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革命(第6/8页)

对于可能组成西欧激进主义主力大军的独立手工业者、店主、农场主等小资产阶级(他们与技术工人联合一气)来说,该问题的压力没那么大。作为小人物,他们因同情穷人而反对富人;作为小财产拥有者,他们又同情富人而反对穷人。但是这种同情的割裂,虽会导致他们犹豫不决,却不会带来政治忠诚上的大变化。在关键时刻,他们尽管软弱,也还是雅各宾派、共和派和民主派。在所有的人民阵线中,他们是一个动摇的成分,但也是一个不变的成分,直到潜在的剥夺者实际掌权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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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革命欧洲的其他地方,不满的小乡绅和知识分子,成为该地激进派的核心,这使问题严重许多。因为群众是农民,而农民常常与地主和城镇居民分属不同民族。在匈牙利,地主和城镇居民是斯拉夫人和罗马尼亚人,在波兰东部是乌克兰人,而在奥地利的部分地区则是斯拉夫人。而那些最穷、最没效率的地主,亦即最无法放弃其地位收益的地主,往往是最激进的民族主义者。大家公认,当大批农民仍处在愚昧无知和政治消极状态时,农民支持革命这个问题就不像它理应具有的那样直接,但其强烈程度却不曾稍减。及至19世纪40年代,甚至连这种消极态度也不再是理所当然。1846年加利西亚(Galicia)的农奴起义,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以来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

尽管是像这种极具争议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仍是巧言夸饰的。从经济上看,像东欧这类落后地区,其现代化必须依靠农业改革,至少得废除仍在奥地利、俄罗斯和奥斯曼帝国中顽固存在的农奴制度。从政治上看,一旦农民开始活跃,革命者无疑必须有所作为来满足其要求,至少在革命者正与外来统治者作战的国家应当如此。因为如果他们不把农民拉到自己这边,反革命分子就会把他们吸引过去。合法的国王、皇帝和教会,总是占有战术上的优势,传统农民信任的是他们而不是地主,且原则上仍准备从他们那里获得正义。如果需要的话,君主们随时准备挑动农民去反对乡绅:1799年那不勒斯的波旁王朝毫不犹豫地挑动农民去反对那不勒斯的雅各宾派。1848年,伦巴底农民高喊“拉德茨基(Radetzky)万岁”,并向这位镇压民族主义起义的奥地利将军欢呼“处死地主”。[10] 在未开发的国家里,摆在激进派面前的问题,不是要不要与农民联合,而是他们是否能成功地赢得联合。

这些国家的激进派因此分成两个集团:民主派和极左派。前者在波兰以波兰民主会(Polish Democratic Society)、在匈牙利以科苏斯(Kossuth)的追随者、在意大利以马志尼派为代表,承认有必要把农民吸引到革命事业当中,而且必要时可以废除农奴制度并授予小耕作者土地所有权,但是他们希望能使自愿放弃封建权利(并非没有补偿)的贵族和国内农民之间,维持和平共处的关系。可是,在农民暴动还没有达到暴风骤雨的程度,或是被王公剥削的恐惧还不是很大的地区(像意大利的许多地方),民主派都不曾为自己提出一个具体的土地纲领或任何社会纲领,他们更倾向于鼓吹政治民主和民族解放的普遍性。

极左派公开认为,革命斗争是一场既反对外来统治者亦反对国内统治者的群众斗争。他们比本书所述时期的民族和社会革命者,更怀疑在皇权统治下拥有既得利益的贵族和软弱的中产阶级,怀疑他们在领导新国家走向独立和现代化方面所具有的能力。因此,他们自己的方案受到西方新兴社会主义的强烈影响,虽然他们与前马克思主义的多数“乌托邦”社会主义者不同,他们既是社会批评家也是政治革命家。例如,1846年短命的克拉考共和国(Republic of Cracow),便废除了所有的农民义务,并向城市贫民许诺建立“国民工厂”。南意大利烧炭党中的最先进分子,也采用了巴贝夫——布朗基主义的政纲。也许波兰是个例外,极左派的思潮在这里相对弱小,而且在动员他们如此急于吸收的农民的运动失败后,该运动主要由学童、大学生、贵族或平民出身的落魄知识分子和一些理想主义者组成,其影响力更进一步削弱。[5]

因此,欧洲未开发地区的激进派从未有效地解决其问题,部分是因为他们的支持者不愿对农民做出充分或及时的让步,部分是因为农民在政治上不够成熟。在意大利,1848年革命实际上是在消极的农村人口不太理解的情况下进行的。在波兰(1846年起义迅速发展成受奥地利政府鼓励的、反对波兰乡绅的农民起义),除普属的波兹南地区(Poznania)外,1848年根本没有革命发生。甚至在最先进的革命国家如匈牙利,贵族领导的土地改革的种种局限,也使充分动员农民参加民族解放战争,变得完全不可能。而在大部分东欧地区,穿着帝国军人制服的斯拉夫农民,是德意志和匈牙利革命者的强力镇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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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因当地状况差异,因民族和阶级因素而出现分裂,但是1830—1848年的革命运动,仍保持了许多共同之处。首先,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看到的,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密谋者的少数人组织,经常处在流亡之中,或局限于受过教育的弱小世界里。(当然,革命爆发时,普通人民也会活跃起来。1848年米兰起义的350名死者中,只有约12人是学生、职员,或出身地主阶级者;74人是妇女、儿童,而其余是手工业者或工人。[11] )其次,它们都有一套沿袭1789年大革命的政治程序、战略和策略思想,以及一股强烈的国际团结意识。

第一个共同点很容易解释。除了在美国、英国,或许还包括瑞士、荷兰以及斯堪的纳维亚之外,在正常时期(而非革命前后)的社会生活中,几乎都不存在群众运动组织和传统;除英国和美国之外,其他地区也不具备出现的条件。一份周发行量超过6万份并拥有更大数目读者的报纸,如1839年4月宪章派的《北极星报》(The Northern Star)[12] ,在其他地方是完全无法想象的。5 000份似乎已是报纸最常见的发行量,虽然半官方报纸或(从19世纪30年代起的)娱乐性杂志,在法国这样的国家可能会超过2万份。[13] 而甚至是像法国和比利时这样的立宪国家,极左派的合法动员也只被断断续续地承认,其组织更经常被视为是非法的。所以,当民主政治的幻影只存在于合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有限阶级中时(其中一些在非特权阶层中有其影响力),群众政治的基本方法——对政府施加压力的公众运动、群众组织、请愿、与普通人民面对面的巡回演讲等等——便少有实行的可能。除了英国人外,大概不会有人认真考虑通过签名或示威的群众运动来争得议会普选权,或者经由群众宣传或压力运动来废除一项不受欢迎的法律,就像英国宪章运动和反《谷物法》联盟各自试图做的那样。宪法的重大变化意味着合法性的中断,而社会的重大变化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