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中古史 第四十五章 明的制度(第2/2页)

【注释】

注619 如鱼鳞册之法。

注620 参看第二十三章。

注621 参看第四编第二十二章。

注622 明朝的田赋:一五一四年,武宗因建乾清宫,始加征一百万。一五五一年,世宗因边用,加江浙田赋百二十万。清兵起后,神宗于一六一八、一九、二〇三年,共增赋五百二十万。毅宗又于一六三〇年,加一百六十万。两共六百八十万,谓之辽饷。后来又加练饷、剿饷,先后共加赋一千六百七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