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现代史 第四章 二次革命的经过(第2/2页)

注890 后来武士英暴死狱中。应桂馨乘乱出狱,逃往北京,在京津火车中,被人暗杀。洪述祖于民国八年,在上海为宋教仁之子所捕,乃归案处死刑。

注891 时任广东军事者为陈炯明。黄兴去后,何海鸣入南京拒守。

注892 第一、二次,袁世凯得票虽最多,而均不满四分之三。第三次,乃就袁世凯和得票次多的黎元洪决选。袁以过半数当选。黎自临时政府初成,即被选为副总统。中山去职后,黎亦辞职。后仍被选。至此又当选。

注893 加入国务总理、各部总长、蒙藏事务局所举人员、大总统特派人员和法官两人。

注894 其组织:参政五十人至七十人,由大总统简任。院长一人,由大总统特任。副院长一人,由大总统于参政中特任。

注895 时因满清政府,业已推翻,故未提民族主义。

注896 如分军法、约法、宪法三时期等。