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意识形态:宗教(第2/6页)
因此,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上,依然分为少数日益公开的自由思想家以及多数信仰新教、犹太教和天主教的虔诚信徒。但新的历史发展是,在这两派之中,自由思想派具有更无穷的活力与效能。虽然纯就人数而言,宗教依然极为强大,并且,如后面将要谈到的一样,越来越强大,但是,它已不再是(用一种生物学的类比)显性的,而是隐性的了。直至今日,在这个已被双元革命改头换面的世界之上,依然如此。新成立的美利坚合众国,其大部分公民几乎毫无疑义是某种宗教的信仰者,大多数是新教徒,但是,尽管他们做了种种努力企图改变,其共和宪法在宗教问题上依然秉持不可知论的立场。毫无疑问,在本书所论时期,英国中产阶级的新教虔信者,不论在数量和后势发展上,都远超过持不可知论的激进少数派,但是,在塑造其时代的实际制度方面,边沁的影响要比威尔伯福斯大得多。
随着美国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主要的政治和社会变革都世俗化了。这是世俗意识形态战胜宗教意识形态的最明显证据,也就是它的最重要成果。在16和17世纪,荷兰和英国的革命出版物,仍以基督教、正教、教会分立论或异端的传统语言进行讨论争辩。然而,在美国和法国的革命意识形态当中,基督教第一次与欧洲的历史不再相关。1789年的语言、符号和服装,纯粹是脱离基督教的,除了某些怀古民众企图在已死的无套裤汉英雄中,创造出类似于对旧时圣徒和殉教者的崇拜。事实上,革命的意识形态是罗马式的。同时,这场革命的世俗主义,表明了自由中产阶级令人注目的政治霸权,这个阶级将其特有的意识形态形式,加诸一场更广泛的群众运动之上。如果说法国大革命的精神领导,有一丁点儿是来自实际上发动革命的平民大众,那么,我们无法想象革命意识形态中的传统主义迹象,会像它实际所呈现的那么少。[1]
资产阶级的胜利,就这样以18世纪启蒙运动的不可知论或世俗道德的意识形态,浸染了法国思想的特点,也就因此传递了下去。除了少数不重要的例外,特别是像圣西门主义者那样的知识分子,或像裁缝魏特林(Weitling,1808—1871)那样的复古基督教共产主义分子,19世纪新兴的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运动,其意识形态从一开始就是世俗主义的。潘恩的思想具体表达了小工匠和贫困技工的激进民主愿望,其代表作《人权》(Rights of Man ,1791)一书使他一举成名,而他以大众语言撰写的《理性的时代》(The Age of Reason ,1794),也同样使他声名远播。该书首次指出:《圣经》并非上帝的语言。19世纪20年代的机械论,不仅继承了欧文对资本主义的分析,而且也继承了他的无信仰。在欧文主义崩溃很久之后,他们的“科学堂”仍在城市里面广布理性主义的宣传运动。尽管自古至今都不乏信仰宗教的社会主义者,而且有一大批人既信仰宗教,又信仰社会主义,但是,在现代劳工和社会主义运动中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如其所声称的一样,是以18世纪的理性主义为基础。
如我们已看到的那样,更令人吃惊的是,绝大多数群众依然是信仰宗教的。对成长于传统基督教社会的群众而言,当其自然的革命惯用语是一种反叛的(社会异端、千禧年论等等)语言之时,《圣经》就将成为一部具有高度煽动性的文件。但是,盛行于新兴劳工和社会主义运动之中的世俗主义,是建立在同样新鲜而且更为根本的事实基础之上,即新兴无产阶级的宗教冷漠。以现代的标准而言,在工业革命时期成长起来的工人阶级和城市群众,无疑是受到宗教的强烈影响。但以19世纪上半叶的标准来看,他们对有组织宗教的疏远、无知和冷漠,则是史无前例的。任何不同政治倾向的观察者,都会同意这一点。1851年的英国宗教普查,也可证明这一点,不过当时人们会为此大感惊恐。群众对宗教的疏远,大多可归因于传统的国教教会完全无法掌握各种新式群体(大城市和新工业居民区)和无产阶级,在他们的惯例和经历之中,这两者是十分陌生的。到1851年时,只有34%的谢菲尔德居民有教堂可去,在利物浦和曼彻斯特,拥有教堂的居民仅占31.2%,伯明翰更只有29%。对一位农村教区牧师来说,他的困难在于他不知如何拯救一个工业城镇,或扮演城市贫民窟的灵魂领路人。
于是,国教会忽略了这些新社区和新阶级,从而几乎将他们全数(尤其是在天主教和路德宗国家)留给了新兴劳工运动的世俗信仰,这种信仰在19世纪尾声,终于征服了他们。无论如何,在诸如英国这类教派林立已成为既定现象的国家,新教的发展通常较为成功。然而,有大量证据显示,在那些社会环境最接近传统小城镇或小村庄的地方,比如在农场雇工、矿工和渔民当中,即使是各小教派也都欣欣向荣。但在工业劳动阶级之中,各教派却始终只居于少数地位。工人阶级这个群体,无疑比以往历史上的任何穷人团体,更少被有组织的宗教所触动。
因此,从1789年到1848年这段时期,整体的趋势是强有力的世俗化。当科学冒险闯入进化领域(参见第十五章)之时,它发现自己正处于与《圣经》日益公开的冲突之中。历史学的知识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应用在《圣经》研究之上[尤其是自19世纪30年代,图宾根(Tuebingen)的教授们首开风气之后],于是,这部由上帝感召(如果不是写作的话)而成的唯一文本,遂被解析成不同时期的历史文件集,并具有人类文献的种种缺陷。拉赫曼(Lachmann)的《新约》(Novum Testamentum ,1842—1852),否定《福音书》是一种目击事实的记录,并怀疑耶稣基督是否曾企图创立一个新宗教。施特劳斯(David Strauss)备受争议的《耶稣传》(Life of Jesus ,1835),则将相关传记中的超自然因素尽数去除。及至1848年,受过教育的欧洲几乎已成熟到足以承受达尔文带来的冲击。许多政权开始直接攻击国家教会及其僧侣,或其他掌管教会仪式者的财产和司法特权,而且日渐强大的政府或其他世俗机构(在罗马天主教国家),也逐步取代主要由宗教机构承担的功能(尤其是教育和社会福利),凡此种种都使这股潮流更显澎湃。在1789—1848年间,从那不勒斯到尼加拉瓜,各地的修道院都被解散,财产则被卖出。正在欧洲之外征服其他民族的白种人,自然也会对其臣民或受害者所信仰的宗教,发动直接攻击。例如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驻印官员,便下令禁绝寡妇自焚(suttee)的传统习俗。这些攻击,有的是出于反对迷信、坚信启蒙的理念,有的则只是因为无知,无知于他们的措施将会对受害者带来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