十年,皇帝65岁时,惇妃生下了乾隆帝最小的一位皇女——十公主。过了一年,即乾隆四十一年,乾隆已66岁了,仍有两位妃嫔入宫,即金常在和循嫔(后晋为循贵妃)。
乾隆帝老来得女,自然是十分高兴。他格外看重这位公主,并做出了异乎寻常的举动:
一、封为固伦和孝公主。(以其非皇后所生,而擢封为固伦公主,属违制行为。)

惇妃像
二、未嫁即赐金顶轿。
三、乾隆五十四年,公主15岁,乾隆指婚给长相俊美的和珅之子丰绅殷德。
乾隆如此宠爱和孝公主,是有原因的。礼亲王昭梿著的《啸亭续录》中记载了缘由:“和孝公主……上甚钟爱,以其貌类已,尝曰:‘汝若为皇子,朕必立汝储也。’”原来,和孝公主长相与其父酷似,乾隆甚至倡言,如果是男孩子,将传位于她。而和孝公主性情刚毅,力气也很大,能弯十力弓。她曾女扮男装,随帝出巡打猎,飒爽英姿,好不威风。
因之,乾隆帝对惇妃也是格外照顾,曲意优容。可是,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住在翊坤宫的惇妃,竟打死了一名宫女。此事引起轩然大波,震动朝野,乾隆帝不得不加以重视。他急忙深入调查,在第二天即下了一道诏旨:
“昨惇妃将伊宫内使唤女子责处致死,事属骇见,尔等想应闻知。前此妃嫔内间有气性不好,痛殴婢女,致令情急轻生者。虽为主位之人,不宜过于狠虐,而死者究系窘迫自戕,然一经奏闻,无不量其情节惩治。从未有妃嫔将使女毒殴立死之事。今爆妃此案,若不从重办理,于情法未为平允,且不足使备位宫闱之人咸知儆畏。”
看来,乾隆帝是气坏了,一面彻查,一面宣谕,一面下达了处理办法:
一、降名号,由惇妃降为惇嫔。
二、罚银,罚100两,交给死者家属,为丧葬费。
三、惩治太监。将该宫首领太监、总管太监革去顶戴,并罚银有差。
可是,即使乾隆再生气,当他看到可爱的十公主时,又不忍再行惩治惇妃。于是,他再下谕旨:
“事关人命,其得罪本属不轻。因念其曾育公主,故从宽处理。如依案情而论,即将伊位号摈黜,也不为过。”
结果,此事过去仅三年,就又恢复了惇妃妃位。一场人命大案就这样轻描淡写地草草收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